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官毛一鹭1:著作《云间谳略》
毛一鹭任松江府推官时间考
毛一鹭于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登进士第,时年三十四岁,初授(南直隶)松江府推官,又称司理、司李。毛一鹭的一生也由此起家。
崇祯《松江府志》载:毛一鹭万历三十四年任推官。这一记载不准确。
根据现存传记,毛一鹭任松江府推官,前后达五六年,徐说《兵部右侍郎孺初毛公行略》载“在任五年”,张九德《云间谳略序》也载:“以故五年中发奸摘伏,咸行于拔薤而平反实多。书曰:与其失不辜,宁失不经。”何三畏《郡司理孺初公(毛一鹭)传》则称“拮据五六年”,许誉卿《兵部右侍郎云程公传》则称“理松六载”,朱勋《云间谳略序》:“其六载吏牍纚纚具在”。
具体始于何时、终于何时?毛一鹭自己撰写的《先府君文林郎(父毛志宸)行略》有比较明确的交待:“甲辰,赴春官,复叨一第,受云间司李。归拜于庭……是冬,奉府君与母孺人于官舍,入奉庭训,出守官箴,凛凛如也。” 同文还写道:“(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10年),不肖被征书授御史。”这说明,毛一鹭上任松江府推官时间是(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冬,到(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10年)任(广东道监察)御史,前后七个年头。若按实际任推官时间算,五六年都不为虚。
毛一鹭任推官卓有建树,口碑很好。万历三十六年二月,皇帝锡毛一鹭夫妇及父母各一道敕命,授毛一鹭阶文林郎。敕称“尔直隶松江府推官毛一鹭,通明内敏,虚白众知,事匪官官,议惟法法,品分劈画,主者拱诺而受成,详谛惠和,辜者忘刑而见德,人情自服,物望咸归。……夫尔持吾三尺坚之甚,而人无间言,声称灼如,尔诚贤者,盖亦厥有直道。”
毛一鹭著述《云间谳略》
毛一鹭任松江府推官的建树,由其《云间谳略》可见全貌。
在百度上搜索《云间谳略》,相关结果有43700个。有介绍其版本的,有作为《历代判例判牍》的,有以此研究明代司法实践的,有以此研究明代社会经济状况的。《云间谳略》的作者就是淳安毛一鹭。所为“云间”就是明代的松江府,包括华亭、上海、青浦三县及金山卫,涉及今天的上海及江苏部分。毛一鹭在明万历年间在松江府担任了六年推官,《云间谳略》就是毛一鹭司法案例及部分公文汇编。
国家图书馆善本部收藏有明代刊本《云间谳略》,总共十卷,现存八卷,五、六卷缺佚。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历代判例判牍》第三册就有依据明刊本标点的《云间谳略》。卷一至卷九收录的案件共有183件,记载有对诉讼案件的判语(谳语),并于部分判语后附载上级官员的批示(详批),卷十收录了作者在任期间的公文,包括告示、报告与参语。本书内容十分丰富,比较完整地反映了晚明地方政府的审判程序、定罪量刑的依据以及毛一鹭本人在地方司法实践中的建树,与此同时,书中也保留了错综复杂的案件细节,可藉此窥探晚明江南地区基层犯罪的主要倾向和变动中的社会生活。卷十则有仓史、县总设置管理以及河运、水荒、旌表烈妇、旌表方孝孺、司法“冷审”等内容和建议。因此,该书对研究明朝晚期的政治、法律、社会、文化等,都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明代华亭人何三畏编纂的《云间志略》专门有《郡司理孺初公(毛一鹭)传》,高度称赞《云间谳略》,称“公所著《云间谳略》,似于金科玉律之文,素所娴习,一人不轻纵,亦一人不轻枉。后先平反,凡数百条,无不言爻象而事准绳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