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的本义是如何被歪曲的?

摘  要

中国历史上的“三纲”,本义并不是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而是指君臣、父子、夫妇这三大伦;因为这三伦被视为一切人伦中最重要的,为人之大伦或人伦之纲,故称“三纲”。这一“三纲”本义承《尚书》《诗经》的纲纪传统以及先秦的“大伦”思想而来,经董仲舒阐发、《白虎通》界定,在汉代以来一千多年里占统治地位。宋代以来,狭义“三纲”概念,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由于朱子等人影响而日益流行,但严格说来,很难说后起的狭义代替了本义,而最多只能说狭义合并了本义。正因如此,一直到清末,仍有大量学者从本义而不是狭义使用“三纲”一词;即便朱熹、吕祖谦、真德秀、吴澄、宋濂、丘濬、湛若水等许多认同狭义“三纲”概念的人,也同时把本义作为狭义的宗旨,经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从本义使用“三纲”一词。因此,忽略本义,将“三纲”不加分辨地等同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无法理解古人“三纲”的真实含义和思想,进一步导致其被现代人歪曲甚至妖魔化。
作  者 | 方朝晖,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孔子研究院特聘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
原  载 |《文史哲》2020年第6期,第22-34页

原  题 | 试论“三纲”的两种含义及其历史演变

现代人鲜有不知道“三纲”为何义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所谓“三纲”就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认为它是董仲舒、《白虎通》等提出来为汉代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统治服务的,并在中国历史上盛行了两千多年。

然而这类说法真的正确吗?且不说无任何文献证明董仲舒将“三纲”定义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白虎通》所谓“三纲”严格说来也不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下简称“某为某纲”)。在汉代以来两千多年里,尽管人们常使用“三纲”一词,但较少把它定义为“某为某纲”。他们所谓的“三纲”时常是指君臣、父子、夫妇这三大伦。之所以称其为“三纲”,是因认为这三伦关系对其他各伦、乃至所有人伦关系起着规范和引领的作用,因为它们是一切人伦中最重要的,代表“人伦之纲”或“人之大伦”。所以,他们所说的“三纲”,与“人之大伦”或“三大伦”几乎是同义语。本文将这一理解称为“三纲”之本义。

大约始于宋代,特别是自朱熹以来,并由于朱子等人影响,越来越多的学者把“三纲”定义为“某为某纲”(本文将这一理解称为狭义“三纲”概念)。然而,即使如此,宋以来的学者们仍然普遍地从“人之大伦”或“人伦之纲”这一本义立场使用“三纲”一词。另外,许多学者虽将“三纲”界定为“某为某纲”,但同时却还是从本义出发来理解其意义。包括朱熹等在内的许多学者,都不断地或更多地从本义而不是狭义出发来使用“三纲”一词。

如果以上说法正确的话,那么“三纲”的历史面貌、历史作用就皆与今人所想差别甚大。本文试图说明历史上的“三纲”有本义与狭义之分,并认为:只有认识到这二义的关系才能正确认识“三纲”的真实含义。

被曲解的本义

“三纲”本义指三大伦,或人之大伦,寓意人伦之纲,这一事实台湾学者阎鸿中先生早在20世纪90年代即已揭示。他明确指出,《白虎通》给予了“三纲”两个定义,其中第一个定义即是指“君臣、父子、夫妇三者为人伦之道的大纲领,而六纪是为其辅助的小纲领。所有的社会关系和伦理道德就像一张大网,由这九条纲纪来维系和推动”。他并考察了这一定义如何从先秦时的“纲纪”传统(特别是孔子以来“把‘君臣、父子、夫妇’视为三项主要人伦关系”,“将它们视为为政的要务”)演变而来。而在阎鸿中之前,徐复观先生也早在20世纪70年代即指出过,董仲舒“所谓三纲,是指君臣夫妇父子各尽其分而言,并非指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那么,“三纲”是如何从本义演变成狭义的呢?我根据《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1999)检索,得出狭义“三纲”概念的形成虽可追溯到《白虎通》及孔颖达《礼记正义》、邢昺《论语注疏》,但真正流行可能是在朱子之后。下表为“三纲”“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语词在《四库全书》中的出现次数统计:

表1《四库全书》中“三纲”类术语统计

据上表,《四库全书》中“君为臣纲”仅出现71次,今纂录《四库全书》中全部“君为臣纲”文献如下:

