总部经济持续抛出橄榄枝,重庆园区个人独资综合税率低至1.65%
前几年提到重庆很多外地的朋友都会把这个城市算作四川的管辖区域,最近这两年通过互联网我们重新认识了这座城市,它有独特的地理条件,被大家称为“山城”,有很浓的人文气息,还有绚丽多彩的夜景,来这座城市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经济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不过这只仅仅是重庆市区内,重庆区县的发展更是刻不容缓,当地的政府部门也是花了些功夫,为了经济更快发展,各个区县基本上都有对外招商政策,总部经济无需实体企业入驻办公,不用改变企业的业务模式,纳税地在当地财政局就能享受到各种税收优惠。
在企业经营中或多或少都差成本票,年底汇算清缴虚高利润也是很高一部分了,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样一算没有成本入账真的很让人头痛,遇到问题想办法解决,只要提前有税收筹划措施也是不怕的,举例简单说明一下。
李生在广州经营的一家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前期为了开拓市场并没有多大的利润,明年预计有900万的利润,财务初步计算大致需要缴纳:
增值税900/1.13*13%=103.5万
企业所得税:900/1.13*25%=199.11万
附加税:103.5/1.13*12%=10.99万
分红税:900-(10.3.5+199.11+10.99)=586.4万*20%=117.28万
900万的利润税收高达430.88万,税收接近利润的一半,确实很让人头痛。
那么李生提前在重庆园区成立两家个人独资公司,(法人尽量不是李生本人),只需要分包部分业务给园区公司,例如材料安装,或者产品推广等等,签订好合同,正常做业务就行,两家公司900万的业务量是没有问题的(具体多少业务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配),综合税率1.65%,900/1.01*1.65%=14.7万,账户上剩下的钱可以直接提取出来,大大降低税收成本,这里我们也就看的出来节税力度了。
企业税收筹划前瞻性很重要,我们一定要有这方面的意识,不滥用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是我们的底线,关注《邹邹说税》更多优惠政策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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