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与《三国志》

笔者曾三次去川北‘三国文化游’,发现一个奇特的事,川北古文化名人,居然以姓陈的最为显赫:陈寿、陈子昂,及北宋陈氏三兄弟(陈尧叟、 陈尧咨、陈尧佐)。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陈寿及其《三国志》。
 陈寿与《三国志》
陈寿(233—297年),字承祚,西晋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人。他少好学,师事同郡学者谯周,在蜀汉时曾任卫将军主簿、东观秘书郎、观阁令史、散骑黄门侍郎等职。当时,宦官黄皓专权,大臣都曲意附从。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所以屡遭遣黜。入晋以后,历任著作郎、长平太守、治书待御史等职。280年,晋灭东吴,结束了分裂局面。陈寿当时四十八岁,开始撰写《三国志》。《三国志》是一部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纪传体国别史。其中,《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共六十五卷。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到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六十年的历史。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和《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
在《三国志》完成那一刻起,就在当世引起了轰动。晋惠帝在看过《三国志》后当即下诏,命令全国百姓每家每户都要抄写《三国志》,这也使得《三国志》中的故事很快就在民间普及。到唐朝时,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新兴的行业——说书,又进一步推动了三国故事在民间的普及。《三国志》中的人物及故事以说书的形式在民间流传了一千多年。流传中,人们对《三国志》中记载的历史故事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进行取舍演义,后来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便是根据说书人的记载完成的。
南充万卷楼,为纪念陈寿而建
 陈寿因《三国志》而备受赞誉,也因其遭受污垢;他因为秉笔直书而得罪了很多当世的权贵,晚年屡次被贬,在仕途中始终郁郁而不得志。公元297年,65岁的陈寿没能赶回老家南充便病死在都城洛阳。
所谓因私仇而贬诸葛亮
    唐朝房玄龄等奉诏撰写的《晋书·陈寿传》,在承认陈寿“善叙事,有良史之才”的同时,又认为陈寿因为私仇而在书中有所表现。《晋书》“陈寿传”中说:“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这是向陈寿泼的第一盆脏水。
陈寿的父亲是马谡的参军,失街亭以后,马谡被诸葛亮投进大狱,死在狱中,陈寿的父亲和马谡一样受到处罚,这就是三国演义中经典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也是戏曲中“失空斩”三部曲中的“斩”。陈寿的父亲受到髡刑的处罚,就是削发,剃去头发,这在当时是种极具污辱性的处罚,然后逐出军营。这个时候陈寿的父亲才回到家乡,之后结婚生下陈寿。陈寿的父亲把他在失街亭当中满腔的义愤和不得志寄予他儿子陈寿的身上,从小对陈寿要求非常严格。”
1992年,在陈寿的故居中出土了这样一块汉砖,经仔细辨认,确定汉砖的内容是教子图,这使得陈寿的父亲的形象更加清晰起来,正是在这样的教学之中,陈寿与父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后来,陈寿的父亲病故,陈寿匆忙赶回家中,守孝三年。而在其后来编撰而成的《三国志》中,对于因卷入失街亭一战而受牵连的老父却只字未提,对于惩罚父亲的诸葛亮却大加颂扬.也因此,陈寿的父亲在历史上连名字都没有留下。后人常有提及,只能称其为陈寿父。

陈寿果真因私仇而贬低诸葛亮吗?非也!通读陈寿为诸葛亮写的传,除了没有《三国演义》中那么神化外,对诸葛亮的总体评价颇高。诸葛亮是司马懿的死敌,在晋朝为官的陈寿能如此书写,已经不易。更何况,陈寿还在诸葛亮死后,搜集其诗文奏章书信,编撰了《诸葛亮集》。如果真对其怀恨,怎么会作这种工作呢?陈寿说诸葛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恰是中肯之言。诸葛亮的长处在行政管理与经济建设,并不在行伍应敌,从他有能力六出岐山,却又都无功而返就可看出。至于诸葛瞻,虽是蜀国烈士,但才能平平,连诸葛瞻的儿子诸葛尚都承认这点,陈寿评价诸葛瞻“惟工书,名过其实”,并非苛论。

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指出:《晋书》谓“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被髡,故寿为《亮传》,谓将略非所长。此真无识之论也。亮之不可及处,原不必以用兵见长。观寿校定《诸葛集》,表言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励。至今梁、益之民,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过也。又《亮传》后评曰:亮之为治也,开诚心,布公道,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恶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其颂孔明可谓独见其大矣。”由此可见,《晋书》贬陈寿之说,实为不实之词。

     所谓索米立传

  晋书陈寿传:“或云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这是给陈寿头上泼的又一盆污水。

丁仪、丁廙,本是浮躁狂妄之徒,因罪给司马懿诛杀,本就没资格入传,陈寿不写他们,乃是妥当史裁,并非报复。再说了,陈寿连曹爽、夏侯玄的传都不肯多为佳言,以至得罪当朝权贵,又怎么可能为二丁“立佳传”呢?其实千斛米并非极昂之值,丁家不是出不起,为啥要拒绝?这些都说不过去。比较大的可能反而是丁家后人报复陈寿不为其先人立传,于是杜撰故事,而《晋书》作者又耳食其言,照搬不误。

关于陈寿索米的这条史料,只有少数几位史学家如北周的柳虬、唐朝的刘知几等相信,而多数的史学家则认为这条史料不合事实,是假的。清朝的潘眉在《三国志考证》中指出:“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晋书》谓索米不得不为立传,此最无识之言。”
陈寿不愧为伟大的史学家,他在编著《三国志》时刚直不阿,不畏权贵,必然得罪不少人。所以唐朝房玄龄主持编的《晋书》“陈寿传”虽然对他赞赏有加,但附带的这两盆污水却让陈寿长期蒙冤。直到清朝,史学界才一致为陈寿遭受的不白之冤翻案,还陈寿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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