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往事:我的一九九三
阅读纲要索引:
1、流落街头的日子
2、找工作,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3、匕首下的午夜惊魂
4、人生第一次戴手铐,我何罪之有
5、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正文:
1993年4月,农历的二月间,油菜花开满家乡的田野,我在女友的邀约下,直奔东莞大岭山。那年我23岁,正值青春年华,仗着自己有点墨水,便心高气傲,在父母面前放下“闯不成名誓不归”的豪言壮语。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何止骨感,简直就是残酷。来到东莞后,找工作处处碰壁,我在外面整整流浪了三个月。这三个月,食不果腹,居无定所,工厂不接收,社会不接纳,劫匪欺我,治安队吓我,把我刚入莞时的满腔豪情壮志磨灭得荡然无存。多年后的今天,往事历历,桩桩件件,记忆犹新,于是,在人之将老的年月,回放一下几件刻骨铭心的东莞往事,在这国泰民安的时代,慰藉半世漂泊,沧桑的心灵。
1、流落街头的日子。
刚到东莞的那天,我是被中巴车卖了两次猪仔之后,中午十二点钟到达东莞大岭山的。女友在嘉财电业制造厂上班,比我先来两个月,她是通过县劳动局正儿八经送过来的。
我到大岭山后,下车后的第一感觉是:比我们贵州老家热多了,那烈日简直就像个火炉在炙烤着大地,热、饿、困,虽有到达目的地的如释重负,但又有一种身体濒临崩溃的困乏。
女友开了放行条,总算出来了,她先把我带到一家餐馆里吃东西,给我点了一个炒米粉,我们农村老家没有炒米粉这东西,加上极度饥饿的原因,当一盘炒米粉端到我面前的时候,那香味足够让我记忆三十年。当年的炒米粉怎么就那么好吃?里面好像有火腿肠、瘦肉、鸡蛋什么的,这些年我一直苦寻那种当年的味道,可我找遍了整个东莞再也没有吃到过,不知道是不是食味之移人的缘故。
女友通过申请,他们工厂允许我在客房临时住三天,吃饱了,洗了个澡,总算人模人样的了,当时,幼稚的以为,好日子就这样开始了,殊不知,这只是人模狗样的日子开始了。在嘉财厂三天转眼就住满了,不能再申请了,接下来住哪里?成了大问题。当时的大岭山没听说有出租房一说,酒店肯定是住不起。为难之际,贵人出现了,认识了一个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一个叫覃正新的同龄人,也在找工作,他有一帮老乡在南区搞建筑,他就住在他们工地上,于是我跟他一起,住进了工棚,木板搭成的床铺,管它的,有得住就不错了。我对这个朋友最好的回馈,可能就是28年过去了,我还记得他是哪里人和叫什么名字了。
每天上午,我就出去找工作,当时最怕的就是广东的蚊子和太阳,晚上,很毒的蚊子会把人折腾到天亮,白天出去找工作,火热的太阳可以晒到你哭。
那时,女友刚刚才领过一次工资,就剩下三百多块钱了,所以给我规划每天用十块钱,十块钱,一日三餐变两餐。当时,大岭山南区(我活动的地段)每天人山人海,来来往往,不是上班的,就是找工作的,不是找工作的,就是混社会的。每天找工作又困又累又饿,南区挨家挨户全是百货店(当时很多叫仕多店),几乎所有的店都会在外面摆上一二张桌子和凳子,旁边放一台电视。正午烈日当头,那些有点钱的打工仔打工妹们,会三五成群坐在桌子边,买上一二斤盐花生,一瓶菠萝啤,边吃边聊。菠萝啤是好东西,我喝过一次,入口甘甜,回味无穷,看到他们吃,我每每口水直流,但我没钱,吃不起,也就只能眼巴巴的羡慕一下。
日复一日,工作还是没有着落,每天白天与烈日赛跑,晚上回到工棚,期间还有几天,他们搬工地,床铺没了,我到山坡上睡了三个晚上。
三个多月过去了,总算在老乡的介绍下,进了一个家具厂,台升三厂,算是结束了这人间炼狱般的100天。
2、找工作,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九几年的广东,工厂招工在男女性别结构比例上严重失衡。当时大岭山南区两家最有名的厂:亚美磁带厂,嘉财电业制造厂,是多少人挤爆了头都想进的,但恐怕招100人,男的只占二三个名额,其它厂亦如此。
每天出去找工作,一家家厂的看保安亭的墙壁上有没有贴招工广告,有的用A4纸打印出来贴在墙上,有的用半张红纸写出来贴在外面,上面有招工时间。往往提前半个小时就到了招工的大门口,以为是最早的,结果那里早已有百八十人排好队在等候了。时间一到,负责招工的人牛哄哄的出来,一个个的看身份证、毕业证,还有保安狐假虎威的维持秩序,手里提着一根钢管,挺吓人的。几百人一通队排下来,就挑了那么几个十来个,其余没被选中的人只能悻悻的走了,转战下一家。
