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营业税

2017年10月,国务院通过“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标志着营业税正式成为历史,这是94年增值税正式推行以来,税制改革的又一大事,值得纪念一下。

营业税是最古老税种之一,古代什一税就有营业税的意思,逢十抽一,不论你成本多少赚不赚钱,设个固定的税率直接收上来即可。因为简单粗暴,很受行政效率低下的政府欢迎。

但这不利于商品流通呀,流通环节越多,运输距离越远,重复征税的次数越多,税收成本越高。本不值钱的东西运个几千里,转上几圈就成了天价,全在税里了,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很是不利。于是法国人后来发明了增值税。

增值税是人类一个很伟大的发明,它只对商品的增值额征税,税负相对合理又解决了流通环节的问题;实行的抵扣计税,环环相扣,为了减负下游主动盯着上游,减轻征税成本,提高收税效率,就流通税而言没有比增值税更聪明的了。

增值税还是个技术税种,对财务核算及企业管理水平要求也高,推广需要一个过程。94年实行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包括税务局的人)都不太明白这是个什么税,直把销项额当征收额,也不抵扣,记得那年很多地方税收大增。

因为推广难,增值税开始主要从原材料着手,从生产到销售,一环扣一环总算收上来了。服务行业以人力成本为主,管理又没那么规范,就把营业税暂时在第三产业保留了下来。

说是对增值部分征税,征税范围比增值额可大多了,工资成本没有进项票不能抵扣,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大部分销售管理费用都是服务行业提供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碰上劳动密集型企业能抵扣的成本就没多少,税率又高达17%,这样一算下来企业税负高居不下,不偷逃点税都难以生存。

现在营业税终于成为历史,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最重要一环算是补齐了。2016年营业税收了1.15万亿,增值税4.07万亿,两税合并后增值税将占到总税收的40%以上,成了当之无愧天下第一税,那么增值税真的有那么完美吗?

我们知道增值额是价外税,对流通环节的每一份增值额收税,上游可以把税负转移给下游,一直到最终消费者买单,因为消费了无法再转。我们买一包米,一块肉都要交13%到17%税,无论贫富一视同仁。考虑到富人的实际消费水平与其财富并不成正比,这实际上是对穷人的不公(吃饭都困难还要交税)。

所以在贫富差距明显的社会,增值税一家独大就是在变相的助涨这种差距。

降低流通税负占比,实现流通税和财产税并重将会是下一个税收改革的重点。

日前,财政部部长撰文首次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营改增之前,地方财政就已难以为继,靠卖地为生毕竟不是办法。要寻找新的税源房产税无疑比较理想,因为是财产税,只要持有就要交税,稳定且可持续,同时可以改变房市的投机行为,增加多套房产拥有者的负担,真正实现“房住不炒”。

当然,从长期来看,加大财产税负占比,实现总设计师“让一部分人先富来,先富带动后富”战略目标还有很多路要走:在全社会推行家庭财产申报制,遗产与赠与税的推行等等,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不管怎么说,实行了几千年的营业税总算告别了我们,中国税制改革终于迈出了重要一步,值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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