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量价观

有一位富姐,做传销出身的,后在上海一顶级地段开了一家酒吧。在脱离传销活动好多年后,谈起当初推销的药,她依然会热血沸腾、热泪盈眶。如果只是听她说,那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好的药,她在做的是最神圣、最崇高事业:拯民于痛苦之中,救命于死神之手。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案例。每当涉及“自欺欺人”这个成语,或看到某些带有各种头冠的“大师”滔滔不绝、情绪激昂地推销他们的某种东西,就会想到这位富姐——只有先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只有先把自己弄得深信不疑了,才能以更好的状态煽忽别人相信。

由于学历和文化程度较高、知识较多的人很难想出让自己深信不疑或自觉没有漏洞的骗招,他们很容易用学到的知识和正常思维能力去审视它们,最后觉得不行,漏洞太多,叹息欲骗而无招。所以,和上面这位富姐的案例相映成趣的是:骗子的学历和文化程度一般都较低,懂的知识不多,智商也不高。因为只有这类人才会把一些简单的、破绽百出,稍动一下脑子就能证伪的东西,理直气壮地去吹嘘,而毫不顾及有那么多的漏洞与反证存在。

——乌江,依然美丽

股票市场中,有意的骗子不多,无意的骗子很多。所谓无意的骗子,不是指某一个人,而是一些似是而非,事后解释,无一不中,事前应用,百无一中的理论、方法,因缺少合理的方法去验证,被市场人云亦云,“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地一路流传下来,甚至被一些投资者奉为圭皋。

要防止掉入这种“正确的陷阱”,唯一办法,就是从证伪和证实两个角度去验证。只证伪,而不证实,那世上就没有一种方法是可取的,最终我们就会掉入不可知论,无章无法——虽然海纳模型认为,越是低智的行为主体,在复杂多变环境中,越倾向循规蹈矩,但同样的研究表明,在人类的行为中有93%,都属有章可循、可以预见的行为,还有7%的无章可循、看似随机的行为则是改变命运、改变进程的关键行为。所以,通过证实来确认一些方法“是有用的”,是我们在股市中长期生存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再聪明,也一事无成。

但只证实,不证伪,我们就无法知道那些理论和方法的适用程度有多大。只有证实、证伪相结合,我们才能知道它们的适用边界在哪里,前提条件是什么,成功概率有多高,才能在反复的实践和证实、证伪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成长起来,实现量变到质变,从不自由地被动投资,到相对自由地利用学到的方法和理论,在股市中随机漫步。我所以一边讲动量指标的效用,一边证伪,目的也在于此。

在讲了动量指标之后,我们开始讲量。“量和重要”,很多人严肃地、故作高深地跟我们讲。“市场上什么都可骗人,只有成交量无法骗人”,教科书上如此说。都对。但都错。股市中,真正的领袖是价格!你说量很重要,那么我问你:量大好,还是量小好?你说量大好,我可以找出一大堆例证,来证明量小反而能涨,量大反而要跌。你说小好,我同样可找出一大堆例证,来证明量大能涨,量小不能涨。

原因何在?

很简单。量是由买卖双方撮合而成的,量本身不能告诉我们那是买盘还是卖盘,只有和价结合起来,才能反映一些真实信息。比如有一些分析软件以资金流进和流出为号召,拆穿了其实就是2个途径:

一是把传统的OBV指标中的成交量(VOL)换成金额(AMO),然后以当天开盘的第一条1分钟线为起点,计算每分钟累积的成交量,上涨就计算为买盘,算资金流入,下跌就计算为卖盘,算资金流出。等240分钟交易结束后,OBA=1亿,就算流进了1亿元,OBA=-1亿,就是流出了1亿元。

二是把拉瑞·威廉姆斯在《选股决定盈亏》中介绍过的建仓减仓指数中的VOL改成AMO,用到当天的1分钟k线上去,像上面讲的OBA一样,从第一分钟起,不断累加,240分钟交易结束时,累积数值是多少,就算流进、流出了多少资金。

早几年心血来潮,独立做一个分析软件,把上面2种方法用到分笔交易上,效果远胜那些吹得天花乱坠的资金流进流出,但,除了当天阴线,累积值为正;当天阳线,累积值为负等少数几天里有用(但也只能保证明天一天),绝大多数时间都和直接看k线没什么两样——涨就是流进,跌就是流出。事物本就如此,其他都是噱头,都是套路。

之所以只能偶尔有用,有用也只是一天,是因为量的波动要比价的波动具有更大随机性,起落更频繁,幅度也更大,加之像巴菲特说的,市场先生脾气古怪,所以,量化量化,量本身却是最难量化的,这是成交量分析中无法克服的一个缺陷。所以,比尔·威廉姆斯提出“价才是真正的市场领袖”,倡导把重点放在价而不是量上,是有道理的。

量的增长不是无限制的,虽然价也有极限,但价的极限可计算的方法很多,量的极限可计算的方法却不多。谁能告诉我,一段行情的极限最大量会大到什么程度?我相信,不说无人,至少很少有人说得上。我可以告诉你“11法则”:当波段最大成交量达到波段最小成交量的11倍后,基本上就是量的极限了,以后再涨,也不会放出更大量来。

我们以6124点行情来说吧,从头到尾4个波段(以月线回调,回调前高点被保持2个月算一个波段),在1541-4335点这个波段中,出现了11法则:波段最低成交量3467亿元(月总额),最大成交量39745亿元,为前者的11.46倍。

同样,1974点到5178点这一波,最低成交量是12000亿元,15年4月放出171492亿元,超过11倍。5月份就进入量价背离模式,等到再次放出更大量时,已是“呼啦啦大厦倾”。因此,一轮行情,只有一次出现11倍法则,其后再怎么涨,都只能在量价背离中进行。但它对我们的帮助也仅此而已,除此,还能有什么帮助?没了!

所以,“量很重要”,“什么都可以骗人,只有成交量骗不了人”,但你能从中获得一些什么?因此,往后再有人跟你说量很重要,你就谦虚地向他讨教一些可行的方法。他很可能以秘方不示人来搪塞,也有可能会像煞有介事地跟你讲一些案例。于是你就可以做一件事:他讲一个案例,你马上找10个反证来让他解释。保证,解释到最后,他还是要兜到价上去。

关键不在于什么更重要,而在于什么更容易把握,能为我所用,“适口而珍”。能用容易把握的方法解决的,不要用不容易把握的方法去解决。如果容易把握的方法也解决不了的,用不容易把握的方法去解决,只会更糟。这就是我的方法论,也是我的量价观。

好了,先做这些铺垫。

至于拉里·威廉姆斯的建仓减仓指数,原式是“SUM((C-O)/(H-L)*VOL,0);”,实践中用处不是太大,而且编制上也并不合理,我把它修改如下——

B1:=C-H;

B2:=L-O;

S1:=H-O;

S2:=C-L;

OO:=C-REF(C,1);

SB:=(B1+B2+S1+S2+OO)*VOL/10000;

SUM(SB,0);

有兴趣者可把它做到行情软件中去。具体用法,大家可以去体会。我的体会是:有底背离,不一定是底;没有底背离,一定不是底。除此,好像就没有别的用处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