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骚律师》S5E6:大骗子VS小骗子
本集是第五季阶段性的高潮,麦克开始发挥他高超的专业技能,吉米和金的“计划”也有了戏剧性的发展和收尾。
这集标题《Wexler v. Goodman》表面上是指两位律师的相爱相杀,在我看来,不如说这是两个“骗子”之间的对决,区别在于,吉米骗的是别人,而金骗的是自己。
老将出马
互相“交底”后,麦克和古斯塔沃间迅速找到了默契,麦克很快成为了“炸鸡老板”的左膀右臂,和维克多平起平坐。
纳乔看到这三人同时出现,才意识到拉罗口中的“麦克”就是和自己合作过的老前辈。
纳乔的第一反应是害怕让萨拉曼加家族发现,但两位大佬却一致表示“不会被发现”,可见他们真正开始合作后,自信心空前高涨。
你们说行就行吧……纳乔随即透露了拉罗接下去的计划,主要是继续打击“炸鸡店”的毒品生意,古斯塔沃见招拆招,决定舍弃掉底层一批无足轻重的马仔,保住自己的核心成员即可。
除此之外,拉罗还打算对“炸鸡店”的正经营生下手,原则宗旨只有一个:搅黄你的生意,直到墨西哥那边的大老板觉得你没有价值了为止。
古斯塔沃要专心对付生意方面的攻击,至于如何反击拉罗,就全权交给麦克了,并吩咐纳乔“见老麦如见我”……等古斯塔沃走后,纳乔忍不住来质问麦克了。
这一老一少都有欣赏对方的意思,但此刻他们也同样都不爽对方的态度,纳乔觉得麦克不知轻重入了大坑,麦克认为纳乔的苦闷都是自找的,“一旦动手了就没有回头路”——还是麦克的人生哲学,就像他教小粉的那样,“我们没法‘改过’”。
当务之急是要解决掉拉罗,切入点便是上季结尾时拉罗在差旅电汇分店里杀人放火的案子。
麦克干起了老本行,他先找到当时的目击证人莉莉安,花了2美元买书拉近距离——别小看这点钱,这能为麦克在无形中多争取一丝主动。
之前吉米那儿没帮成忙,麦克在这里倒是做了一回私家侦探“戴夫·克拉克”,他以“受雇于死者家属”的名义,说动了“怕事”的莉莉安接受问询(一般人都会下意识地回绝这种麻烦事)。
莉莉安把事发当天的经历又说了一遍,自己本想去汇钱,却发现差旅电汇分店关了门,她只瞥到一个陌生人站在职员弗雷德的位置上。
这正是S4E10中,拉罗杀了弗雷德后查看监控时的一幕。
等莉莉安过了20分钟再回去时,那里已经烧起了大火。
这些情况其实麦克都知道,他真正目的是要引导莉莉安回想起汽车——在麦克预设答案之下,莉莉安顺利通过照片记起(认出)了拉罗的座驾:1970定制款蒙特卡罗。
这还不够,麦克得让莉莉安主动打电话给警方,上报这条新线索,警官电话和车型记不住没关系,我告诉你,但别告诉他们有私家侦探在暗中帮忙。
话说到这里,莉莉安再迟钝也会起疑了,麦克早就想好了说辞:功劳全给警方,我只想伸张正义。
这并非全是借口。要知道,拉罗仅仅为了追踪自己、查看监控,就杀了无辜之人还纵火灭迹,严格来说,弗雷德的死自己也有责任——当初麦克因为好心路人的死都想宰了赫克托,现在接连死了维纳和弗雷德,他更有动力干掉拉罗了。
接下去,麦克又潜入警局摆出了一副“老干部”的派头,三言两语就打发年轻警员把他准备好的报告送给了罗伯茨警探。
麦克的“本色出演”太高明了,领导的做派、年轻人的谨慎他都拿捏地很准确。
罗伯茨刚刚应付完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随手一看,交上来的是一份肇事逃逸案件的报告。
这一幕同样发生在S4E10中,在拉罗跟踪麦克的时候,被摆了一道困在了停车场,为尽快追上麦克,拉罗直接撞了前面的车扬长而去。
我不得不感叹,在一般影视作品中,像这种小案子,哪怕是路人甲被杀的案子都是被丢到一边的,管杀不管埋……可在《风骚律师》中,这些看过就忘的“小事”居然能成为关键线索。
罗伯茨顾不上是谁提交的报告,因为这个小案子直接串联起了另一件杀人案。
两起没有直接联系的“悬案”接连出现了关键线索,而且还顺利并案,警方想不盯上拉罗都难。
麦克很快走了最后一步:从纳乔口中得到拉罗的动向后,立刻通过警用电台告知了拉罗的位置。
话说,本季开头索尔逃亡时,车上也备了一台警用电台,兴许是跟麦克学的呢……
