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主要运行机制的探讨
项目制和审批制,是审计的两种主要运行机制。政府审计、中介审计和国企内部审计采用项目制,一些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则采用审批制。审批制审计是一种积极服务,还是一种流行病毒,存在争议。支持者认为审批制审计是真正的内部审计,是与外部审计和中介审计的根本不同;反对者认为副作用大,来源于经营管理层和审计负责人的合谋,审计不是越俎代庖,必须减员增效,管理人员要有责任、有担当。
一、项目制审计和审批制审计的概念、特征、类型
审计的运行机制,指如何开展工作和如何发挥作用的制度,涉及审计运行的全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计划、实施、报告、公开、质控、整改、争议解决、协调配合等部分,其中,最主要的是组织和实施方式。
(一)项目制审计
项目制是指从接受到完成一项任务全过程的运行方式,属于矩阵式的人事和组织架构。项目制是政府审计在多年的实践中,逐渐演变和固定下来的,中介审计完全采用,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务的案子相当于项目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下称准则)中明确了项目制,如《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可以分为部门管理和项目管理。部门管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机构运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行政管理。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项目业务工作的管理与控制”;之后,在第四章对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方法,有详细描述。
特征。①从接受任务到出具报告,具有时间的阶段性。
②准则中的抽样审计、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章节,都是围绕项目制而定的。
③属于问题导向审计,如上述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中的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在项目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协调、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④政府和国企内部审计采用项目制,如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确定审计项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确定的审计项目组成审计组”。
⑤项目制是审计人员的“基本”“作业”,如《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
⑥项目制列入审计负责人的道德规范,如《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障内部审计的客观性:选派适当的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并进行适当分工;采用工作轮换的方式安排审计项目及审计组。”
主要类型。业务类准则提到5个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另外,还有不特定的专项审计,以及企业中的经营审计。
(二)审批制审计
审批制审计,指审计人员在付款、合同或用章的过程中,进行审核、审批,表现为紧跟式的行为。企业各自有鲜明的色彩,也有称流程审计、常规审计、管理审计等。
特征。①具有时间的连续性,象贴身的“膏药”。②属于管理导向审计,置于流程中签字。③事前、事中审计多于事后审计,详细审计多于抽样审计,审计对象层级偏低。④民营企业采用。
主要类型。基于财务支出稽核前的签字,基于法务合同审核前的签字,基于行政盖章审批前的签字,基于总经理签批前的签字。
(三)混合制审计
实施跟踪审计过程中,有时,应由被审计单位领导自己决定的一些特殊事项,先让审计表态,这种贴身式审计,就是混合制审计,兼有项目制和审批制的特征。审计机关要求审计人员:划分关键阶段和关键环节,分别有重点的进行,一般项目仍以事后审计为主,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保持独立监督,不参与决策和管理。
二、关于审批制审计的争议
审批制和项目制的特征和表现各有不同,来源、目的和后果也不相同。审批制审计有利有弊,可以发现一些舞弊,减少了一些人的失误,也有管理审计的危害,迷惑性和传染性很强。
(一)支持者的观点
审计就应该是审核审批。审计、会计,字面相似,顾名思义:审,是行政审批,计,是一笔笔的查错,合起来就是逐项审批。传统的财务审计,也即对账项的逐笔检查,有的公司审批报销,光跑财务就要面对三四个人,职能划转到审计部门后,审计的东西,可以更多、更专业了。公司招聘和使用过的审计人员,多用会计检查来认定审计,众口一词。法务的合同审核、行政的盖章审批,多了审计前置,也可以做到更细、更好。
审计是全员、全程和跟踪式、全覆盖。ISO质量体系和流程内审被管理者熟知,里面的“全员、全程”让人记忆尤深,内部审计和ISO内审相同,就是字面上的繁简变化。媒体常报道审计机关开展跟踪审计和审计全覆盖,效果显著,民营企业应该就地改造、落地落实。
