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岳论消渴
张景岳是明代著名的医家,对消渴有独到的认识,认为消证有阴阳,并首提阴消。
张氏认为消渴证有阴阳之别,首次明确阴消的含义,强调阳虚在消渴病中的重要地位。
张氏认为“多渴者曰消渴,善饥者曰消谷,小便淋浊如膏者曰肾消,凡此者,多由于火,火甚则阴虚,是皆阳消之证也。”
由火热邪气煎灼阴津而致阴虚,此种阳热消灼阴精,即为阳消证,表现为多渴、善饥、小便淋浊如膏脂状。后世医家多宗此论,认为“阴虚燥热”为消渴病发病之关键。而对于阳虚致消的阐述则鲜有提及,张景岳究其偏颇,认为早在《内经》时期,已有关于阴消的论述,只是前人并未重视而已,认为凡是阴阳血气之类逐渐消败的,不能完全从火而论,如《气厥论》曰:
“心移寒于肺,为肺消,饮一溲二,死不治。此正以元气之衰,而金寒水冷,故水不化气,而气悉化水,岂非阳虚之阴证乎?”
元气衰败,肺肾虚寒,不能蒸化水液为气,然而气皆化为水,这便是张景岳对于阳虚阴证的完整阐释。又如《邪气脏腑病形篇》中提及五脏脉细小的,皆属于消瘅,显然,不能把微小的脉象认为是有余的阳证。
同时,张景岳指出,凡治三消,无论阴消、阳消,临证“必当察其脉气、病气、形气,但见本元亏竭及假火等证,必当速救根本,以资化源。”若一味清火,必然会导致阴阳两伤。
治消之法,首辨虚实
张氏认为治疗消渴证应首先辨别虚实,结合脉证观察,若确为实火导致津液耗损者,只要泻去实火,去除致病之本,则邪去正复,津液自生,消渴自然就会消除,正如张氏所言:
“察其脉证果为实火致耗津液者,但去其火则津液自生,而消渴自止”;
若“由真水不足,则悉属阴虚”,那么无论上、中、下消,都务必使用滋阴之法,使阴气逐渐充足,精血渐渐恢复,疾病就会自愈。
张氏认为三消分从虚实论治,三消病证即是上、中、下三焦发生的病变。
“上消者,渴证也,大渴引饮,随饮随渴,以上焦之液枯涸。
中消者,中焦病也,多食善饥,不为肌肉,而日加消瘦,
下消者,下焦病也,小便黄赤,为淋为浊,如膏如脂,面黑耳焦,日渐消瘦,其病在肾,故又名肾消也。
此三消者,古人悉认为火证,然有实火者,邪热有余也;有虚火者,以真阴不足也。使治消证而不辨虚实,则未有不误者矣。”
古人认为上、中、下三消病证,都是火证,但有虚实之别。
张景岳主张中、上二消之火分虚火、实火,下消之火从虚论治。
实火是指阳热邪气有余,邪有余便是火,张景岳关于实火致消,又给出具体的方剂,为后世医家广泛使用。如“上消善渴,中消善饥。虽曰上消属胃,然总之火在中、上焦者,亦无非胃火上炎而然,但当微为分别以治之。
若中、上焦果由实火,则皆宜白虎汤主之”,并根据症状的不同,给出变方:若口渴的症状较饥饿明显,则“病多在肺者,宜人参白虎汤主之”。
虚火是指真阴不足,如“水亏于下,火炎于上”的阴虚火旺证,若阴津亏损于下,则阴虚无以制约阳气,致使虚火炎于上者,宜使用滋阴清热的玉女煎或加减一阴煎等方治疗,使火热得清,阴液得复,消渴自止。
中消实证者,表现为容易饥饿,并且形体消瘦者,张景岳遵从古人所用之调胃承气汤及三黄丸之类治之。若临床所见之症确由胃火所致,而不见其他虚证,可甄别使用三补丸、玉泉散、白虎汤及抽薪饮之类方剂;至于虚火所致之中消,其言“既无停积,止宜清火,岂堪攻击”。张景岳虽未给出具体治疗方药,但明确指出不能使用调胃承气汤及三黄丸,宜用清法治之,为临床诊疗指明方向。
张景岳认为下消证皆由肾虚所致,若为肾水亏竭所致,治宜六味地黄丸之类方药,在此基础之上,张景岳主张“当辨其寒热滑涩,分而治之”:
若小便淋浊如膏脂状,兼热病而有火邪者,治宜补虚的同时,而兼以清热泻火,可以使用加减一阴煎、补阴丸、大补阴丸,或六味地黄丸加黄柏、知母之类方药治之。
若下消而兼有小便短涩者,宜补虚法和通利法合而用之,方用六味地黄丸。
若病在下焦,小便淋浊而完全无火热之象者,是气虚不能摄精所致,治疗以益气养阴为大法,选择右归饮、右归丸、八味地黄丸之类方药治之。
若肾阳不足,命名火衰而致小便淋浊、大便滑脱者,治疗宜固肾精补肾阳为主,选用秘元煎、固阴煎及苓术菟丝丸之类的方药治疗。
由此可见,张景岳主张三消分别从虚实论治的思想精髓,顾全整体,辨证施治,较金元时期“泻实补虚”的理论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