没过一会儿,拉罗就发现有警察上门了,刚开始他还想掏枪,可随着自己很快被多辆警车包围,他只能丢钥匙投降。
拉罗想借警察和DEA之手把古斯塔沃干掉,结果对手阵营直接出了一位“警界宗师”,这下他有得受了——对付警察他可没法蛮干,看来是时候打电话给索尔了。
重蹈覆辙
吉米盯上了梅萨维德银行多年前的一支广告,那还是老总裁沃驰泰尔带着年幼儿子凯文一起拍的——吉米打算恶搞这个广告来做筹码,只是“大学生三人组”的能力有限,没法“多、快、好、省”拍出自己想要的效果。
有些事情,真的无捷径可走……吉米没有太多时间,只能不断降低标准,外景地不好找,那就在晚上的美甲店用油漆喷一块“绿幕”吧。
吉米找了一群没啥经验的路人群演,用各种有的没的理由控诉梅萨维德银行(娱乐效果绝佳)……在他玩得正开心时,却不知道“正主”金已改变了主意。
看到金来了,吉米立刻兴冲冲地说出了好消息,他已找到了银行LOGO的“原作者”,92岁高龄的摄影家奥利维亚·比特苏——广告只是拿来恶心人的臭鸡蛋,“LOGO侵权”才是他们的杀手锏。
金顾不得吉米的兴奋,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让阿克接受7万5千美元的和解费用,尽量让梅萨维德银行拿出4万5以上的钱,剩下的她自己掏。
——等等,你说什么?凭什么啊?!我们都找到他把柄了。
——因为里奇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我害怕了。
——别怕啊,他们抓不到我们的把柄。
——也许你是对的…但这样做不值得。
形势再次颠倒了过来,两人真正开始实施计划后,反而是吉米更加认真、有始有终……当然,金的决定确实显得反复无常,但从正常人眼光来看,这应该叫做悬崖勒马。
吉米虽然不甘心,但他还是同意了,毕竟这是金的主场、金的剧本。
为了缓解自己“无缘无故”折腾别人的负罪感,金坚持要帮吉米他们收拾,说到底还是她那拧巴的道德心作祟——上集金的言行引发了相当大的争议和讨论,相信这里她的表现足够让大部分人释然了。
告诉佩奇“阿克决定和解”的好消息后,金私下里主动向老板里奇道歉,但她坚持认为自己留在案子里是对的,仅仅只是“回应方式”错了而已。
这番话也证明了上集结尾金的“失态”,确实只是掩饰自己心虚而已。
此时吉米刚刚帮两个妓女打完官司,为表感激之情,对方很热情地想立刻帮吉米撸一发,连热毛巾都准备好了,就说体贴不体贴吧……
吉米虽然婉言拒绝了,但他并不反感对方表达谢意的方式,粗俗、咸湿之余,也显得朴实、真诚,“比那群有钱有势的斯文败类亲切多了。”
大概是想到了这点,吉米突然改变主意,雇她们去整蛊霍华德一番……和平时一样,温文尔雅的霍华德正在餐厅里与别人寒暄,和同僚克利福德聊聊格林法官的八卦,突然就冒出来两个浓妆艳抹的妖艳女人指责自己翻脸不认账。
吉米在外面看得那叫一个暗爽:自己没回复霍华德伸出的“橄榄枝”就已经是回答了,结果这小子还不识抬举地打电话来,简直不知好歹。可怜的霍华德,在常人看来是个心胸宽阔的好老板,在吉米这儿偏偏成了自视甚高的伪君子。
再次“报复”成功后,吉米洋洋得意地自嗨道“我可真有本事……”
紧接着,吉米有了一个自然而然的心理变化:我这么牛掰,为什么要忍气吞声呢?干!于是他打给了奥利维亚,计划照旧。
当所有人都以为索尔·古德曼来商讨和解细节,只是想多要个几千一万美元时,吉米却喊出了400万美元的天价,金的脸色瞬间大变:怎么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金显然真的慌了,想赶紧终止这次会面,因为她明白吉米有备而来,主意还是自己出的呢。
吉米不顾金的反对,先拿出了浮夸的控诉广告,把凯文、佩奇等人气了个七窍生烟,金认真维护的样子也充分说明了她不知情……
当然,这种不入流的勒索广告只是小花招,真正的大杀招是接下去的照片。
金那个着急呀,她竭尽全力想制止凯文说知道这张照片——因为这样吉米就需要"控方举证"——偏偏不知轻重的凯文轻易踩进了坑里,承认自己买了照片的拷贝,等反应过来为时已晚……
啊哈!你只是买了拷贝,并没有买照片的版权,梅萨维德银行用这LOGO可是妥妥的侵权行为!
