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薇 — 爱比死更冷

白薇 — 爱比死更冷

文丨张瑞

不好就放手吧

民国爱情里比较异类、最具悲剧感的应该是白薇的故事。

这女人一生都牵强。首先身份牵强。说是作家吧,半红不紫的,写的不外是那个时代的革命加恋爱的故事,对人对事都有太多的不求甚解,宣传口号式的作品,并不具备可以超越了时代的素质,被遗忘,也是理所应当。虽然有阵子被那个喜欢文艺女青年的鲁迅捧了一下,但到底分量缺了,靠捧总也牵强。当然,这话是正着说,君不见也的确有那些文不咋样但硬生生给捧进了文学史的人,这当然不靠造化了,靠位置和人缘。就白薇的遭遇来说,这女人大概不见得那么会混人缘,只是因为文艺女青年的知音鲁迅先生玩笑似得赞过一句,“有人说你象仙女。”由此被认为属于写字的女人里颜值还不错的人。当然了,女人要风生水起,颜值有作用,但也不是一定有作用。萧红的颜值就不见得那么出色,还不是会天天腻在先生家里讨巧,这把戏,白薇这女人大概做不来。她写作是受了那个时代的大风气影响,又有些为生活所迫,至于水准,张爱玲就曾刻薄她:“如果必需把女作者特别分作一栏来评论的话,那么,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直截了当地藐视。虽有点毒舌,但也未尝不客观。

第二,说是革命者吧,从行为和思想来看,确实也是那个时代革命女青年的范,从婆家逃婚出来,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带头反对校长被校方开除过,东渡日本求学,参加进步学生团体,演革命戏,搞革命宣传,投身于轰轰烈烈的时代大潮的新时代女性,可也只是一个工作者而已,不象丁玲那般人贴着革命的标签有办法把自己弄得名气颇大,她不过是芸芸革命者中的一个工作人员。其实这样的女人,根正苗红的,在以后的岁月里,有那些写过的革命小说与革命经历,总是自己的一份资本吧,谋一份清闲的可为生的工作大概差不到哪去,可这女人就非常偏执地要求去了新疆体验生活,以致把生活过的寒碜无比。白舒荣曾有一段文字,记录了1978年在北京和平里居民区见到她的样子:“一个在1894年出生的人,活到现在,当然不能指望有多漂亮,但作为女作家,她起码还应高雅端庄,犹有风韵。而眼前的这位老人,头发稀疏蓬乱,脸上褐色老年斑像织了网的蜘蛛,眼睛被上下眼皮挤成一条缝,身上一件蓝布大襟棉袄,棉袄底边上白色缝线的每个针脚都足有半寸多长……尤其当她扶着两根棍子站起来的时候,不由使我想起风雪中乞讨捐门槛的祥林嫂……”——可怜的女人。

这些其实也可以看出这女人的单纯,是那种简单的一厢情愿的单纯,易于被别人鼓动而不大用了脑子的那种。这素质浸透进她对爱情的处理上,一个肯让爱情把自己毁了的女人,进不能进退不能退的,这性格里,本来就有着悲剧的因子。

世上的悲剧造成,当事人的性格与心理总归要有些异类的特征,在白薇这里,大概就是那种一燃就着的热情和那份惊心动魄的较真。

当然,爱情悲剧,会有很多模式,其中负心模式最为常见。

我们来看那些负了心的爱情,不外乎这样几种:你负我,我走给你看,如张爱玲;你负我,我死给你看,如安娜·卡列琳娜;你负我,我活给你看,如孟小冬;你负我,我毁给你看,如罗丹的情人卡米尔,如阿黛尔雨果,如民国女作家白薇。

在这里,转身走人最是洒脱解气,只是需要了强大的理性支撑,多数女人难以做到。而毁给你看的选择,总该是最艰难了的一种。因为去死容易,活着不易,活着见证一场博弈而不肯脱身,并且注定死亡,尤其不易。肯这样去做了的女人,个性里总得有点凛冽之感。当爱比死更冷,仍死死地要去抓住,不惜了把自己折磨成鬼,不惜了被人侮辱甚至贱视,不惜了毁灭,不惜了代价,从世俗和生存的层面上说,这是偏执,钻牛角尖;但从某种更深的层面与意义来说,又未尝不是了一种悲剧情怀的壮烈气魄,似乎更见性情,更关乎了心灵深处的温度,关乎了灵魂的厚薄与颜色。

