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配中的纳音匹配及其吉凶效应 (之一)
大家知道,中国社会一直就有“合婚”的习俗,实际上也体现了古人对于夫妻婚姻家庭中能和睦相处的重视。
比如,古代成婚过程“六礼”之一的“问名”,实际上就合婚;婚配之中的双方要交换姓名、生辰,经过占卜后适合后,才能进行下个程序“纳吉”。
由此可见,古人对于“合婚”的重视。因为,被古人称为的“六礼”,实际上有点类似现代社会的法律,或者条例,拥有较高的地位与权威。
故此,今天还有人说,古人的婚姻,就是“拉郎配”,生拉硬扯把婚配中的男女,拽在一起过日子。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不了解古人成婚的过程。
你想啊,任何父母也不可能不考虑自己的儿女,以后的家庭婚姻生活幸福与否,是吧?古人也是一样的。
不过,受封建礼法约束,婚前的夫妻,有的彼此都不认识,就因为“合婚”认为合适,就让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一辈子,明显还是有些武断罢了。
这大概还是源于古人对于婚缘的认识。古人认为,夫妻的缘分,还是源于两个人五行禀赋是否能够合得来;合得来就能聚在一起,合不来就无法婚配。
其实,这种认识,也是合理的、正确的。比如:《周易》开篇就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理想、不同品味的人,是难以和睦相处的。
这个观点,也得到目前科学研究的应证。比如,西方科学家在探讨男女结合的奥秘时,就曾提出由于遗传基因中染色体的异同所致。
该说认为:在男女双方的性染色体相同时,也就是都应该生男孩,或者都应该生女孩时,男女双方才有结合在一起的心理契机;反之,则相反。
这无疑与中国古人的认识,“婚缘”源于夫妻两个人的“气场相合、相互吸引”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然,我们说古人认识到婚缘的本质,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同意古人对于婚姻匹配过程的全部做法。
因为,成婚的夫妻两个人,气场是否适合相处,也不一定就一定可以成为夫妻,也可能成为其他的社会关系。比如,朋友、合作伙伴、或者其他关系。
另外,就是合婚的方法,技术,是不是一定完美无缺,或者合婚的理论分析结果,这种观念的认识,是否与现实脱节,也需要实际相处来验证与观察。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婚姻前的恋爱、相互之间的考察,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恋爱之中的男女,也具有盲目性、激情性。
故此,笔者认为,夫妻双方,自由恋爱是必须的,但除了自我感知之外,也有必要在正式成婚之前,依据夫妻双方命理,进行合婚,也是可行的。
一、合婚的方法体系;
关于合婚的方法,历史上流传很多,大致有:神明决断法,纳音合婚法,属相合婚法、吕才合婚法,紫薇法、神煞法、六壬法、占星法、星座速配法,八字合婚法等等。
上述种种方法,相对而言,四柱八字,命理法较为全面与准确;不过,其他方法,也不是说就一定没有任何参考意义。比如,纳音法就是如此。
纳音法,就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本命纳音,考察夫妻两个人感情缘分的投缘程度。也就是年柱的纳音。
由于这个方法,相对比较简单,而且不考虑其他干支五行的匹配程度。因此,也被在民国以及晚清之后,受不少命理学者诟病,甚至完全否定。
但在盲派的命理实践中,却被奉为首论,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比如,盲派的合婚诀中就说:“要论合婚行不行,首论年命看五行;
年命相生最为好,比劫次之为中等;再看年柱正五行,相生相合婚可成;相克相战婚不长,刑冲六害不可行;年命相生不可散,刑冲吵闹过一生;
二看时支正五行,最好相合又相生;刑冲克害常吵闹,不吵不闹把病生;三看日柱双五行,财官正合最有情;
其他干支可不论,最好对方有正星;五行荣枯能互补,若有相战把关通;绝对相配世上少,不犯大忌把婚定”。
这里的年命,就是指年柱纳音,被称为本命;正五行就是指干支五行,双五行,就是指纳音与干支五行。
整体考察上述歌诀,也没有什么大问题;而且相对也比较全面,可以作为合婚的指导原则。
只是与现代人们的普遍观念,重视日柱、月柱,轻忽年柱颇为不同。其实,年柱纳音属于本命,日柱纳音属于主命;(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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