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2021年9月10日),英国移民局发布了最新的移民法修订通知(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 HC 617),其中对于Global Talent(全球人才签证)方面有不少著墨。移民局的文件指出,在和相关“担保机构”密切讨论并统整出反馈意见后,移民局做出了一些有关Global Talent路径的“担保要求”和“证据准备”上的变化;从艺术和文化领域(Arts and Culture)来看,新的变化如下:
再次明确了-申请人要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Endorsement)的时候,提供的“推薦信”(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必须出自于“Well-established”(有名望的)艺术或文化机构,也就是艺术和文化界中公认具有良好声誉的机构。这项要求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申请人是真的受到“业内专家”的认证和推荐,而不是为了办签证,随便取得推荐信;
让“团体内”的申请人,申请更容易。比如说,申请人是隶属于国际公认舞团或管弦乐队,新的变化也会让这些申请人减少申请上的复杂性;例如,特别允许这些本隶属于“团体内”的个人,通过递交和该团体有关演出/活动的证据,并表明当事人在该团体的演出/活动中的贡献,让当事人的申请更加容易。
2. 数字技术方面:
在“数字技术”领域(Digital Technology),对于“证据准备”的要求上,新的变化为以下:
增设了-申请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是数字科技(Digital Technology)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Board Member),来做为符合“Exceptional Talent”的证据。在这里,Exceptional Talent指的是-当事人为行业内的“公认领袖”,又可被称之为“Leader”。这类申请人可以适用满3年转永居的路径;
减少申请人所需准备的证据:在满5年永居路径的“Promise”(亦称为“Potential Leader”,“新兴”潜力型领袖)方面,证据上的要求从原来的至少两种,减少至最少一种即可。
3. 学术或研究方面:
所谓的“学术或研究”领域,主要涵盖科学(Science)、工程学(Engineering)、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医药学(Medicine)。
新的变化为:
扩大可获“加速路径”的可能-只要当事人是在完成/获颁受认可的学术研究奖学金或奖项的12个月至5年内,都有资格申请而适用Fellowship Fast Track;
重整并删除有关担保机构的“重复性”要求,这一点主要是体现在申请流程上的简化,免除申请人重复递交所需证据和文件;
扩大面试官的范围:意思是说,移民局认可担保机构方面提出的实际操作上的建议,体认到所谓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专家,不仅仅是来自学术领域,也同样需要包括来自研究和创新领域的专家。整体来说,增加丰富性对于整个审核流程是有助益的,毕竟“人才”是多元的,而非单一导向。
原本呢,在Global Talent签证中,可以适用“加速申请”的,主要针对来自科学(Science)、工程学(Engineering)、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医药学(Medicine)领域的申请人。不过,移民局后来新增了“Prestigious Prizes”,意思是说如果申请人获得受(内政部)认可的业内荣誉奖项,即可豁免“担保要求”,直接(加速)申请全球人才签证。这表示,只要申请人获得由内政部认可的特定奖项,即便是来自“学术或研究”领域以外的人才,也可能适用“加速申请”,这包括上述前两个-艺术和文化、数字科技领域。然而,对于这些“适用”加速路径的特定奖项,原本内政部给出的名单,其实真的是需要“业内顶尖”人才,才可能拿到的,比如说奥斯卡金像奖(Academy Awards)、金球奖(Golden Globes)、格莱美奖(Grammy Award),甚至是诺贝尔奖(Nobel Prize)等......比较好的变化是,这次的移民法修订通知提到,内政部已经新增并扩大可适用“Prestigious Prizes”加速路径的奖项清单,这表示有更多的获奖人,可以通过”加速路径“申请人才签证。不过丽莎也需要提醒,扩大可适用的奖项自然是提供了更多机会;但即便如此,这些奖项仍然具有一定门槛,也不是说任何人都可以适用的。所以,对于无法通过“加速路径”申请的人来说,其实也不必过于担忧,加速申请只是让整体流程更快速,并不代表签证成功率就会更高、或者其他申请人就会不符申请。不适用加速路径,还是可以依照正常的流程和方式去申请Global Talent,也就是先获得“担保”(Endorsement),然后申请签证。其实不论是否符合“加速申请”,Global Talent更主要的是呈现出一种,英国对外“欢迎”的态度;从英国内政部的政策来看,只要申请人能够满足相应要求,应该说移民局还是满愿意核发这类签证的(毕竟英国政府的角度认为,这些国际人才来到英国,是可以有利于英国经济、文化、科学等相关层面的发展,这些都是英国社会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在“转永居”方面,根据当事人来自的“领域”,以及当事人是“哪种”领袖,可以分成满5年,或者只要满3年,就可以申请永居的不同路径。当事人可以区分成Leader(领袖)或Potential Leader(潜力领袖)。所谓“Leader”(亦可称之为“Talent”),指的是申请人已经是行业类“公认”的领袖,这类申请人可以满3年就转永居(当然了,要申请永居的时候,仍然是需要符合相应要求的)。而“Potential Leader”(亦可称之为“Promise”),指的则是申请人属于“新兴”潜力型领袖,必须满5年才能转永居。2. “学术或研究”领域(科学、工程学、人文学科、医药学):基于英国政府对于“学术研究”领域的求才若渴,这类申请人不论是归属于“Leader”(领袖)或“Potential Leader”(潜力领袖),都适用满3年即可转永居。不过,申请人如果觉得有需要,最多仍可选择长至5年的签证。丽莎建议:由于全球人才签证(Global Talent)是可以无限次数续签的(当然,前提是当事人每次续签,都需要满足申请的相应要求);所以说,如果适用3年永居路径的当事人,到了第3年(假设签证时长为3年的话),发现自己可能无法满足转永居申请的需求时,届时仍然可以选择再去续签,直到可以满足需求了,再去申请永居即可。在签证申请费用上,上面虽然分成不同的“转永居”或“加速”路径,但在费用上倒是都一致-不论何种路径,都是608镑。这608英镑当中,包含了456镑的“担保申请”和152镑的“签证申请”,两个阶段的费用。需要指出的是,被豁免担保的“加速路径”,签证申请费用同样是608镑,而不是152镑(就是不论当事人需不需要先获得担保,费用都是一样的,只是程序上更快速而已)。此外,除了上面提到的签证申请费用,当事人一般还需要支付每年624镑的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care Surcharge)-签证越长,自然需要支付的费用就越高。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希望上述内容对于您了解Global Talent的最新变化以及申请方面有所帮助。
如果您想查看有关本次移民法修订的概览(包含其他签证路径),可以点此复习:《移民法再更新!工签和企业家移民签证受惠新冠政策》
丽莎争取在之后的文章中,继续给大家介绍其他申请路径的详细变化和申請須知。莎粉们如果有延伸疑问,或者还有其他想看、想知道的,都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我们尽力在新的文章中,给大家涵盖这些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