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江宁刑场...

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江宁刑场,刽子手高举屠刀,金圣叹神情自若,请求临死前畅饮三杯。酒罢,他大声说道:“我有要事相告!”

大家都以为他要透露出什么传世宝藏或者惊天大秘密,皆倾耳细听,有的还掏出笔墨伺候。

接着听他说道:“众所不知,花生米与豆干同嚼,会有火腿的滋味,此技若能流传于世,我死而无憾也!”

随后,他闭上眼,请求刽子手速战速决,于是刀光一闪,他的人头滚到地上。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从他的耳朵里滚出两个纸团。刽子手打开一看,一个写的'好'字,另一个写的'疼'字……

要说金圣叹此人极具才华,自小博览群籍、能文善诗,年轻时就乩降才女叶小鸾,写下关于她的传奇篇章,成为曹雪芹构思和创作《红楼梦》的素材之一。

而且他素来不喜'四书五经'的枯燥乏味,视八股文如同“洪水猛兽”,提出“六才子书”之说,提倡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学。

而他对古籍的点评更是为世人所称道,他称《三国演义》为“天下第一才子书”,又将《西厢记》结尾剁去,遂以《惊梦》收尾。

他评点《水浒传》,直接将七十回以后全部删去,重新杜撰了后续章节,写众多好汉或死或擒,反正不让招安,造反要彻底,史称“腰斩水浒”。想来这种改编虽然酣畅淋漓,但实难被当权者所容。

可惜金圣叹虽有惊世之才,只是为人过于自负,自称“自古至今,止我一人是大材”,曾因多次讥讽考官、游戏科场,被主考官轰出考场。即便如此,他依旧举止狂妄、言谈怪诞,后来竟绝意仕宦,埋首书本,人称“怪侠”金圣叹。

后来,金圣叹因痛恨县令任维初刑讯催逼钱粮,贪渎杀人,与吴县士子携千余民众,趁顺治帝驾崩去孔庙痛哭,大搞学生运动。

此事惹恼了巡抚大人,可他又不敢平白无故地杀了这些士子。于是设计让落网的贼寇去攀附他们,随后诬陷他们是贼寇的内应,遂将金圣叹以及另外十八名士子押赴刑场,是为“哭庙案”。

在赴刑场的路上,金圣叹仰着头,高声吟唱了一首绝命诗:
天悲悼我地亦忧,
万里河山带白头。
明日太阳来吊唁,
家家户户泪长流。

待到了刑场,他的两个儿子梨儿、莲子跪在场前恸哭不止。

金圣叹说道:“不管生与死,哭都是最没用的,来!爹出个上联‘莲(怜)子心中苦’,你兄弟俩对对。”

儿子们早已泪流满面、肝胆俱裂,如何成对。金圣叹见状,只好道:“我替你们对上,下联是‘梨(离)儿腹内酸’。”

儿子们抽泣着道:“这都怪你读书太多,所以才招来这杀身之祸。”

金圣叹摇头道:“非也,非也!在这浊世间,唯有书最干净,往后书可尽读,官大可不必去做!”

随后,神情自若,请求死前痛饮三杯,一边喝酒一边大笑道:
割头,痛事也;
饮酒,快事也。
割头而先饮酒,
痛快痛快!

@青铜阿三

金圣叹被杀害后,耳朵里滚出两个字——“好疼”,如今这两个字穿越过三百多年的岁月,仍叫人心里涌起阵阵凄凉。

如此一个手无寸铁的文人,为了匡扶正义、揭露黑暗,竟落得如此下场!如果清廷继续制造冤情错案,继续为非做歹,想必不久,整个天下的老百姓都要受疼受罪。

有太多的牛人说过:“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过个三十年,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遗憾的是,十几个三十年都过去了,像金正叹这样的“牛人”已是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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