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特性彰显简易公开听证司法为民价值|办案要务大家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许多当事人在遇到矛盾时,往往“不吐不快”。检察机关处于刑事司法程序的重要环节,要积极发挥检察机关释法说理的能动作用,耐心倾听当事人心声,尽快给予当事人满意答复,有效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这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典型体现。
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对“简易公开听证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着力突出简易公开听证的当场性、简便性和实效性。
简易公开听证之当场性
当场性强调的是简易公开听证召开的即时特点,通过简易公开听证,及时搭建多方对话平台,不让“急火攻心”的当事人多等待,尽最大可能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矛盾累积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宝安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大,推行简易公开听证,强化简易公开听证的当场性,来访群众少跑一次路,怨气就少一点,社会矛盾化解就会快一些。为实现当场性,宝安区检察院在“硬件”与“软件”上下功夫。一方面,在“硬件”上夯实基础。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要求,宝安区检察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全方位升级改造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强化原有接待功能的基础上,为实现简易公开听证的当场召开提供场地保障。另一方面,加深全体检察干警对“软件”的认知。《规定》颁布后,宝安区检察院组织业务部门干警深入学习,为简易公开听证的召开凝聚了共识。其中,刑事申诉检察部作为直接接待来访群众的窗口部门,更是就简易公开听证当场召开的实操性进行了多次讨论,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流程,为实现简易公开听证的当场召开提供技能和机制支撑。
简易公开听证之简便性
简易公开听证的第二大特性是简便性,既从听证召开的时长考虑听证召开的简易性,也从听证召开的流程考虑听证召开的便捷性。相较于一般的公开听证,简易公开听证简化了流程,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接待室直接接待来访群众,并结合案情实际和当事人意愿决定是否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比如,2021年6月,一名被害人来到宝安区检察院检务大厅申诉,就宝安区检察院对一起生产伪劣产品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不批捕决定表示不理解,要求约见检察官。办案检察官先行接待了被害人,核实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决定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为被害人解决问题。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从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构成、现有证据以及刑事案件侦查流程等角度耐心地为被害人释法说理,值班律师也就相似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被害人最终平复情绪,表示静候侦查机关的进一步调查。
宝安区检察院的实践表明,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其简便性优势,既防患于未然,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也能够提升司法效率;另一方面,在“应听证、尽听证”“能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指导下,推行简易公开听证也很有必要,有利于在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同时,从根本上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简易公开听证之实效性
简易公开听证虽简化了部分流程,但其听证的实效性却不打折扣。听证实际效果的根本保证在于人,宝安区检察院倾力打造“多方听证队伍”,组建了一支由值班律师、专业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听证员队伍。突出值班律师的法律职业优势、专业心理咨询师的情绪调控能力,以及人民调解员的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充分发挥多元听证小组的综合优势,既有利于赢得来访群众信任,也为检察人员释法说理、定分止争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2021年3月,一名当事人来到宝安区检察院检务大厅,因对多年前某故意伤害案中的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不服而一度情绪非常激动。考虑到办理案件不能简单地办结了事,而是要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宝安区检察院随即决定对此案件召开简易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专业心理咨询师先是安抚来访群众情绪,使其归于平静;然后,原案承办检察官从犯罪追诉时限和犯罪事实两个角度阐述了不批捕的缘由。人民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后,简要提问和进一步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认可了宝安区检察院作出的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会后,当事人与检察官、听证员等一一握手,表示简易公开听证的召开给了他一个坐下来沟通的机会,心结被打开了,工作和生活从此可以轻装前行了。
一场简易的公开听证,不仅化解了来访群众的心结,更寓教于实际工作中,在润物细无声中实现了法治教育效果。同时,以听证凝聚共识,形成社会治理合力,以简易公开听证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简易公开听证,简易而不简单。不但缩短了群众等待时间,而且更高效率地实现了公正司法效果,真正达到了以听证保障权益,彰显了检察听证的多元参与性、现代性、仪式性,突显了检察听证的透明司法价值、司法公正价值,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郑国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