是这样的,我们看民国爱情,风气之新,仿佛多是那种如诗如幻的情感,茶余饭后的话题式的,谈来时,带着点欣赏意味的家长里短。白薇的爱情不是这样的,整个的充满着悲情气息,在这里,爱情已经没有了丝毫的光芒,没有了丝毫让生命活起来的感觉,而是杀死活力的一把匕首。这世界上好的东西都是清的升的,而不好的东西都是浊的沉的。爱情亦然,甚或尤其是。好的爱情能在岁月里绽放,发出光芒,而浊的爱情是泥潭,将人淤死。

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一蔬一饭,肌肤之亲,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颓败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杜拉斯这女人,丑、放荡,但这女人有种锐不可当的活气,她的活气象一把火,需要去燃烧,燃烧,不如此就会死。于是,那些文字,简直就是活与死的较量。所以,她的句子才会有那种凌厉的削开什么的感觉。薄如刀片的感觉。世上的人是有这一种的,不燃烧就会死。不释放就会死,不去爱就会死。这气质,如果是法国式的,就会有一种抵达了人性深处的浪漫,自我放弃式的酷酷的感觉。但若是东方的,就会带着一股子作孽般的自作自受。总之,东方的眼光里,仿佛一定要有着克制才会合理,而合理仿佛才是事情存在的意义。

这样的一种审美习惯,让白薇的爱情,整个的让人觉出一种不齿,爱把爱毁了,爱把身体毁了,爱把生命毁了。这是一种毁灭的力量,可怕的让人颤栗的毁灭。如此充满着悲剧性的毁灭。中国人向来是讨厌那种强悍的悲剧感的。

一个女人因为爱情把自己烧死,况且那男人的所作所为,又如此让人不齿,禁不住就想说一句 —— 不好就放手吧。

好的爱是让人幸福的,是受苦也幸福的那种幸福,而不好的爱对人是一种折磨。这爱的不好,其实是在开始时就埋伏了的——做人家感情的备胎,本来也不要指望什么好结果。

当然这故事的开头其实是喜气的。一群日本留学生,两个文青,剧社,樱花的日本,有一种民国气息的新鲜。但这故事的不好,其实在开始也就埋下了种子,两个失恋的人,为了一时感情的慰藉,被朋友促和到一起,女人当时单相思了学生剧团的团长,男人因为爱着团长的妹妹凌琴如,而人家的心另有所属,于是这男的被心魔控住,要死要活,这样两个走到一起的人,想来不过是道理上的,按着道理肯走到一起并且能走到以后的,必须是了务实主义者,可惜那个杨骚不是。

他不过是个文青,文青的可怕其实是在这里的,抱负满满,生活似乎总是在远方。那时的他,虽然出身贫苦,但所幸过继的那个养父养母家境还好,可供他在日本挥霍了青春。谈谈恋爱、演演剧,写写诗歌,释放着空洞的理想。这样的一个人,再加上外貌还可观,身上尤其会有那种自负自恋地极度膨胀了去的毛病,其实是尤其可怕的。所以,他看白薇,这样一个逃婚出来的女人,为生计在传教士家里当佣工,甚或做交际花来为生的女人,名声坏到她父亲跟她断绝了父女关系的女人,首先不会当她是玉。他看她,其实不过是感情的备胎,感情失意了,需要有个地方宣泄释放一下而已。

肯做了人家感情备胎的,在这感情的开始,其实已经处于弱势了。优秀如《飘》里的白瑞德,那么高的手段,都搞不定郝思嘉对卫希礼的单相思——爱情这事就是这样的,谁欠了谁似的,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如你身边,那个天冷了会千里万里地打电话给你,让你添衣的人,往往被你漠视了去,而那个永远对你不冷不热的人,却会让你神魂颠倒着找不到自己,在爱情里,人的心智本来就是孩子。

如此,肯做了人家的备胎,多是已经无奈了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爱情是一场博弈而已,先动了心的必定受伤,简直是一定的。

