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海南公积金租房将实行房租约提代付制度
自2021年7月1日起,
海南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
不再执行一年一提方式,
将实行房租约提代付制度。
房租约提代付是指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月或每3个月为一季)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以下简称“房屋出租人”)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房租约提代付额度不超过每期(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房租提取金额,当前为900元/人/月;且不高于职工个人对应当期(月或季)实际支付房租。房租约提代付期限自业务审批生效年月起至租房到期年月止,每次设定约提最长不超过3年。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醒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请速通过“海南住房公积金”APP、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该业务。职工应约定按月或按季度将房租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中自动划转给房东,每月划转限额为实际租金且不超过900元。
具体规定可点击查看:《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租房提取业务试行房租约提代付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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