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精选】“农产品免税发票”能否抵税一对一咨询案例(20190903)

壹次心提问 

我司为海珠区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累计开票量已经超五百万,税务局通知强制成为一般纳税人。我司名下在海珠区有二间写字楼,已全部已出租了。其中一间是在2016.2月购入,月租金1.2万元(包税),另一间是在2017.8月购入,月租金1.4万元(包税)。如我司强制变为一般纳税人,对于这两间写字楼的租金收入,我司应该如何计算增值税?缴税会增加吗?在开发票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邱永恒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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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e. 匿й名提问

我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上个月从蔬菜批发公司购进7.6万元蔬菜,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还从自产自销的蔬菜农民合作社购进5.5万元蔬菜,也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
1)这些发票是否可以进行抵扣?
2)请解析一下为什么可抵扣或不可以抵扣?相关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3)如果可以进行抵扣,如何计算抵扣的金额?
4)在两家采购价格差不多的情况下,我司从哪家进货蔬菜更为划算?谢谢啦!

熊东连 回答

回复:1)从蔬菜批发公司购入的7.6万是没有抵扣;从自产自销农民合作社购入5.5万的有得抵扣;

2)从蔬菜批发公司因开具的免税的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中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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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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