女人敢走进这样的爱情,要么是一个母性力量相当强大的女人,要么就是对感情无知到一厢情愿的人。从故事的发展看,白薇的确也不能算了第一种,她只不过是一个个性偏强的女人,不安分的躁动的心,所以才会从嫁过去的那人家逃婚出来(据说她母亲把她许那人家,是因为母亲在看戏时遇到了那个寡妇,那寡妇用一碗蛋茶招待了白薇的母亲,于是就把女儿许了。也有说,这白薇的父亲是受过新式教育的,但也肯这样嫁了女儿,还有女儿逃出后,父亲一直在配合婆家围追堵截,以致后来白薇在日本,生计所迫名声坏了,她老爹还发了声明断绝父女关系,这样看了来,这父亲的确也不是什么新派开明人物。还有白薇对她母亲是颇有微词的,父亲对她不好,她只认为他是怯弱地受她母亲的蛊惑,倒是对母亲,从没有什么好话。这其实很微妙,这白薇童年父爱是缺失了的,女强男弱式的家庭结构,父爱往往容易缺失,这种童年父爱的缺失与她后来面对爱情的那种受虐态度肯定有着渊源。这是另一话题了。)就白薇本身的个性来说,肯定是有着一股子叛逆之气,如此,她才会逃出婆家,而且用砸掉婆家的锅这一极富冲突性的行为表示了自己的反抗;才会敢在同学的帮助与凑钱资助下,从学校的厕所翻墙出来,躲过父亲婆家和校方布下的天罗地网,只身乘上去日本的邮轮。这样做其实有那个时代的风气所驱,其实亦应该是个性所驱。这样一个女人,遇到一个各方面比自己都好的帅哥,给她写那些情啊爱啊的信,对于她那样灰色的生活来说,简直捡了宝贝——“我爱你,你是我发现的最清新、最纯洁、不带俗气的男性。”一开始就这样赞美了那男人,这女人也太不懂了——不懂得爱情需要辗转挪移。却傻傻地象一张纸似的,一下就点燃了。而后面的事实其实也在不停地表明着,这男人,一点也不清新,不纯洁,而且还带着文艺青年所有的劣根性地俗气着。

爱情是一种燃烧,只是这燃烧应该是双方的,一方的燃,烧掉的只有自己。那个杨骚一方面给白薇写那些火热的情书,一方面又无比坦率地对这个女人说,他爱的仍然是那个凌琴如。

谁说女人是小气的动物,爱情里的女人是宽容的,简直都可以说——比宇宙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比人的心灵还要广阔的是一个恋爱着的女人的心。也仿佛,宽容度的高低与她的爱其实是成着正比的。越嫉妒越宽容,就如那个如此寡情的张爱玲,都肯拿了钱给胡兰成,让胡的情人去堕胎,这么高的姿态里其实心里有多痛呢?就如白薇,听着自己爱的要死要活的人念叨的是另一个女人的名字,那是种怎样的痛呢?因为痛才宽容,这宽容也就象毒药,麻醉了一时,换得一个虚无的得到而已。

一个男人不爱你时,那种心硬是冷到骨子里去的。所以,当那个杨骚不告而别,跑到杭州去追他心中的恋人去的时候,白薇其实就该放手,女人最应该知道的是,感情这事,从来不会是靠感动能得来。一个男人,他爱你时,你的手被针扎到都会让他心疼半天,他不爱时,一个女人的生死都已经与他无关。

苦苦求人借自己一只手镯,典当了七十元去换了路费追到杭州来能怎样?除了被人讨厌还能怎样?除了被人再一次抛弃,让人家再一次玩失踪还能怎样?

当这个因为追爱而流落杭州的女人,如乞丐一样的流落街头,孤苦无依,贫病交加的时候,爱对她来说,是比死更冷的。

不好就放手吧。

不放手就死定了。

因为不放手,那后来的故事就更成了受罪,爱是受罪吗?谁难道真的欠了谁,必须要去偿还?

渣男就是渣男,是女人的爱把他宠坏了。让他觉得了自己是宝。而不懂的放手的女人,却在一步步地失去自己的尊严,失去自己的高贵,失去自己的存在。不懂的放手的女人,在成为奴隶,爱的奴隶。

于是,更冷的事情在发生,白薇永远要做那个人的备胎,她永远要原谅他的胡闹,她永远要宽容他的过错。这胡闹与过错于是便愈发地过分而登峰造极。

可以想象吗,正热恋着呢,忽然来一句,我爱的不是你,我真正爱着的是凌琴如,然后一拍屁股走人,再无音讯。可以想象吗,定好了结婚的日子,请帖发了,客人到了,新郎可以因为去追另一个女人而把婚礼忘掉。可以想象吗,一个痴心地等他回家的女人,抵不过咖啡店女招待的一个媚笑。可以想象吗,给一个可以随时随了自己的心情占有或抛弃的女人写下这样的句子“我是爱你的呵!信我,我最最爱的女子就是你,你记着!但我要去经验过一百个女人,然后疲惫残伤,憔悴得像一株从病室里搬出来的杨柳,永远倒在你怀中!”可以想象吗,这个绣花枕头一样的男人在外面混不下去了,穷困潦倒地回来,只带回了一身脏病,这个女人竟然可以再次接受他,连同那一身脏病。从此,这个女人已经输得身家无存。从此,这个本来就浸泡在贫穷与病痛中的女人,这个在爱的泥淖里不能抽身的女人,一辈子在承受病痛——而且是那么脏的让人贱视了去的病的折磨。最终这病让她再也做不成了女人。最后还可以想象吗,这个女人,病不能起,饿不能起,要靠了好心人在社会上发起募捐才得以看病的女人,在从医院回来的路上,那个被朋友劝说半天才肯去接他的男人,雇一辆黄包车把这个奄奄一息的生命扔在上面,自己另雇一辆黄包车扬长而去,再次玩起了失踪的把戏。