那时招工,好多工厂其实都早通过熟人介绍内定了,给一定的介绍费,排队看证件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九几年的东莞,男性找工作难于上青天,百里挑一,所以大街上游走的,有多少热血男儿欲哭无泪,很多失业青年为了生存,只能干起违法犯罪的勾当,所以当年的东莞社会治安极其复杂,我算是老实的,又念过书,宁愿饿死不钻灶的那种,我没有参与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但吃的苦可能比别人更多。
想当年,谁能给我一份工作,谁就是救世主,哪像今天,求职的人跟老板谈各种条件,还得把他们当大爷看,不可同日而语,那年头找工作,恨不生作女儿身,真是: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3、匕首下的午夜惊魂。
九三年盛夏的一个晚上,大约十点左右的样子,月朗星稀,我和女友在波特鞋厂后面的草坪上拍拖。
远处,三个人影向我们走来,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那三个人是冲我们来的,周围没有其它人,就剩下孤零零的我们。月光下,其中一个男的,手里晃动着一把匕首,顶在我的腰上说:“别动,不准说话,把钱拿出来”。好汉不吃眼前亏,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好汉,怕死鬼一个,我真没动,也没说话,另外两个男的直接掏遍了我们的口袋,他们掏走了我口袋里的钱包,其实钱不多,只有二三十块钱,只可惜了我的身份证(这就是我后来叫父亲给我办临时身份证的原因),他们准备撤了,突然看到我手腕上的表,要我把表摘下来给他们,我照办了,蚀财免灾嘛,洗劫一空后,那家伙才收起明晃晃的匕首,对另外两个家伙说了一声:“走”,他们才离去。
月亮还高高的挂在天空,无悲无喜,我和女友魂未定的回到了宿舍,这是我此生唯一经历过的一次被打劫。
4、人生第一次戴手铐,我何罪之有?
九三年深秋,又是一个晚上,月黑风高,我和女友在向东村的一块空草坪上谈情说爱。在东莞,你永远感觉不到萧瑟悲秋的凋零,倒是秋高气爽的舒适,让人们该干嘛干嘛。
夜幕下,一辆闪着警灯的摩托车驶向了我们,两个穿制服的治安巡逻队员从摩托车上跳了下来。他们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身份证呢”?还好我带了临时身份证,他们的第二句话是:“你们在这里干嘛”?我说:“在这里玩,什么也没干”,让人猝不及防的是,另外一个人掏出了锃亮的手铐,把我和女友一人一只手铐在了一起,接下来他们的话更没有喱头,直接说:“罚款200元”,我问:“为什么要罚款”?他们答:“哪有为什么,不交罚款就跟我们去治安队”,那年头,只要一说去治安队,就等于是把人送进了十八层地狱,无不谈之色变。我的天,我们做错了什么?这还有天理吗?我为了先护住女友,我说我们没带钱,你们先把她放了,让她回宿舍去拿钱吧!他们就真的把我女友给放了,把我一个人铐在那里,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他们催促了我三次,我女友把钱送到了,他们放了我,拿着200块钱的“罚款”,扬长而去,警灯闪烁,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而我们,在野外经历了一次社会打劫和治安“罚款”后,再也不敢在夜晚去荒郊野外了。许久许久,我们都惊魂未定。
好在,俱往矣,今日东莞,法制昭昭,说可以夜不闭户,也不为过了。
活在当下,真好!
5、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一九九三年,我们在东莞经历了太多惊心动魄的故事,曾经钢铁意志下许下的豪言壮语,终抵不过现实中的一波三折,到最后只能留下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感叹。
美女、工厂、斜阳、乡愁,漂泊路上的一幅水墨画,每每不加班的傍晚,日暮黄昏中,看着太阳从西边落下,一抹抹乡愁牵动着我回家的念头,终于决定:过年回家。
细数着每一寸时光,好不容易熬到了腊月,我们踏上了返乡的路程。
家,不富裕,但父母满满的爱,足以抚平我漂泊路上创痛的心灵,农村,虽然贫瘠,但质朴。
也许,我们过了年还会再来东莞,唯一的理由就是:生存,本身就不是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