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统一后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家庭是否享受村里的相关待遇?
户籍统一后,在bai农村的非du农户口不享受原村zhi组织的相dao关待遇,非农不管户口zhuan是否统一,都不是村shu集体经济的享受群体,户口统一只是户口性质的转变问题,但是不改变农业和非农业的原有群体。
在创新人口管理上,国务院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扩展资料: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农村户口的主要权益:
1、拥有宅基地和责任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此外,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通过拆迁可以获得更多收益;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户籍统一后,在农村的非农户口不享受原村组织的相关待遇,非农不管户口是否bai统一,都不是村集体经济的享受群体,户口统一只是户口性质的转变问题,但是不改变农业和非农业的原有群体(非农至始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享受对象,不会因为户籍统一就能享受)。
二,农村集体经济:
1,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
3,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
4,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扩展资料: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如果某人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二、某人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某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某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此时某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三、如果某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使村镇布局调整符合城乡规划,推进规划实施。充分发挥乡镇特别是重点镇在郊区城镇化中的“节点”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提高设施的综合配套和利用率。完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培育镇域主导产业。创新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促进农民宅基地利用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相结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与发展农村产业相结合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乡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农转非步伐,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农村地区新建居民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到2020年,城乡结合部、新城周边以及乡镇中心区的农村地区全部实现城市社区管理。主干路网、电力、供排水、消防、通信等骨干基础设施网络要实现城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