这故事让人看着心痛,让人觉得变态。

不好就放手吧。而最大的问题也正在此,不好了为什么不放手啊,不好了为什么不能放了手啊。

关于理智关于情感

这其实是一个关于理智与情感的问题。

理智与情感,拿捏的好了,人间早就花好月圆了。对一个被爱情蛊惑了的女人来说,谈理智的确有点不着边际。就如生活中的“应该”大家都是知道的,而处处做到“应该”的应该只有神一样。

就这故事来说,本来,爱与不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就那男人来说,不爱也未尝不可,只是不要那么下作地去害人。不爱就清清爽爽地说明白,两清,就好。至少有着一份君子的磊落。

就这女人来说,爱,当然好,不爱了,别强求,转身,便好。

只可惜不是这样。不是这样了这故事也就呈现出了它的复杂性,呈现出了它的非理性状态。

也可以说,爱本来就是缠在一起的麻,无法那么清楚明白。感情与理智从来也无法泾渭分明。

也可以说,其实就是一个喜欢玩感情的男人,愚弄了一个女人,这故事本也平常,很多的男人最不可告人的秘密本来也就在于把女人征服,仿佛不如此就不能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似的。女人要真的认真地爱上了,反而被他贱视了——男人的劣根性,这仿佛是一定的。对有种男人来说,内心里是不懂得什么是爱的,女人的存在只是他心情的需要罢了。

而就女人来说,爱上一个人,然后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被伤得体无完肤,把自己毁掉,把自己的生活毁掉,这么悲剧的事情,是爱情的什么境界?

这世界上,你不自救,谁来救你?

理智与情感,从来都是难以协调的话题,尤其在爱情里,但凡可以理智了的爱,都已经不再是了爱的纯粹状态。

在这事里,那个男人是谁,怎么样,就都不说了,这个世上本来盛产渣男,或者说,是这世上大多还算肯用魅力装点着自己的男人,大多是不肯专情了去,那点魅力,其实也不过是一只雄性孔雀,见了谁,都忍不住要开屏的欲望,原本是很动物的。

沾花惹草,征服女人,男人是在这过程里刷存在感,满足自己内心深处的英雄情结。所以看明白了其实是,所谓爱情这件事,从本质上说,不外是猎人与猎物的游戏。那个输掉的一定是更爱了对方更把对方当做了一回事的。可惜的是,不论开头那男人如何无赖如何费尽了心机去孔雀开屏,女人在甘心被俘的瞬间,能量其实就在发生一个奇妙的转换。一个女人一旦从身心上彻底爱上了一个男人,那就注定了是输。

所以实际的情况是,一个女人,高贵也罢,优秀也罢,聪明也罢,妖媚也罢,把那男人入了心,你便逃不出劫数。安娜不高贵吗?那么冷艳的高贵!一旦热了,就注定输了 —— 仿佛,输给爱情本来是女人无法不去面对的宿命。

想说的其实是,既然如此,那爱已经不好了,为什么不肯放手?

可以梳理一下这种类型的爱情悲剧,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那渣男其实是视自己为宝的,因为有那么多的女人肯献媚着被他诱惑了去。这男人的得意洋洋与肆无忌惮都在于那副臭姿态——我不稀罕了你!这一招其实命中的正是女人的软肋——从本性上,女人都是好斗的动物,是那种心理上的不赢就不甘的任性。永远存在于背后的那个竞争者,是如此地刺激着她的神经,激发着她的斗志。潜意识里,仿佛,不战胜了背后的那个女人,这女人就无法找到了存在感。——这真是微妙着的事情,但可以验证,设想,没有那个整天挂在嘴边的凌琴如,白薇会那样不顾颜面地追过去吗?没有了那些或潜或明放在那里的竞争者,哪个女人肯原谅了婚礼上临阵逃脱的男人?女人的输,其实是输在心理上的不甘,较劲,实在是女人心底最终毁灭自己的原动力呵。

在这样一种心态下,在白薇这种样式的爱情里,爱已经不是了爱本身,爱已经成了受罪,这情场实际上是了战场。而有这种素质的女人的狠劲则在于,被伤得体无完肤了,被毁得身家无存了,仍要战下去,以致最后只能赔上自己,赔上身体和命。不得到,毋宁死,轰轰烈烈地就像一个士兵,要么战死疆场,要么荣誉而归的那么一种大无畏——只可惜大多是战死在了疆场上的。

