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金翠莲/于小燕(原创)

我读《水浒传》之(七)可怜的金翠莲于小燕多少知道点《红楼梦》的人,看书都有个习惯,揣摩揣摩书中人物的名字,看包含着什么意义。我看《水浒传》,也是这样。看见个名字,想半天。但是想半天也想不出什么,只得作罢。金翠莲一家本来是东京人,到渭州投亲戚,结果投亲不着,母亲又死了,被郑屠虛钱实契,强买了去。未及三个月,就被郑家大娘子赶打出来,还要追讨原典身钱三千贯。幸亏遇了鲁智深,才逃走。要说,这一桩英雄救美的故事,或许会成就一段美好姻缘。不过,鲁智深是真英雄,虽然在他眼里,那妇人“虽无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动人的颜色。”但却只为了救人而救人,没有丝毫其他想法。就算他心里有所动,但也只是叫金老汉携女儿回东京去,并没有约来日再见。鲁智深这样一个莽汉,居然有怜香惜玉之心,在《水浒传》的男人里,真是少见!没想到鲁智深杀了镇关西,匆匆逃亡,半路竟意外地遇见了金氏父女。这么快,金翠莲就已经又嫁了一个赵员外做外宅。穿的好吃的好,衣食丰足,不受大娘欺负、公婆压迫,还有一定的自由。貌似翠莲总算转了运,遇到好人,过上好日子了。然而细细一想,“外宅”是什么?按现在的话说,外宅就是男人包养在外面的小三。镇关西、赵员外、宋江,在当时,既不是大富户,也不是大官,只不过是普通的富人,都可以养外室。而且鲁智深和金氏父女坐着喝酒时,那个赵员外就带着二三十人拿着棍棒放马捉奸来了,闹得纷纷扬扬,不仅不顾金翠莲的脸面,也不怕大家知道。金老汉说他女儿做了别人的外室,不但没有丝毫的羞耻,反倒很感激、很高兴的样子。可见外室在宋朝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但是在宋朝做外室到底好不好?受不受人尊重?自个儿住一小院,有没有独立的人格?社会地位怎样?作者在后面轻描淡写的给了我们答案。西门庆勾引潘金莲时,王婆与他聊天:那婆子笑道:“官人,你养的外宅在东街上,如何不请老身去吃茶?”西门庆道:“便是唱慢曲儿的张惜惜。我见他是路岐人,不喜欢。”婆子又道:“官人,你和李娇娇却长久。”西门庆道:“这个人见今取在家里。若得他会当家时,自册正了他多时。”西门庆喜欢张惜惜的容貌,却嫌弃张惜惜是个唱曲儿的,就将她养作外室。西门庆的正妻已死了三年,李娇娇娶进家,做了妾,如果家管得好,会将她扶正做妻。就是说,妾还可以有上升的希望,外室却没有这样的可能。金翠莲之所以被养作外室,大概也是因为她是唱曲儿的吧。妻的地位,比夫要低。妾的地位,比妻要低。外室纯粹可以说,没有任何地位,连妾都不如。妾起码是名正言顺的,有个名分,外室连个名分都没有。她一生都不能入夫家的门,除非人家官人和大娘子允许。而且外室在唐朝不允许,抓住就会判为通奸罪。宋朝时,女人的地位降低,外室逐渐竟然变得合法了,但是,也并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有很大风险,被嫌弃不要这是轻的,大娘子妒火中烧,带人来打杀她也是非常有可能的。阎婆惜做外室,被宋江杀了。金翠莲没做过什么错事,但是她贪图享受,将来不一定怎么死的都可能不知道。她已经给镇关西做过一回妾,应该尝到了苦滋味。可是她一点儿也没往心里去,马上又做了人家外室,连妾都不如。上次困难时刻,遇了鲁智深把她救了,下次恐怕就没那么好运了。人说:吃一堑,长一智。金翠莲幸亏遇了鲁智深,从镇关西的魔爪下逃了出来,她完全可以找一个普通老百姓,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比如王婆,虽然她是个反面人物,又贪又坏,搬弄是非,心如蛇蝎,教唆年轻人犯罪。但是,我们不能不说,她是个强女人。她也没有老公,却靠拉纤做媒、开茶馆养活自己和儿子。