表2  《四库全书》“君为臣纲”统计

在这些“君为臣纲”的文献中,明确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者,查得53条,占所有“君为臣纲”文献条目中约70%。我们发现,在所有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的文献中,除了《含文嘉》原文外,有几条源文献较为重要,它们分别是:(1)《礼记·乐记》,(2)《论语》之《为政》《阳货》,(3)《周子通书》。狭义“三纲”的定义,多出现于古人对这几条文献的注解中。现将这三条原始文献对后世影响制成下表:

表3  注解传统中的狭义“三纲”

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的现象多发生在宋代以来。宋代以前,除《白虎通》之外,唯一一例仅见于孔颖达《礼记注疏》卷三十九引《含文嘉》文。入宋以来,朱子之前,明确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者,今只查得见于邢昺《论语注疏》及阮逸注《文中子中说》。孔疏引用《含文嘉》,虽定义色彩明显,但影响并不大,而邢疏引用《白虎通》两处,在引狭义“三纲”定义之前,先引本义“三纲”定义,可见邢疏没有明确地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后世朱子引邢疏,明确以“某为某纲”界定“三纲”,影响甚大。顺着上述三条源文献,我们很容易发现朱子的影响。因为后世《礼记》《论语》的注解基本上按照朱子的观点展开,真德秀、陈澔、胡广、江永等莫不引朱子之语释“三纲”。而后世《周子通书》的注解主要通过《近思录》等扩散,其中对“三纲”的注解基本照搬朱子。据初步统计,在全部53条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的例子中,明显受朱子影响的次数、加上朱子本人使用的次数,总计不少于31条,占总数58%,这还不包括许多可能间接受朱子影响的情况。

孔颖达、邢昺、朱熹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文献如下:

(1)唐孔颖达《礼记注疏》卷三十九《乐记》“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章疏:

按:《礼纬·含文嘉》云: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

(2)宋邢昺《论语注疏》卷二“子张问十世可知也”章疏:

云三纲五常者,《白虎通》云:“三纲者何谓?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

(3)朱熹《论语集注》卷一“子张问十世可知也”章注:

愚按: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朱子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共查得如下几处:

(1)《论语集注》卷一“子张问十世可知也”章注;

(2)《四书或问》卷七;

(3)《仪礼经传通解》卷五、卷九;

(4)朱子注《周子通书》“三纲正、九畴叙”一段,后人纳入《近思录》等书中,影响甚广,见于叶采、茅星来、江永等所编各种《近思录》注解本。

朱子一生使用“三纲”一词次数冠绝古今,其中《朱子语类》(四库本)21次、《朱子文集》(丛刊本)39次,共计60次(一般学者使用“三纲”通常只见一二例,达十次者已属罕见),其观点为理学后脉所继承,影响所及,真德秀、陈淳、陈澔、胡三省、吴澄、湛若水、丘濬、曹端、顾炎武、江永等均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考虑到理学在南宋以来的统治地位,特别是朱注的特殊影响力,可以肯定朱熹是塑造这一定义统治地位的主要功臣。

然而,在朱子所处的宋代,明确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仍然少见。北宋学者如周敦颐等虽用“三纲”一词,但并未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二程所用“三纲”接近于“三大伦”之义(后文分析);胡安国、胡宏、胡寅三人均大量使用“三纲”一词,然皆未从狭义定义“三纲”;朱熹好友吕祖谦虽然在《唐鉴》注中引邢疏以“某为某纲”定义“三纲”,但在《左氏传说》卷四中又使用“君臣父子夫妇”定义“三纲”;至于宋末王应麟,其《困学纪闻》中“三纲”凡8见,皆无明确定义;其《小学绀珠》卷三倾向于以君臣、父子、夫妇定义“三纲”,同时亦标“某为某纲”之文。宋末学者黄震亦喜谈“三纲”,但较明显地是从本义而非狭义使用“三纲”一词。

如何理解本义与狭义之关系?

人们也许会问,宋代以后,特别是朱子之后,“三纲”在人们心目中究竟是什么意思?哪种含义占上风?

回答此类问题时,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古人心目中,“三纲”的这两个含义本来就不是相互矛盾的。这是因为,“三纲”的本义以三大伦为人伦之纲;预设君臣、父子、夫妇这三伦走上正道,则一切人伦皆入正道,人间秩序将因此而建立。而狭义“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恰恰是确立君臣、父子、夫妇之道的途径。因此,本义与狭义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本义代表人伦之道的宗旨,狭义代表人伦之道的途径。所以,本义与狭义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至少对于接受狭义“三纲”内涵的人来说是如此。

