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抽烟把热河布达拉庙点着了,竟引出一串儿贪腐案。
能将忙事成闲事,不薄今人爱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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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说把承德布达拉庙点着了,太敏感。
事实上也还真是这件事。
1.
乾隆三十六年(1771)农历五月初一,和现在的季节差不多。
为庆祝乾隆皇帝六十大寿、皇太后八十大寿而建的热河布达拉庙即将竣工,而就在此时,却发生了一起火灾。
乾隆皇帝这时还在北京,准备过端午粽子节。
他看到关于布达拉庙失火的奏章后,马上命令布达拉庙总理工程大臣英廉驰赴热河,就烧毁情形、起火原因进行调查。
英廉姓冯,深得乾隆皇帝信任,他去世时乾隆皇帝还赐给五千两白银。
很多人对他可能不了解,但说他孙女婿大家都知道,和珅。
五月初六,英廉抵达热河,开始办案。
在英廉到达热河之前,热河总管永和、兵备道明山保已初步查明起火的原因,并有了一份初步的调查报告。
兵备道,是专门负责整饬重要地方兵备的道员,相当于负责纪检的干部。
2.
六月十一日,
英廉给皇帝的奏章说:
据热河总管永和同兵备道明山保审出事由,小夫头张法在八方亭吃烟磕灰以致延烧等情。
两个意思:
一是最高行政长官永和会同纪检官员明山道两个人一起审出来的。
一是失火原因是小包工头张法抽烟磕烟灰引发失火。
然后,英廉又汇报了他自己的做法,奴才恐其中或上有侵尅下有怨恨以致滋生事端均未可定......当即专交该道明山保,令将在工夫匠人役逐一详细研究,务获确实根据。
明山保传讯了瓦匠李生银、小头目高富玉、听差人李文瑞、张富保、王国柱等人,这几个人所说的失火经过都差不多。
和张法一起做工的王国柱、邵富臣说:初一那天午时,他们两个和张法一起在天秤架子旁歇凉吃烟,张法先磕了烟袋灰下去催灰浆,他们两个抽完烟也就散了。
张法说,刚走一会儿,就听上面有人喊,架木着了。急忙上去扑救,因风大,架木又干,立刻就着了起来。
3.
到底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对工人管束太严再加上尅扣工食,引发工人故意破坏,英廉也认真做了调查。
因为意外失火,这还是人民内部矛盾,一旦要是有人因为怨恨故意放火,事件的性质就变了。
因为这座庙是为皇帝六十大寿、皇太后八十大寿的献礼工程,涉及政治。
英廉又对张法严加审讯,张法交代:
小的们已将吃烟失火情由据实供明,彼时风大又是日色底下,并没看见烟气......管工人等并无尅扣工价情事,即便管束严些,也是应当,如何敢挟嫌放火?
综合所有的人证物证,基本上排除了张法因为对上级领导有意见而故意放火的嫌疑。
4.
乾隆皇帝憋了一肚子火,因为涉及两个庆典,庆典的时候,蒙古等王公大臣都要来参加庆典,西藏、新疆等地也会派代表来,为此专门仿照西藏布达拉宫建设的这座建筑,结果在竣工前给点着了。
根据英廉的提议,乾隆帝下令严惩抽烟的这个工匠:
张法与其妻发配黑龙江,赏与兵丁为奴,以昭烟戒。
古代的妻子都够倒霉的,总是跟着背黑锅。
所以说嫁人一定要睁大眼睛。
王国柱、邵富臣虽然失火不是由他引起,但一同胆玩吃烟,情殊可恶,比张法轻一点,各杖一百,徒三年。
工头李生银于管工程段落,但并不时刻留心往来稽查,张富宝等人吃饭,看见张法吃烟而不行禁止,这几个人都杖八十,加枷示众一个月,日满后再做发落。
这是直接责任人。
对于负有领导责任的,乾隆皇帝也有批示:
负责布达拉庙工程的热河总管永和、内务府总管三格、布达拉庙工监督萨哈廉等人,乾隆帝说他们“不能约束工匠,小心防犯,致令失火延烧,其咎实无可诿”。
他面谕英廉,将三人“革去翎顶留工效力,已属从宽稍示薄惩,朕意向欲视其如果勤勉自效,后仍加恩录用”。
这相当于免职留用,以观后效。
如果表现积极态度好,过一点时间再启用。
5.
可政令出不了紫禁城,这件事早就有了。
本来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不知道英廉是故意的还是没听清,反正是撤掉永和等人顶戴花翎这个旨意没传达到位。
于是,事情就又发生了变化。
八月,乾隆皇帝从北京去热河暑期办公。
上级首长来视察,地方主要官员都要所辖境界边上去迎接,这个传统由来已久,一方面是显着对领导尊重,另一个也是怕境内出现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访民拦路告状什么的。
皇帝要来,热河总管永和早早的来到古北口接驾。
乾隆皇帝见永和身穿官服,帽戴翎顶,跪在那里,还挺美。
用乾隆帝的话来说:“仍腆颜以章服自荣。”
看你腆着一张长脸。
望着永和帽上的翎顶,乾隆皇帝就质问他:你怎么还带着顶戴花翎?
