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204,订正伤寒论注阳明病篇
咽痛,以胃气上通于肺,而咽为胃府之门也。夫咽
痛惟少阴有之,今以咳伤致痛,若不咳则咽不痛,
况更有头眩不恶寒之证,益可辨其为阳明之郁
热也。
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注 病人有寒,谓胃中寒也。复发汗,谓汗而复汗也。胃
寒复汗,阳气愈微,胃中冷甚,蛔不能安,故必吐蛔
也,宜理中汤送乌梅丸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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