不过,需要说明,狭义“三纲”并不是如今人所理解的那样,以服从权威为宗旨,而是指西周宗法制度所包含的礼制,以及特别是孔子所倡导的名分思想。狭义“三纲”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天然存在着上下之分、轻重之别或等级之差,从《仪礼》《周易》《论语》发展到汉代,这种差序性质的人伦关系被董仲舒等人表述为阳尊阴卑或君尊臣卑,被《含文嘉》表述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本义和狭义都是为了确立人伦正道,差别在于:本义并不预设确立的具体方式,或者说预设的确立方式比较宽,而狭义预设的确立方式则比较明确、具体。

由于狭义“三纲”的名分思想可以追溯到周初和孔子,源远流长,古人通常不反对。如果有人认为“阳尊阴卑”或“某为某纲”是确立三大伦的基本方式,他们就很容易得出:为了确立三伦正道,只要坚持“某为某纲”就行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三纲”的狭义与本义就合一了。也就是说,在这里,他们表面上讲的是狭义,但同时实际上预设了本义为前提,他们讲“某为某纲”就是为了实现本义的目标,即三伦之正道。所以我要说的是:宋代以来,特别是朱子之后,狭义“三纲”虽然盛行,但并不是以狭义取代了本义,而只是以狭义合并了本义;由于狭义的用法同时也包含了本义,可以说,狭义“三纲”还是以本义为宗旨的。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朱熹等一大批学者倾向于狭义“三纲”概念?正因为他们认为,狭义“三纲”足以实现本义“三纲”宗旨,不必再专门讲本义了。前面我们讲的吴澄《吴文正集》卷二十《纲常明鉴序》之文,即是典型例证。

狭义可包含本义,也许明人宋濂的说法最能反映。他说:

天地之间为人伦之纲者有三,曰:君也、父也、夫也。

可以追问:宋濂以君、父、夫为纲,这里的“纲”究竟是指君、父、夫分别是臣、子、妇之纲呢,还是指君、父、夫为整个人伦之纲呢?如果是前者,就是狭义“三纲”概念;如果是后者,就是本义“三纲”概念。从行文看,作者既然说这三者为“人伦之纲”,显然是从本义出发,但又不说君臣、父子、夫妇为人伦之纲,而只讲君、父、夫为人伦之纲,显然预设了通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可确立人伦之纲。这就是把狭义“三纲”与本义“三纲”合二为一了。可以说,后世大多数从狭义讲“三纲”的人,都预设了同样的前提,也以本义“三纲”为宗旨。我认为这是狭义“三纲”概念在后世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在一些情况下,古人讲“三纲”时并不愿意从“某为某纲”这一狭义出发,而是直接从五常出发,比如前面提到的朱子、吴澄、丘濬、刘宝楠以及《三字经》均有时从“君臣义、父子亲、夫妇别”的角度来讲三伦之道,所以我们说这里他们可能是在从本义讲“三纲”,也可能兼本义与狭义而讲“三纲”。这可能是因为古人虽认同“某为某纲”,但觉得“某为某纲”不足以说明三伦之道。

还有很多时候,古人实际上是从本义讲“三纲”,但看起来却十分象是从狭义出发,至少从狭义出发也似乎可通。这是因为,凡是君臣、父子、夫妇之道没有确立,基本上都包含着君臣、父子、夫妇的名分遭到破坏这个前提,后者正是狭义“三纲”之旨。这就需要仔细分辨,而分辨的标准在于从上下文看作者的真正用意。比如当作者总结“三纲”不立的原因时,并没有归咎于“某不为某纲”,而是归结为“无君臣父子夫妇之道或之义”;更重要的是,作者的立论重心在于说明三伦之不立会对其他人伦关系、乃至较大范围的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在这些情况下,我认为作者主要是从本义而非狭义出发来使用“三纲”一词。下面我们举三个例子来说明,如何来分辨古人“三纲”概念的真实含义。

例一,《二程遗书》卷十八《刘元承手编》载伊川先生论唐无“三纲”曰:

唐有天下,如贞观、开元间,虽号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风,三纲不正,无父子君臣夫妇,其原始于太宗也。故其后世子弟,皆不可使。玄宗才使肃宗,便篡。肃宗才使永王璘,便反。君不君、臣不臣,故藩镇不宾、权臣跋扈,陵夷有五代之乱。

前面还有“唐之纪纲,自太宗乱之。终唐之世无三纲者,自太宗始也”等语。所谓“无三纲”,如果从狭义来理解,即唐太宗、肃宗等人不守本分,做出越轨之事,这是没问题的。《近思录》叶采集解此语称,“太宗以智力劫持取天下,其于君臣父子之义有亏,闺门之间又有慙德,三纲皆已不正”。太宗以天子身份做出了乱伦之事,包括杀兄夺位、杀弟夺妻等,这些当然是破坏了狭义“三纲”中的名分关系,但是我们要记住,程颐的重心并不在于太宗是否遵守了“某为某纲”,而是“三纲”的被破坏,为何开启了后世数百年祸乱。显然,如果唐太宗只是一介匹夫,即使有同样的行为,也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影响;正因为他是天子,影响就非同凡响。