接下去,身边一群律师就吵翻了天,发了狠的凯文决定直接找吉米解决问题——凯文这人虽然憨了点、莽了点、土了点,但在这种时候,他反而要比其他人更能看清楚吉米的“本质”。
别给我整律师那套弯弯绕的,你就是个油嘴滑舌的下三滥推销员,痛快点开个条件吧。
在凯文的再三要求下,吉米说出了自己的要求:阿克的房子要留着,银行客服中心迁址,你们得赔偿他精神损失费,得公开道歉,另外还要赔偿奥利维亚版权费,记得也得向她道歉,这样我才会放过你。
此时此刻,吉米早已不是为了别人的诉求,而是为自己的想法行事了,他在享受做赢家的快感。
晚上金回家时,吉米正在弹琴,曲子是第一季结尾BGM深紫乐队的 《Smoke on the water》……眼见金不想搭理自己,知道她生气的吉米讨饶了几句后,立刻强调“奏效了”。
“你与我合谋”的嫌疑被洗清了,里奇不会再怀疑你,我们的目的也都达到了,干嘛要生气呢?
吉米还想让金再次模仿凯文的语气告知结果,但金没心思玩了,只是说凯文不顾律师们的反对,坚持和吉米私下里达成协议。
理论上说,这个协议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但凯文就认这种“私了”的手段。
这不挺好吗?所有人共赢了。
注意接下去的镜头:之前吉米和金两人一直同框,但从金去柜台拿酒开始,两个人一直分别在各自的镜头里对话。
“不是大家赢了,是你赢了。”金说得没错,这件事源于自己不知所谓的同情心和执拗,最后把所有人都闹得鸡飞狗跳,只有吉米名利双收(大赚一笔钱,还打响了“索尔·古德曼”的招牌)。
金感觉自己被骗了,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都有可能被吉米“出卖”,未来自己还怎么信任他呢?
眼瞅着金越说越不对劲,吉米赶紧解释:我这么做是想保护你啊,万一我被抓了,你就得接受审问,现在你不用担心了,因为你真不知情。
注意,这就是金在语无伦次后说出“结婚”的主要原因。
金坦言和吉米过不下去了,他们俩要么立刻分手,要么立刻结婚——在美国法律里不能以配偶作为人证,假如夫妻中有一人犯罪,并向配偶说了犯罪事实,公检法一方无权对未犯罪的配偶调查案情,或要求配偶出庭指证另一人。
金大概是觉得,只要两人结了婚,吉米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对自己畅所欲言了,不会再随便隐瞒。
可以说这是一个纯粹出于“理性”的想法建议,但我觉得里面仍然有“感性”一面的分析空间,这就要说本集开场那段戏了:金在上初中时,有一晚被母亲放了鸽子,直到夜色已深时才来接自己,她发现母亲喝了酒,对方还要说谎,坚称“只喝了一瓶”。
母亲显然辜负了金,她也知道说谎的自己理亏,那她用什么方法让女儿消气呢?提出两人回去吃一顿好的,给你看你想看的电视,给你听你想听的电台。
再看看吉米一开始是怎么哄金的:去吃顿牛排,开几瓶好酒,甜点什么的好东西一起上……
一模一样,对不对?不管他们说谎的理由是“不小心”还是“为你好”,他们都只会道歉而不会认错,同时用其他不相关的东西(比如物质享受)来“哄”自己高兴。
金对吉米又爱又恨的复杂心理,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对母亲态度的映射,他们的行为模式很像,自己想离开对方,却总是一败涂地……如果仅仅是这样,那金可以痛快地甩了吉米,偏偏吉米像母亲之余,还很像自己——
小时候,自己赌气一个人走回去,生气的母亲大吼说“你从不听话!”此时此地的吉米,不也和自己一样,总是对着干、总是“不听话”么?
金让吉米发誓“永远不再骗我”,吉米说不出口,说了金也不会相信——事实就是,他们俩都是骗子,一个骗对方,一个骗自己。
金的悲剧,在于她甩不掉吉米,明知身处于一片深不见底的沼泽,却依然在挣扎中慢慢陷了进去……
我们总说“趋吉避凶”是人类的天性,但在你我的人生中,却为何总是会出现“明知故犯”的可笑又无奈的境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