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挑战不可能!}零口供 证实受贿犯罪

用铁证击破谎言

宋丽丽

2020年12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服装科原副科长古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这是中原区纪委监委成功办理的一起“零口供”案件。案件前后历时三个多月,面对涉案人“零口供”的情况,专案组以客观证据为基石,构造了书证、言证、物证、电子证据等相互印证、封闭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案件以“零补证”移交司法机关。

2020年6月,中原区监委经指定管辖成立核查组,对非党员身份的古磊在2015年至2018年间,向某服装公司法人左某索贿共计110余万元、承诺帮其公司中标全省中小学校服供应商资格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核查组经排查发现,直接行贿人——左某的表弟王某某曾送给古磊一张10万元的银行卡,此卡随后在郑州市某家具店内单笔刷卡消费一空。几秒钟后,古磊妻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也在该店刷卡消费了10万元。但经核查组实地走访,该家具店并不具备售卖高档家具的实力,那么10万元的贿款去哪儿了?

核查组从该家具店内的POS机入手,发现此POS机属于某商贸公司所有。随后,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核查组在翻阅该公司合同文书时,发现了古磊的投资理财合同。原来,古磊是将之前的20万元投入该公司用作理财。此外,核查组通过银行查询,还发现王某某曾向古磊女儿名下的银行卡转账5万元的事实。

2020年7月9日,经过前期深入细致的工作,核查组在各项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已掌握部分证据的条件下,报请批准后对古磊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不知道,不清楚!”“我哪只手拿了她的钱,剁我哪只手!”……留置期间,面对调查人员的讯问,古磊始终矢口否认,拒不配合调查,甚至故意编造谎言混淆视听,想尽办法拒绝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拒不承认任何违纪违法事实。

古磊为何顽强抵抗调查?原来,2016年4月,直接行贿人王某某已经因为心脏病猝死,他的死亡给了古磊肆意发挥的空间,古磊谎称两人是合作经商关系,将所有问题推到王某某身上。并且被留置前,古磊已经咨询过如何规避监委调查,并与家属进行串供订立了攻守同盟。

面对与古磊反复谈心谈话无果的情况,调查组经过综合分析,果断作出不依赖口供、通过扎实的外围取证查办案件的决定。

“行受贿双方采取较为隐蔽的'一对一’暗箱操作方式完成交易,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加之直接行贿人已经去世,因此案件侦查过程中取证难度较大。”调查组对案件取证工作进行了分析。

再硬的骨头也要啃下来。调查组再次对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发现,在2015年,河南省面向全国进行中小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公开招标期间,古磊利用担任项目监督员的职务便利,通过违规操作,使左某才注册一年的“小作坊”式服装公司成功入围该项目,并以此索贿、受贿100余万元。

当受贿金额和来源越来越清晰之后,又一个难题摆在了调查组面前——古磊名下无车,居住的是破旧的房改房,本人及家属名下无大额存款,非法所得的100余万元竟然凭空消失了?

为了找到100余万元的贿款,调查组按照规定报批后,从古磊的手机里发现一条隐含着巨大信息量的一句话:“你在马渡群里把昵称改为4—1吧。”

随后,调查人员前往金水区马渡村展开调查。终于,在一家售楼处的原始购房合同中查到古磊曾于2016年3月,使用100万元现金购买了一套小产权别墅,并在一年多后,趁房产升值将此别墅卖掉。至此,贿款去向终于明晰。

为查清卖房款流向,调查组向古磊的家人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其妻子薛某终于醒悟过来,开始配合调查工作,提供了较为翔实的言证和事实材料。

原来,古磊除第一次受贿的15万元是以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外,其他均以现金方式进行,并通过现金“炒房”将非法所得“洗白”后,借用亲朋好友银行卡,采取分批次转账、在ATM机上小额零存零取、投资股票等对贿款进行再“漂白”,妄图使其成为合法收入。为此,调查组五十余次前往银行调取数据,最终绘制出了一幅完整的古磊及其涉案亲属账户资金流向图,成功将所有贿款去向一一摸清。

当看到调查组将铁证如山的证据摆在面前时,仍在负隅顽抗的古磊脸色大变,他没想到,调查组仅通过外围调查就将自己的谎言逐一击破,使得案情水落石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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