如果我们把程子所说的“三纲”解读为本义,即指君臣、父子、夫妇这三大伦,也许能更好地贴近上下文所反映的原意。“三纲”的本义旨在说明:“三大伦”为一切秩序之源,这典型地体现在太宗未能率先垂范以立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对后世产生的一连串连锁效应中:一方面,唐太宗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了他的子孙后代,导致了后世王室之乱不绝;另一方面,唐王室“三纲”之乱也间接成为藩镇兴起的原因,成为大唐衰落之根源;再一方面,唐无“三纲”还延伸到了唐末五代,成为五代朝代更迭、干戈不息的间接原因。所以,说小程子使用的“三纲”是指本义,应该更合乎程子原意。正因如此,无论是程子给出的总结,所谓“无父子君臣夫妇”“君不君、臣不臣”,还是叶采所作的总结,所谓“其于君臣父子之义有亏”,都未提到“不以君父夫为纲”。

例二,宋朝历史上曾几次发生为皇位害死亲人之事。宋太宗曾逼死亲弟廷美(即秦王),宋理宗整死了同族兄弟赵竑(即济王)。故宋理宗初即位时,礼部侍郎、直学士院真德秀入见,以三纲五常为天下秩序之基为由,要求理宗善待济王,为其立后。真德秀奏理宗曰:

三纲五常,扶持宇宙之栋干,奠安生民之柱石。晋废三纲而刘、石之变兴,唐废三纲而安禄山之难作。我朝立国根本仁义,先正名分。陛下初膺大宝,不幸处人伦之变,有所未尽,流闻四方,所损非浅。霅川之变,非济王本志。前有避匿之迹,后闻捕讨之谋。情状本末,灼然可考。愿诏有司讨论。雍熙追封秦邸,舍罪恤孤,故事斟酌行之。虽济王未有子息,兴灭继绝在陛下耳。

若无济王被废,将无理宗即位。这正是理宗易受天下诟病的根源。故真德秀欲理宗宽待济王,以塞天下之议,以收天下人心。而真德秀之理据即所谓“三纲五常”,其历史根据则举“晋废三纲而刘石之变兴,唐废三纲而安禄山之难作”。这体现了“三纲”在古人心目中的含义。刘、石之变、安禄山之难固然是破坏名分,然而“三纲”如果只是指“某为某纲”,何以能为“扶持宇宙之栋干、奠安生民之柱石”?真德秀的逻辑只有通过“三纲”本义才能说清。他的十足自信在于:身为皇上不爱亲戚家人,违背天理良心,是最高统治者以贪私示人,天下人不能心服,将群起而效之,故不能“奠安生民”,这是历史上发生刘、石之变、安禄山之难的根本原因,也每一位皇帝所必须正视的。这正是“三纲”本义所告诉我们的道理,即君臣、父子、夫妇为人伦之纲。

例三,《明史》卷五十九《志第三十五·礼十三皇后陵寝》载嘉靖七年,世宗皇后陈氏崩。礼部上丧祭仪,帝疑过隆,议再上,帝自裁定,概从减杀,欲五日释服。阁臣张璁等言:

夫妇之伦,参三纲而立。人君乃纲常之主,尤不可不慎……。

大臣张璁批评皇上为皇后执服太短,不合夫妇之道,违背“三纲”。当然在这里,如果我们把“三纲”读为狭义,指国君未能尽好“纲”的职责,违背了夫为妻纲、君为臣纲,也是可以的。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张氏并未以夫为妻纲、君为臣纲为由,而是以“人君乃纲常之主”为由,这体现了“三纲”本义:夫妇之伦之所以为“纲”,正因为它关系到全天下的秩序。

通过上面三个例子我们可以发现,“三纲”本义与狭义之所以难分,是因为在古人心目中,狭义是本义的方式,而本义是狭义的目标。但只要我们仔细阅读上下文,还是容易发现究竟是用狭义还是本义。本文的要点是,对本义的忽略,将“三纲”简单地归结为“某为某纲”,导致今人无法正确理解古人思想,结果导致歪曲古人,乃至把“三纲”妖魔化。这可能正是“三纲”在今天为人诟病的原因之一吧。

责任编辑 / 曹 峰   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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