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哲学家08│休谟的三把刷子

08期

主角

大卫·休谟(1711年-1776年)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从身份介绍上就可以看出,休谟有三把很厉害的刷子:哲学,经济学,以及历史学。

虽然学校里把这三个学科分门别类,设立三个学院,我们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这三个系的录取分数恐怕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人文学科的知识怎么能分家呢?仔细想一想三者之间的关系,确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拆分开的,历史里面必然有经济的轨迹,经济运行的过程就是历史前进的步伐,而指导这一过程的思想,便是时代的哲学。

第一把刷子:历史学家

在苏格兰,休谟首先是个历史学家。

在没有打字机的年代(世界上最早的打字机诞生于1808年),休谟写了一部《英格兰历史》,这本书的写作持续了15年,写成时已超过了一百万字,最后从1754至1762年间分成六册发行,(目前国内电商平台上只找到了吉林出版集团在2013年出版的一套)。休谟说,自己之所以能写完这本书,还要非常感谢爱丁堡大学图书馆的帮助,虽然薪水不高,但丰富的资源让他得以继续研究并撰写英格兰历史。

是的,休谟当过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大多数在图书馆工作过的人,无论是当馆长还是当管理员,都是相当厉害的人物,比如老子曾担任周王室守藏室之史,柏拉图自己开了一间图书馆,我们熟知的擎天柱,他当年也是赛博坦星球的图书管理员。

图书馆管理员,真的是一个有无限职业前景的岗位。

第二把刷子:怀疑理论的扛把子选手

史料记载,休谟在12岁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21世纪的读者在看到这句话时会感到很奇怪,我们12岁刚刚小学毕业,尚不知晓法律是什么,可是休谟竟然已经在大学里开始学习法律了。我们很想探寻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休谟的贵族家庭背景么?

休谟笑眯眯的回答:你看到的因与果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虽然你看到了因,也看到了果,但是你看不到必然。

很早就开始学习法律的休谟,最后没有成为大律师、大法官,倒是成了哲学界的大牛。罗素说,休谟代表着一条死胡同。

果然是怀疑界的“扛把子”选手。

休谟认为归纳法是有问题的,即使你已经无数次看见甲和乙一前一后出现的经验,但是你不能保证下一次依然是甲出现了乙就出现。

这事儿在中国人的经验里就比较简单了。因为,中国人喜欢说,事不过三。

数字“3”在我们的认知领域里有着重要的影响力,我们对某个事物做出判断和结论的时候,“三次”经验是个峰值,一旦连续三次都相同,我们就可以据此下定论,很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休谟有点儿“抬杠”嘛。其实,休谟对于我们更好的把握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有很大的帮助的,最起码,我们可以向他学习,具备一点怀疑精神,不那么容易相信甲乙之间必然的因果关系。

休谟在21岁时开始动手写《人性论》,28岁出版,书籍从印刷机上一下来,他便雄心勃勃的等待着来自各路名家的攻击,摆好擂台等人来战,结果,一个大写的尴尬:压根儿就没人注意到他(此时休谟的心情应该配乐“为你我受冷风吹,寂寞时候掉眼泪”)。好在性情大条的休谟没有就此患上尴尬癌,而是收拾收拾行李,整理整理情绪,该干嘛还干嘛去了。

直到1761年,由于休谟是无神论者,触动了罗马教会,教会便将休谟的全部著作列为禁书。如果用21世纪的思路来理解这个事儿,休谟的书基本可以保障销路了,越是禁书,越是好卖,再也不会无人问津。到了1770年左右,随着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夸赞是休谟让他从“教条式的噩梦”中觉醒,休谟的哲学著作开始获得大众的注意,也是在那之后他才获得了他一辈子都没有获得的声誉。

作为哲学家,从休谟的成名经历我们可以看出,淡定,是一种多么宝贵的气质。休谟理论告诉我们,不要胡乱联系世间的一切因果。你以为的因,并不一定是真的因;你以为必将出现的果,并不一定真的会出现。

第三把刷子:经济学家

休谟有个要好的朋友,名叫亚当·斯密,这个人后来被誉为现代经济学之父。我真的很怀疑,斯密的经济学思想里,有休谟的影子。因为斯密自己说,当年在大学里读到《人性论》的时候,彻夜难眠。

在休谟看来,财产权是在不违背正义准则和道德公平的范围内,允许一个人自由使用并占有一个物品,并禁止其他任何人这样使用和占有这个物品的一种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休谟说,只要一提到财产权,人们总会自然而然地想到所有者;一提到所有者,也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财产权。在所有者心中,因财富而生的任何骄傲和虚荣,总是通过印象间与观念间的双重关系产生的,获得生活中的快乐和舒适的能力是财富的本质。

目前国内没有出版休谟传记,一些资料里的记录显示出斯密和休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据说斯密在完成《国富论》的时候,因为身体状况堪忧,一度想在遗嘱中指定休谟为其著作遗稿管理人;休谟也在自己的遗嘱中委托由亚当·斯密出版他的作品,两个身体健康状况都不太好的好朋友,互为嘱托,情谊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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