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沿革-苏南行政公署

1949年4月26日,苏南行政公署成立,驻无锡市。辖无锡市和镇江、武进、苏州、松江4个行政分区,27个县、市。无锡市下辖无锡县和3个指导区。7月,成立太湖区行政办事处。
  1949年11月28日,苏南行政公署下辖松江、苏州、常州、镇江4个专区及无锡市。无锡市下辖无锡县。
  1950年4月15日,苏南行政公署改名江苏省苏南人民行政公署,9月15日又改为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市改由苏南人民行政公署直辖。
  1952年11月,苏南行政区、苏北行政区、南京市合并建立江苏省。1953年1月正式建省。
 
镇江地(专)区
  1949年4月26日,镇江行政分区辖镇江、江宁、丹阳、扬中、句容、溧水、高淳7县。
  1949年11月28日,镇江行政分区改设镇江专区。下辖扬中、高淳、溧水、丹徒、丹阳5个县及镇江市。专员公署驻镇江市。
  1949年12月,句容、江宁2县划归南京市管辖;1950年1月又划回镇江专区。镇江专区辖7县1市。
  1953年1月建省,镇江专区属江苏省领导。原属常州专区的武进、溧阳、金坛3县划入镇江专区。镇江专区辖1市10县。

常州地(专)区
  1949年4月26日,武进行政分区下辖武进、江阴、溧阳、金坛、宜兴5县。
  1949年11月28日,撤销武进行政分区,设常州专区。下辖武进、江阴、金坛、宜兴、溧阳5县及常州市。专员公署驻常州市。
  1953年1月建省,常州专区撤销。
  1953年常州市改由江苏省直辖。 

苏州地(专)区
  1949年4月26日,苏州行政分区下辖吴县、昆山、常熟、太仓、吴江5县。7月加辖太湖办事处。
  1949年11月28日,设苏州专区。下辖太仓、吴江、常熟、吴县、昆山5县及苏州市。专员公署驻苏州市。
  1950年,苏州市改由苏南人民行政公署直辖。常熟县城区改为常熟市。苏州专区下辖1市5县1个办事处。
  1952年,撤销太湖办事处,并入吴县。
  1953年1月建省,苏州专区属江苏省领导。原由苏南人民行政公署直辖的无锡县及常州专区的宜兴、江阴2县,划入苏州专区。苏州专区下辖1市8县。
  1953年,苏州市改为江苏省直辖。

松江地(专)区
  1949年4月26日,松江行政分区下辖松江、奉贤、金山、宝山、南汇、上海、川沙、嘉定、青浦9县及嵊泗列岛特区(1951年7月21日改嵊泗县(定为丁等县))。
  1949年11月28日,松江行政分区改名为松江专区,下辖9县及1特区(1951年7月21日已改县)不变。

资料来源:
 [1] 本站论坛整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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