再往深里说了去,这肯决死一斗了的女人,本来就是理智不肯发达了去的感性动物,或者是一种不肯功利功用地理解了感情与生存的动物,仿佛只有在爱里才能寻到生活的感觉的动物。回到杜拉斯的那句话上,爱之于她,已经成了“一种不死的欲望”。想想也是,除非生死,有什么可以让人肯用了那么大的劲?她们只是听凭了内心火焰的燃烧,被内心强大的火焰燃烧着,而从某种意义上在葆有和捍卫着爱情本身的纯粹——是一种如此让人心颤的纯粹,是生命要挣扎着活出生命感觉的纯粹,是如此不可能又非如此不可的纯粹。于是才有那么多的不可思议,甚至在挑战着人性的底线。啊,爱情,那炽热的可以烧死人的所谓的爱情!

不可思议吗?

卡米尔象一个影子一样去跟踪弃她如敝屡的情人,那情人身高名重,却不肯给她哪怕一丁点儿的温暖,只有她对他的付出,却是越冷越要爱,爱到让那个情人视她如鬼,爱到鬼鬼祟祟地在大冷天里躲在人家的窗子下看人家一家人如何其乐融融;阿黛尔雨果用从父亲那里骗来的钱给那个看都懒得看她的男人还赌债,甚至塞钱给妓女让她伺候好那个男人,疯子一样地喃喃自语——千山万水,千山万水去和你相会,这种事情只有我能做到;白薇,被那个男人一次次抛弃,一次次地冷暴力,每当这个男人潦倒到无处可去的时候,她总是天经地义似的去原谅他,甚至肯等着那男人经历过一百个女人之后再回去找她——她竟然真的会等。

这些反常规甚至反人性的举动背后是什么?

是疯狂,是不计了代价地想得到,得到是唯一的目的,而不管那个要的东西是不是了个东西。是病态,是决一死战的凛冽之气。是爱上了爱情这一形式而非爱情本身,是在一种或隐或显的对决中寻找自身的存在,寻找活着的感觉。

这世上越带点病态的东西其实越有一种动人的素质,仿佛是地壳在震动后残留下的一道伤疤,仿佛是撕开了心理的一个隐秘的角落,让人于其间窥探了真实,直接逼近了灵魂的深而又深处。

当疯了的卡米尔靠在精神病院门前,穿着一身仆人般的衣服,看上去就是一个乡下的老妇人。那么浓稠的阳光罩着她,她那么恬然地笑,那么空洞地笑,差不多就是了圣洁的笑,她终于幸福了。

当阿黛尔雨果,褴褛的衣裙裹在破旧的黑披风里,在热带布里奇顿迷宫般的街巷中行走着,孤独、安详而超然——她终于可以用那样女神般的眼光来漠视了那个男人。她的灵魂已经超出了这个身体,她就这样完成了心中的爱情,也完成了她自己对自己生命的命名。余下的日子,她将以雨果小姐的名字独自活到85岁高龄,用那些语无伦次的只有她自己懂的文字来留下那些密码般的日记。

当白薇在北京城的一个偏僻荒凉的老房子里,整日整日地趟在床上等死,却毫无活气地在这间漆黑的小屋里熬到九十多岁,那活着等同了死是什么岁月呢?那个对人要么不理不睬,要么充满戾气的祥林嫂一般破烂的老女人,无缘无故地吼一句“我不是白薇,白薇已经死了。活着的只是一个躯壳。”这是结局吗?

其实结局早就有了。那个被梅毒这种脏病折磨成不成样子的女人,做了保命的手术,留下的,其实是一个身体的壳 —— 女人,没有了女性特征的女人是可怕的,是怪物。看到那个解放后的江青吗?做了妇科方面的手术,那已经不是了女人 —— 不管曾经会如何地妩媚如花如何地清纯似水。没有了性别的生物,其实亦没有了人的特征。心理坏掉了,比器官的坏掉可怕到百倍 ——人不过就活一个心情。

那是真正的行尸走肉,爱的残骸。

谁把谁毁了?这故事里其实是,在爱里寻找活着,爱把活着毁了。

爱,有一种爱,其实是比死更冷的。

看那些为爱而疯狂的女人,让人心疼到泪奔。在这世上,“惜”字的可贵,是真可贵。去爱一个懂得惜你的男人,寄其一生,当是女人最大的幸福与智慧。

而女人,无论如何,还是把自己当了玉吧,看贵了自己,便没人能伤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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