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未来论文发表的新风向
科研人未来论文发表的新风向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青塔学术(ID:Cingta-Ac),作者:青塔学术,原文标题:《“套娃式”研究退场,“代表作制度”实效如何?》
近几年高频出现的“代表作制度”,对科研人的未来生存与发展,究竟有何影响?从单纯摒除“唯论文”到提升我国期刊影响力的附加效用,这一标志性制度是否实现了实质性推进?
带着这两个关键问题,今天,青塔学术就带各位塔友深入了解“代表作制度”,帮助大家判断未来论文发表的新要求、新风向。
一、论文,科研人的“命根子”
论文成果,一直是学术同行公认的“命根子”,也是高校、科研院所争取资源的“好帮手”。于是,功利化、机械化地“数论文”之风一度疯狂蔓延……
被异化的论文竞争,不仅导致人才评价、职称评审、项目评估等工作陷入恶性循环,就连大学整体建设发展评估似乎也出现“以SCI数量论英雄”的不良反应。所谓“坐冷板凳做学问”的科研精神,开始沦为大众的笑谈。
就是在这样的局面下,“代表作制度”登场扮演扭转乾坤的角色。
2017年6月,沉睡30年的职称制度终于迎来了大改革。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首次出现“代表作”的概念,明确指出申报高级职称评聘时,参评者提交1~3篇代表作,由专家评定其学术价值,如果得到一致认可,即使只有1篇代表作,也能够获聘高级职称。
改革后的职称评价标准弱化了论文的“霸主”地位,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都可以替代论文,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代表作的内涵。
随后的2018年,《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在人才评价方面推动“代表作”走到台前。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在对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的评价中,SCI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
直到2020年,科技部印发的新文件宣告着论文“代表作”开始走上制度化的道路,并被赋予助力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内涵。
二、应用研究不再用论文“捆绑”
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中,首次提出“代表作制度”的具体评价标准。
从数量上看,明确项目课题、科技奖励等评选过程中,凡属于基础研究领域的最多不超过5篇“代表作”,且在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这一方面有利于破除唯论文数量的不良风气,另一方面也硬气传递出未来论文发表“以我为主”的信号。
从适用类别上看,区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评判差异。前者注重评价论文中的“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后者则侧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论文不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这样一来,人才评价、项目评审、平台评估、科技奖励等众多与科研评价密不可分的维度都跟着“焕然一新”。
由此可见,“代表作制度”真正意义上从单纯指代论文向肯定各类学术成果转变。这一定程度上解放着非基础研究领域的科研人员。
那么,在文件试行一年结束之际,各省各高校又有哪些实际举措呢?
三、地方和高校的具体措施
截至2021年3月,推出相关执行文件的省级行政区有3个——江苏、吉林和四川。前两者主要就科技奖励做出规定,后者则是制定出一系列完整可量化的方案(非“三高”论文不得列支!高教重镇官宣“代表作制度”新规)。这两块“高教高地”的先行,无疑侧面证明了执行“代表作制度”的决心。
而纵观国内各大高校,也有不少大学开始动起来。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教师个人信息”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个人信息”公告
▲北京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公告要求
青塔学术浏览42所一流大学官网发现,它们基本都在教师信息展示页作出调整,以往动辄数十篇的论文罗列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严格筛选后、5篇以内的代表作;甚至在人才招聘公告中,也把论文数量、SCI等标签化的要求取消,而以代表作的说法公开。不仅一流大学,其他各层次的高校也都在做人才评价“转型”。由此可见,“代表作制度”的逐步推进是必然趋势。
但在立新规的过程中也难免充斥着各种杂音。
四、争议点:第三方机构同行评议
一部分人对“代表作”由谁来评价的问题持怀疑态度,同时也对“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模糊标准感到忧心。
关于评价主体,借鉴西方国家经验、采取同行评议的方式已然是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从前,高校的“行政化”科研管理是“因”,只看SCI、分区、影响因子,与刊物级别、课题项目级别和获奖等级的量化管理方式是“果”。
而今天,“代表作制度”作出重大改变,以行业内公认的专家评审的意见为主进行判断,行政部门只负责最终的统计工作;这实际上是更加客观、令人信服的举动,也展现出代表作制度“以专家评议替代行政评判”隐含的初衷。而将“同行评审”这一核心内容外包给非营利性“第三方机构”则令人难以信服。
关于同行评议的具体规则、第三方机构协同评价的标准,的确需要一个清晰的答案。
关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的部分不难理解,定性评价如何规避主观因素呢?小编详细通读有关文件后发现,国家所倡导的定性评价,一方面由专家判定学术价值及影响,另一方面结合贡献度。
对于普通青年教师来说,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的论文署名顺序中,第一作者、甚至是通讯作者的身份,将在论文质量评价中占据更大比重;而备受争议的“学术价值及影响”,目前来看,更多是根据“原始创新”程度判断价值,“套娃式”的模仿研究将逐渐被淘汰。不过,要想真正服众,恐怕大概率要看是否能推出统一合理的加权计算公式。
虽然有些落地细则仍需观望,但有一点始终不变:原创性、应用性强的研究终究是“真金不怕火炼”,而投机取巧、滥竽充数、粗制滥造的次品,无论在何种制度下,也经不起检验。
五、未来:让论文回归学术本质
代表作制度试行一年已结束,下一个阶段究竟将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还有待时间检验。
论文本身没有错,它是科技创新成果的表现形式和交流载体之一;但反对论文量化评价,注重科研成果的内涵、质量以及社会贡献也势在必行。
让论文回归学术本质,以敬畏学术的态度制作“精品”,永远是科研工作者和科研单位应该遵循的信条。
而这,正是“代表作制度”推行的意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青塔学术(ID:Cingta-Ac),作者:青塔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