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市区27个路口即将开始实施!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升路口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前期论证和试运行,交警支队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路口实行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或借用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措施,彰显“公交优先”理念,减少公交车驶出临近路口公交站点与正常交通流的冲突,提升路口通行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行借用右转车道左转措施的路口包括:
1、解放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西口;
2、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西口;
3、九河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口;
4、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口;
5、黄河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西口;
6、清池大道与九河路交叉口北口;
7、贻成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南口;
8、永安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南口;
9、九河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西口;
10、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口;
11、浮阳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口;
12、朝阳路与九河路交叉口西口;
13、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口;
14、永安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口;
15、开元大道与九河路交叉口北口;
16、解放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北口;
17、永安大道与向海路交叉口南口;
18、永安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口;
19、长芦大道与百川路交叉口南口;
20、永济路与交通大街交叉口西口;
21、解放路与长芦大道交叉口西口;
22、千童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北口;
23、清池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口;
24、开明街与石港路交叉口南口;
25、迎宾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北口;
26、求是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北口;
二、实行借用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措施的路口为:黄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西口
三、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左转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四、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因等候放行信号,会对正常右转弯、直行通行车辆造成影响,请广大驾驶员给予理解和支持,耐心排队等候。
五、本措施自2020年12月16日7时起实行。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