(唉,我说这个坏婆子的好话会不会被人骂?)我的意思就是,金氏父女完全也可以开个茶馆,或者卖炊饼什么的,即使嫁个农夫种地,也比给人家当外室,像一只风筝,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手里,靠运气过日子强。纵观《水浒传》全书,在当时,好像还没有日子穷得吃不上饭的人。有人可能觉得金老汉没钱,做不起生意。但是我觉得,金老汉有鲁智深给他的十五两银子,完全可以做个小本生意。十五两银子在当时的价值是多少,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吴用赚阮家三兄弟去劫生辰纲时。吴用取出一两银子,付与阮小七,就问主人家沽了一瓮酒,借个大瓮盛了,买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鸡。阮小二道:“我的酒钱一发还你。”店主人道:“最好,最好。”宋朝时,法律规定,不许杀牛,因为牛能耕田,所以在当时,牛肉肯定很贵。阮小二不仅拿钱买了以上东西,还把自己以前欠下的老账也还了。劫了生辰纲后,宋江招待刘唐吃肉喝酒,消费了半天,宋江唤量酒人来道:“有此位官人留下白银一两在此,你且权收了,我明日却自来算。”就是说,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很强,花了半天还没有花完,还要第二天再来结算。戴宗奉命去蓟州寻找回乡的公孙胜,途遇杨林,又遇着石秀,非常高兴。三人一起坐了,杨林取出一两银子,把与酒保道:“不必来问,但有下饭,只顾买来与我们吃了,一发总算。”酒保接了银子去,一面铺下菜疏、果品、按酒之类。“不必来问”,是因为一两银子,完全可以随意上菜上酒,不必担心钱不够。从酒保接钱后立即下厨安排,也反过来说明钱确实足够多了。一两银子在这些江湖好汉看来,都不少。那么,十五两银子在金老汉手里呢,当然也不少。他完全可以用这十五两银子寻个生计,改变女儿的命运。然而,他拿着鲁智深给他的十五两银子,依然又把女儿卖了。前次卖给郑屠户,说是家贫所致,这次怀揣十五两银子,比一般人家都富了,依然把女儿卖了。可叹鲁智深,好好的提辖当着,在小种经略相公军前效命,为了金翠莲,杀了镇关西,毁了前程,亡命天涯,上了梁山,做了强盗。金翠莲却重蹈覆辙。然而,金翠莲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儿,从小受着“三从四德”的教育,她知道些什么?她又能怎么办?“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这些东西已经牢牢的刻在她的脑子里了。如果要她改变,除非她的父亲教给她一些别的东西。金老汉作为父亲,一次又一次拿女儿卖钱,在那个时代的普通人看来,可能这没有什么。但是在作者看来,这是一种猪狗不如的行径。那时候,金国常年侵犯大宋,宋人骂金人“金狗!”我想作者给金老汉取姓金,可能是骂他猪狗不如吧。他的女儿翠莲,应是“最怜”,最可怜了。才十八九岁,就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卖了两次了。而且一次不如一次,以后,不知道要被卖到哪里去呢!如果喜欢,就关注我吧文/于小燕,甘肃酒泉人,喜欢书香,忙时种地,闲时写作,在《中国社区报》、《中国审计报》、《检察日报》、《甘肃日报》、《山西日报》、《教师报》、《大河报》、《山东科大报》、《大众日报》、《京华时报》、《北京晚报》、《燕赵晚报》、《小小说选刊》等报刊杂志发表小小说、散文、诗歌三十多万字。个人微信号:jqyxy6,个人公众号:酒泉于小燕的农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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