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一版序言中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社会经济形态”即经济社会形态。马克思这句话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或者说社会形态的演变也像自然界一样,是客观的、物质的、辩证的过程,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同时又应看到,人类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正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形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社会历史规律不是别的,就是人的活动的规律。那么,究竟如何说明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自觉活动之间的关系呢?亦即如何把承认人的自觉活动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承认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这二二者统一起来呢?列宁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又说:“ 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

为什么呢?

  第一,因为每一代人在社会上开始生活时,所遇到的都是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任何人都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每一代人开始其社会生活时,总是遇到并接受前人传给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每一代人 遇到什么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既得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预先规定了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

  第二,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可以按照自已的目的和需要去改变原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但是,人们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所从事的社会活动将引起什么样的社会结果,自己是意识不到的。这是因为,这种社会结果是由各个个人和各种社会力量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造成的。每一个个人和每一种社会力量在形成这种“合力”时都起了作用,但历史的发展却又不以任何个人和任何一种社会力量为转移。 每一个个人和每一种社会力量都具有偶然性,但由这些个人和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合力”(即社会结果)却体现了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的“ 合力论”思想,最清楚、最令人信服地说明了为什么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活动,而这种自觉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却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就是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发展中的唯物主义因果决定论,或称历史决定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决定论把物质决定意识这个一般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应用于研究人类社会历史,明确了社会历史领域里什么是物质的东西,什么是精神的东西,什么是客观的东西,什么是主观的东西,什么是本原的东西,什么是派生的东西,说明在社会历史领域里,也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客观的东西决定主观的东西,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从而建立起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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