乾隆这才知道英廉没有把摘去翎顶之事“明白宣示”给他们。
乾隆帝十分不悦,遂传谕斥责英廉,又令速将永和等人翎顶摘去。
并说:“永和等之不能承受朕恩,实为英廉所误。所谓爱之适以害之也。”
本来这件事就过去了,没想到英廉所做,把皇帝的心事又勾起来了。
乾隆皇帝说:
此项工程即将竣工又遭毁损,耗费多金,如果让他们赔偿,本来理所应当,但重修工料约需三十余万两银子,断非他们力所能办,所以本不打算让他们赔偿,这个想法,朕对英廉和军机大臣都曾说过,可你们太令朕失望了。
皇上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看看他们几家有多少家产,赔吧。
皇帝也是小心眼儿。
乾隆帝要求英廉马上让永和、三格、萨哈廉把各自家资开单进呈审阅,准备赔偿。
前几天有个领导讲课,说到纪检监察机关对一些犯了错误的干部作出处理,事实上是爱护,这是真的。人吃五谷杂粮,犯错误都难免,犯小错误时就处理了,免得他以后犯大的错误,直至不可挽回。
如果英廉开始就把永和等人的处理决定落实了,也就没有以后的事情了。
6.
三人的家资清单很快呈报上来。
三人中职衔最高的领内务府大臣职、热河总管行走永和上报,有房屋六七十间,田地十多顷,可以变卖的衣服一两百件,骡马十几匹,除此之外已经是一无所有,“虽粉身碎骨,实不能赔还”。
内务府总管三格则要少一些,在京城内外有房二十三间,热河也有住房三十八间,田地六顷九十亩。衣服七十余件,骡马六匹。
最少的是监工萨哈廉,只有房四十余间,地五顷余亩,衣服三四十件,骡马四匹并表示“除此外,实不敢隐匿”一切都已经交出,自己绝不敢欺骗皇帝陛下。
乾隆表示不信,因为作为一国皇帝,可谓是暗线密布,尤其是对内务府这天下第一肥差,不可能廉洁到如此地步。
于是,乾隆下令单独严查三格家产。结果不出乾隆所料,根据第二次查抄的结果,这位内务府总管三格通过寄名等手段隐瞒了大量的田产,房屋,当铺等,远在申报家产的十倍以上。
7.
根据进一步的审查,三格侵吞公款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是将挪用工程款在外高息放贷,还有就是在采购原材料时虚报价格,低进高出通过造假账,从中获取差价。
估计徽班进京也归内务府管,表面上大量的资金给演员们开演出费用了,其实是用来阴阳发票,大量的白银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最后再用这些贪污所得大量购置了当铺、房产、田地等,由此迅速致富。
根据乾隆的批示,三格侵公肥私,目无法纪,绝不能按隐瞒资产的隐匿罪来定罪,而以贪污来处罚,依大清律,侵盗官银千两以上者处斩监候,秋后处决。
乾隆更特旨刑部,要牢固监禁,务使三格这个反面典型对全国官员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三格所有家当也一应充公。
8.
事情到了这一步,本来也就结束了。
这边等着祝寿,那边也不能没完没了不是?
不想三格的反面典型起了作用。
永和首先按捺不住了,他私自寄信给刑部尚书英廉,转托他代查家私,从中关照。
英廉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呢,因为袒护一事,被乾隆帝斥责,为了立功补过直接向皇帝揭发了永和寄信之事。
乾隆听罢,马上下令复查永和家私。
复核之下,永和果然也存在相当的程度的隐瞒行为。
再进一步复查萨哈廉,则萨哈廉也有与之前呈报不符之处。
至此,皇帝也烦了,
没完没了了不是?
还让人干点正事不?
失了一次火,已经杀了一个三格,不能把他们全杀掉是不?
他对此案做了最终批示:
罚没家产时,顾及妻儿老小也是人之常情,皇帝并非苛察。如果隐瞒家产在两成以内就算可以理解,而超过三成则属于欺君罔上,
他知道英廉想利用这件事立功,会把这两个家伙往死里整,那样已经不是乾隆的本意了。
于是乾隆把驸马福隆安叫来,让他将原报家产清单与复查结果详加比对。
福隆安显然很正确的理解了乾隆的意图,最终“查核永和、萨哈廉原报家产较英廉查出之数所少,各不及三成”,
于是乾隆判决“可勿庸加罪,其家产俱著加恩给还”。
作为薄惩,仅罚萨哈廉银三百两,永和本应和萨哈廉一样处罚,但因寄信一事,加罚白银三千两,此事便到此为止。
9.
此时,因抽烟引起火灾的张法和老婆早就在冰天雪地的黑龙江给人为奴了。
看来,叫张法的人做事也没有章法,你好好的干活,没事抽什么烟呢?
避暑山庄和外八庙全部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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