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悖论

狗的悖论

作者:李广生

在市井俚语中,借用狗来骂人的话,可谓花样百出。难听的很,此不引述。能够入文的,如狗眼看人、狗仗人势、狐朋狗友、狼心狗肺、鸡鸣狗盗、声色犬马、丧家之犬等,大多也是贬义词。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也是被人类驯化最早的动物,但为何如此不招人待见呢?

大多数人都喜欢狗,见到狗总要摸一摸、抱一抱、逗一逗。这是与生俱来的天性。与狗相处了几万年,人类的基因组中形成了接纳并亲近这种动物的成分,而在狗的基因组中也形成了类似的信任并服从人的成分。狗与人的亲密关系是骨子里的,一代一代的人和狗,通过遗传把这种关系保持下来。既然如此,人类为何还要埋汰狗呢?

在狗的世界里,它们一定不会想到人居然把它们放到那样的语境中;也无法理解把它们抱在怀里当心肝宝贝亲热的人,转头就会恶狠狠的骂“狗娘养的”。狗娘养的,不就是狗嘛,狗有那么可恶吗?也许狗狗们会奇怪,管我们叫儿子、女儿,那你不就是狗娘嘛,骂别人狗娘养的,不就是骂自己吗?这些在人类世界里顺理成章的事情,狗可能永远无法理解。都说狗通人性,假如狗得知真相,会不会觉得委屈,甚至与人类反目?

人类向来把朋友之情看的很重,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被视为“义”的表现。对“义”的尊崇在传统文化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准;而把背叛朋友、出卖朋友称作背信弃义,卖友求荣与卖国求荣同样为人所不齿,视为禽兽不如。“够朋友!”这样一句评语不仅是对两个人关系的肯定,还是对对方人格的肯定。人类把狗引为最忠实的朋友,实际上是对狗的极大褒扬。可到了酒桌上事情就变了,吃着狗肉,喝着狗汤,涮着狗肉火锅,与朋友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大快朵颐。牺牲最忠实的朋友,换取最世俗的友谊,这样的情形经常出现在身边,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人类世界如此吊诡,不要说狗,即便人类自己,也难以理解。

小时候家里养了一条大黑狗,浑身上下一根杂毛没有,家人叫它大黑。有人被狗咬伤,得了狂犬病,大队组成“打狗队”,对全村的狗进行扑杀。面对“打狗队”民兵手持火枪,我毫不畏惧,抱着大黑,与黑洞洞的枪口对峙,一副势与大黑共存亡的架势。被我从枪口抢救出的大黑,被父亲送上绞架——靠在大榆树上的木梯勒死,然后被母亲送进大锅,放上葱姜蒜等调料。狗肉出锅了,全家人都不忍心动一口,装进大盆,放在西屋。只有我,不时地钻进小屋,在二哥含泪的怒视中,抱起一块,没心没肺、大口大口地啃。我心疼大黑,但抵不住美味的诱惑。在思念和馋欲的博弈中,馋欲取胜了。

我曾因此自责,为了缓解内心的负罪感,就想出很多理由安慰自己,但始终没有说服自己。至今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既可以舍命保护大黑,又可以如狼似虎吃它的肉。

有一年去澳大利亚,那是袋鼠的家乡。导游兼司机是个小个子中年人,性格开朗,善谈。一路上他给我们讲了很多关于袋鼠的故事,自豪和喜爱溢于言表。途中烧烤,他从车里搬出很多食物,各种肉、肠、面包、饮料。指着一盘腌制好的红通通的肉,他兴高采烈地说:“快来吃,这是袋鼠肉!”当时我无比惊讶,心里想,怎么可以吃袋鼠肉呢?袋鼠是澳大利亚的象征,出现在国徽、钱币还有各种各样的标志上,简直可以称作澳大利亚的名片。澳大利亚人喜欢袋鼠,以袋鼠为骄傲,但他们居然吃袋鼠,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把自己的疑问告诉导游兼司机,他同样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不可以吃,我们喜欢袋鼠与我们吃袋鼠,这并不矛盾。我立即联想到自己,我喜欢大黑和我吃大黑,也许没有什么奇怪的。进一步了解后知道,袋鼠的肉制品、皮制品及其他衍生制品,每年为澳大利亚人换来相当可观的收益。

关于狗的悖论无处不在,吃狗的、护狗的、爱狗的、打狗的、养狗的、丢狗的,狗让本来就充满矛盾的人类更加扑朔迷离。人本身就是个矛盾体,用自己制造的悖论难为自己。人类自身是这个世界最大的谜团,人类正在尝试解开这个谜团,种种迹象表明人类似乎触摸到了谜底。但是,人类的智慧能够解开自身的秘密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智能机器人也能破解自己的程序,从而脱离人的控制。这还是一个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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