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易氏壹基金会章程(试行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人民,爱族人。遵循本会宗旨:发扬家族人人献爱心,互帮互助,循环感恩。先加入,先帮扶。为族中特困人群送温暖的精神。

第二章  机构

第二条  设立并成立全国易氏爱心慈善壹基金管理委员会。(并向相关机构注冊)

第三条   全国管理人员及联系电话:

会    长:

易小飞13105959282

副会长:

易    举15223961033

易汉钟15328644382

易关祥15085811808

易本伟137 0942 1648

易才鸿13639180119

易思安13987515803

易镜清13727840117

易成辉13553943798

易佑海13678076713

易胜全150 2573 8466。

易秉江15888082608

易继兴13477919003

秘书长:

易学明18938292702

副秘书长:

易德18671847233

总会计:

易宗均13678524871

片区会计:

易念秀15284096398

易杨令军18670033525

(易宗均负责: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

易念秀负责:四川,重庆,江苏,河南,陕西,湖北,上海。

杨令军易家媳妇负责,江西,湖南,福建,安微,浙江。

片区会计暂定这些区域,今后有增加再分配人员。

出纳:易小飞

筹委会成员暨监管员:

易    辉13974918766

易传冰13657613118

易    东 13910234558

易文萍13407997743

易全红15877359583

易    甫155 5908 1788

易显荣18081901209

易世明13825526359

易秋根13576599821

易永亮13709190108

易明军18501713380

易品良18507745056

易志强13635939824

易思海13511843932

易崇义130 9999 3799

第三章  资金,捐款方案。

第五条 本会资金来自族人自愿捐款及爱心企业,人士的捐款。

捐款方案:

① 每人每月自愿捐款壹元人民币起。提倡按年交12元。也可以一次性一年交齐。从2020年一月一日实施。加入时申明是个人或全家。全家者须申报人数。多捐不限。2019年内捐款的,壹年期满,及时续交。所交款项到期,若经告之再不续交者,算自动退会。不退以前所交款项。

② 本家出嫁姑娘,只是本人加入,不包括你的家属。但姑娘的丈夫出现了被帮扶状况时,本会可适当慰问。以前有交了全家的。从新规定执行之日起,只承认本人。交了费的按最基本的每人每年壹元人民币计算,所交金额用完再续交;不出嫁姑娘,夫君入赘者,必须在加入时申明备案。可视为宗亲,同等享受。

③每人交款金额,名额。不得转让。

④ 本会所筹资金是用于帮扶族人中特困家庭因重大疾病,灾,意外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若中途退会的,本会不承担任何资金利息。

⑤ 首次加入本会,从交款之日起,180天后享受帮扶。意外事故者,加入24小时后可享受帮扶(需经证实情况属实)。

⑥  本会是以奉献爱心为目的,无此目的者,勿入。不是以索取和赚钱的意识而加入。

第四章   帮扶对象和程序

第六条  必须是易氏家族的宗亲及家人。

第七条  必须是有参加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第八条  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按国家特困户标准)。发生重大疾病,受灾,发生意外事故而引发的医疗费用。

第九条  族人中,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类人

无需加入。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是帮扶的对象。

第十条  被帮扶人提供三甲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的系列资料及影像资料。本户申请。由当地易氏家族组织核实,再申报至本会。本会由会长易小飞组织评估,讨论,研究确定(管委会半数以上通过)金额。由会长签发帮扶令。送,转帮扶款到受助对象时必须要有影像资料证明。确定已送,转到受助人手中。

第五章  管理人员任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  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是无不良征信记录。无吸毒,赌博。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人。

全体管理人员因公所耽误的时间及旅差费自理。纯属自愿献爱心。

第十二条 本会一切工作由会长负责主持,安排。所有管理人员听从会长调谴。

第十三条  财务做到帐务公开。定期公布本会收支状况。帐钱相符。随时随地接受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必须廉洁自律。若有贪污,挪用,骗取本会公款者。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鉴于本会是全国性组织,监,管人员居住,工作地分散,联络方式也是在网络,微信群。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财务部门的会计,出纳应公示,存档真实,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以彰显当事人的公信力。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会管理委员会。

第十七条  以上章程中尚有未尽条款。修订,增补权归本会管理委员会。

第十八条   本会现在筹备阶段,一切指令均由筹委会发布,实施。人事职务也为筹委会职务。

易氏壹基金筹备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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