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胺普通化工品海运出口到荷兰
乙酰胺这类产品属于普通化工品,海运出口一般船公司会要求提供运输鉴定报告,很多朋友都会提到,这个属于普货,为什么要提供运输鉴定?其实这个很好理解,船公司不清楚产品的性质,他们只认可书面的资料,所有我们在办理普化品海运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做鉴定,避免因资料提交不急时,延误船期。
在上海港海运出口普货品,相对来讲还是比较简单的,上海港毕竟是世界最大的港口,可选择的船及船期都比较多,一般情况下,普化品拼箱订舱需要提前10天左右,订舱资料需要提供:
1、海运托书,托书上要注明起运港,目的港,品名,船期,货物的件数,毛重,体积等相关信息。
2、货物运输鉴定报告。
3、英文版MSDS报告。
舱位安排后,货代就要做货物进仓单给到出运方,进仓单上会明确货物的件数,毛重,体积,目的港,开航日期,仓库地址及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出运方收到进仓单,按要求的日期将货物送到指定仓库,货代都会跟进货到时间,等货物进仓后,货物会把进仓图片,进仓体积发给出运方确认,并协调货物打托要求。
另外出运方在船开前5天提供一套报关资料给到货代,其它流程货代全程跟进,报关,进港,上船,等船开后,货代会提供电放提单给到出运方。
整个流程可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保持正常的沟通更有利于货物的正常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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