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福利被掏空,应严查骗补套补行为,写进2021中央1号文件

农民对于骗取套取农业福利补贴的行为深恶痛绝。一些钻营于以合作社、农业生产组织,以此为名骗取国家相应种植、养殖活动补贴,使农民应有的福利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民身上。本人经过研究近20年来国家对于农业的政策,结合当前农民的实际,认为应该把骗补套补行为写入2021年中央1号文件。

农民做种植活动

农业补贴有些什么

农业补贴是国家对于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对于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对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其中最为积极的作用是保障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以提高国家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及种植养殖基础。

简单地说,农业补贴包括农业科研、病虫害防治、农业咨询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储备、粮食援助补贴、自然灾害救济、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者转业补贴、农业资源储备、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农业环境保护等政策性补贴。

同时有一些对农业的保护性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的价格补贴、出口补贴,对于种子、肥料、地膜、灌溉等农资物品的补贴、对于农产品营销贷款的补贴、对于土地休耕的补贴,还包括粮食直补、各项奖励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

农业骗补套补行为

什么是骗补套补行为

2017年5月19号,农业部、财政部曾发文对农机补贴有关违规经营进行处理的通知,震慑了农机圈,打击了一群农机骗补套补作恶行为,得到了农民的普遍赞许。在之后的几年当中,我国农机骗补套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但这只是冰山一角,农业补贴那么多,别说是农民,就是专业规模种植养殖的农业主不经研究,也很难找得出自己能够享受哪些福利补贴。这也就给一些懂政策、有关系的人开了一道绿卡。他们依托自己的这些关系网,帮助种植和养殖业主申请相关农业补贴,收取相应的中介费,这已经成了一个不公开的秘密了。

近些年,各地开办的各种农业种植、养殖、加工合作社众多,而一部分是挂羊头卖狗肉,只要这些合作社的评级达到标准,也就是入社成员够数,小到可以申请到地膜、化肥实物补贴,而后转手倒卖。大到联合金融部门申请低息贷款,这已成为一些农业企业主发财或者周转资金的有效办法。

还有一些农业企业,看似在做农业项目,在当地租地多少,得到政府的支持,包括秸秆还田补贴、农资各项补贴、水利设施补贴,实则在干上一两年以后,以其它各种方式将地转包出去,成为了实打实的中介公司。由于与政府部门的各种扯不清的关系,政府都无法实实在在地管理这些所谓的农业公司,相应的农业补贴任由抽取。

以上一些情况看似与农民没有关系,其实我们捋一捋,国家的农业补贴是有数的,这儿多拿了,农民手上就少拿了,国家没少出钱,老百姓受益的不多。这就是现状,很多的补贴都被这种公司性的所谓农业企业和中介公司给骗取和套取了。

农民希望将打击骗补套补行为写入2021年中央1号文件

中央连续17年对三农的1号文件

有人说,为什么要求把农业骗补套补行为写入2021年的中央1号文件?我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中央从2004年到2020年已经连续出台了17个中央1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的,足以证明国家对于三农的重视。同时通过之前17个1个文件,也切实从增加农民收入开始,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水利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到2019年的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2020年的加快农业现代快,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可以看出来,国家是有计划有目标地在实现三农发展,而结合当前的农村全面脱贫目标的实现,对于加强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应该有更为明确的措施了。

对于农民所熟知的粮食直补款、农机补贴款,现在基本能够拿到手里,但是对于一些水利设施款、农资补贴款,有些地区还是存在骗补套补的现象,而且农民看得到听得到,却无法得到相应的投诉渠道,或者农民根本就无意去投诉,这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当把严查骗补套补农业补贴的行为写入2021年中央1号文件,各部门才能联动打击,各违法企业个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打击,一些有意骗补套补的企业和个人才会知难而收手。

一些空壳合作社和农业公司还在套取农业补贴

为什么应严查打击骗补套补行为

当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全部县份农民脱贫的目标,但不代表骗补套补行为已经绝迹或者收手,而是仍旧在利用一些关系网进行着明里暗里的操作。农民本性善良,无意与权力抗衡,也无法与骗补套补黑恶势力抗衡。

一些农民种植户、养殖户明明知道自己会有一些补贴,但与村、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了解补贴实情的时候,会遇到一些刁难与事实隐瞒,使补贴无法到位,一些补贴其实已经在乡、村两级的操作下被套取了。

富民赚钱不容易

农民感谢国家的好政策,但也希望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更加透明化,严厉打击骗补套补行为,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应有的农业补贴,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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