审计是服务和解决问题。审计是为管理者提供服务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签字非常辛苦,如果多了审计先把关,自己变成抽审,会减轻负担,有时间和精力关注重大事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境界,最高层管理层不满足于事后问题频发,认为内部审计最应该干的是事前一一发现,承担并予以解决各类风险,完成闭环管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得以真正发挥。
审计的重点不是审计管理者。审计是帮助各级管理人员,审计下属单位和各部门基层人员,做好查漏补缺。领导需要确保权威,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不容作为中层的审计部门置疑。如果管理人员先审批签字,事后再被审计出问题,丢人是小事,今后就不好管理下级了,整个企业就乱了。
准则没有否定审批制,审批制更适用民营企业,是灵活和创新的审计运行机制。很多在会计师事务所习惯了项目制的注册会计师,到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后,改选了审批制审计。
(二)反对者的观点
违背审计专业技术常识。审计是基于对原始资料的检查,也就是说是事后行为,抽样是突出重点,而事前是凭空审计,审什么很难把握,事中审计则会消耗更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审计人员对“来龙去脉”不熟悉,是否副总、总经理之前同意过并不清楚,只能来回的跑和问,理解难和理解慢,可能被误导。很多问题还没有触发,审计不是神仙、先知或预言家,审计质量风险和审计责任风险很大。各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本应各司其职,审计部门是治理机构中的执行业务部门,如果开展财务稽核、合同审核、盖章审批和综合事务签字,代行其职后,因为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不宜再审计财务、法务、行政部门和总经理了。审计部门的绩效考核,让被审计管理者评价、打分,审计成果难以量化。准则虽然不适用民营企业,但基本趋同《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国外的企业多数是民营,中国的民营企业应该考虑借鉴。
经营管理团队的权衡之计。审计对象设法把审计挡在被审计管理者前进行审核,把审计部门变成了被审计对象,借此可以转嫁和化解风险。庞杂的票据和合同审核量,业务类型众多、金额有大有小,审计人员再去各个现场,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完全不可能,无论多少人都是忙不过来的,可以被“绑定”在审批的流程上,画地为牢。审计人员被牵着鼻子走,忙中必然出错,先掉进问题的“海洋”里,后面的业务就难以顾及。影响被审计基层人员正常工作时,会产生矛盾,只能找被审计管理者来协调,可以有周旋空间。审计不能一荣俱荣,一旦与经营管理团队共同失误,会让最高管理层指责,先被抛弃,至少一损俱损。
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趋利避害。审批制下,不用象项目制那样跟着出差跑,不用出报告,不用短时间内提出多个问题,不用亲自带队,不用亲自发现重大问题,不用实施要求全面的绩效审计、难度大的经营审计、得罪人层级高的任中审计,报复的人一个都没有,审计负责人是低风险职业;利用不断施加压力,得罪的多是各部门基层,审计基层人员是高风险职业。审计负责人可以要求蜻蜓点水、隔靴搔痒,还可以官官相护、丢卒保车;签字是权力的象征,充满诱惑,多了高高在上的满足。因为审批前置,审计基层人员承担了他人的责任和风险,审计部门非常受欢迎,审计人数不断扩大,审计负责人获得高升。《职业道德规范》不适用于民营企业,况且管理的人员越多越辛苦,不能道德绑架。
无限制的扩大审计人数,降低审计基层人员技术能力。每增加一个审批部门,人越多,开支越大。审批制很容易形成对采购舞弊的详细审计,对审计人员要求较低,如不到五百人的某服装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多达十人。为了让管理层看到自己的劳动,一些审计人员小题大做,如某科技公司总裁连续出差,被客户不小心弄脏了衣服,第二天开会着急用,就报销了洗衣费,被内部审计约谈,为了二十几元去解释,很没面子,也没有时间,结果又被要求写检讨,总裁顺势表彰了审计人员。
降低业务部门基层人员的效率和积极性。审批制一般是各部门负责人尽可能的要求往下面的人审,不是跟在自己的背后,这种对下不对上,偏离了审计的本质,迎合了管理人员,增大了上层腐败。审计基层人员与被审计基层人员一起做决定,势必拖延采购、报销和支付,减慢流程和造成积压,最后被共同投诉。多次更换业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基层人员,陌生人员的往复,对业务的负面影响并不能改观,反而让业务部门留下的人变得麻木不仁,也给小心谨慎的舞弊者留下更多漏洞可钻。
三、结束语
我国还处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大中型民营企业多数是在政府的保护下发展起来的。表面上看,民营企业的审批制审计是脚踏实地,是流水线上的检验,问题不大;实质上,是把审计从治理部门拉到职能部门,坚持低端业务,有些是经营管理层和审计负责人精心设计的职责不分,是严谨的官僚作风和认真的腐败行为。审计的主要运行机制,决定了审计部门的成果和绩效,治理机制又是核心竞争力,全面影响着企业兴衰。政府审计和国企内部审计的项目制已经非常完善,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巡视组,也象流水不腐的项目组,民营企业先要学习,再谈创新,才能跟得上时代。(作者单位:神州智凯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