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课展评(12):八上5.1《法不可违》(同课异构)

设计人简介:柏微,现担任连云港市大岭中学九年级道德与法治备课组长,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崔维云)乡村教师培育站成员,连云港市赣榆区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兼职教研员;在教学方面曾荣获江苏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连云港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等。

5.1法不可违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法不可违”的信念,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能力目标:能够辨别各种违法行为,远离一般违法行为。

知识目标:知道法律的作用,违法行为的分类,认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的危害,懂得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教学重点】违法无小事

教学难点】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教学过程

课前播放视频:《民法典口诀歌》

一、导入新课

师提问:同学们对民法典了解多少?(根据学生回答,简单介绍民法典)

过渡:这节课我们就从民法典谈起,共同学习《法不可违》。

二、学习新课

(一)读法律条文,明法律作用

材料一:展示民法典条文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分析、总结:法律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法律的指引作用)

材料二:展示民法典条文

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两百零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分析、总结:法律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法律的评价作用)

(二)析违法案例,知违法分类

播放视频:《民法典第一案:高空抛物案件》

思考:被告的行为是何种违法行为?承担了什么责任?

文字材料分析:什么是民事违法行为?

播放视频:《高铁霸座》

思考:彭某的行为是何种违法行为?承担了什么责任?

文字材料分析:什么是行政违法行为?

播放视频:《毒杀野生斑鸠》

思考:史某的行为是何种违法行为?承担了什么责任?

文字材料分析:什么是刑事违法行为?

追问思考:同样是散播谣言,法律责任却不同?

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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