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每月一次的肺癌指南更新汇总时间啦~8月份有哪些肺癌指南发布?又提出了哪些新理念呢?
在肺癌领域,最近几年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患者带来了福音。这些新疗法是破局者,将化疗和放疗拉下“王座”,彻底改变了肺癌的治疗格局。
但放化疗也并没有停滞不前,就放疗来说,随着先进技术的发展,放疗进入了“精确放疗时代”,显著提高了肿瘤控制效果、降低了不良反应。
面对新的格局,是时候对肺癌患者的放疗做一个总结和指导了。于是就有了《中国非小细胞肺癌放射治疗临床指南(2020版)》和《中国小细胞肺癌放射治疗临床指南(2020版)》。
这两部新指南的发布,可以说是非常详尽的介绍了肺癌放疗的方方面面~
放疗在各期别非小细胞肺癌中都是综合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放疗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控制肿瘤并减少治疗相关不良反应。为此,放疗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精确放疗技术,如PET-CT分期、4D-CT定位、调强放疗、图像引导放疗和呼吸运动控制等,已被证明能显著降低不良反应并提高生存率。最低要求是采用基于CT模拟定位的三维适形、调强放疗技术。早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体部立体定向放疗适应症包括:因高龄或严重内科疾病无法耐受手术者,可手术但拒绝手术者。可手术切除的II/III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如未能完全切除(切缘阳性、淋巴结外侵、淋巴结阳性无法切除),若能实现彻底性切除肿瘤者建议二次手术切除,或精确放疗+化疗。肿瘤残存明显、一般状况好者首先同步放化疗。不可手术的III期非小细胞肺癌是一类异质性明显的疾病,这部分患者与IV期最显著的不同在于存在治愈的可能,约15%~20%患者通过局部放疗联合系统药物治疗达到长期无瘤生存,不需要维持治疗。一般状态好的(PS 0~1)的患者推荐同期放化疗;而对一般状态差、合并严重疾病等无法耐受同步放化疗者,可行序贯化放疗或单纯放疗/化疗(驱动基因阳性者靶向治疗±放疗)。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需要放疗,主要是对原发肿瘤的放疗。寡转移状态的关键因素包括:转移器官≤3个(纵膈淋巴转移作为一个器官纳入),转移病灶≤5个等。这部分患者如果化疗、靶向治疗等全身治疗有效,针对残存原发灶和/或寡转移灶的积极局部治疗(立体定向放疗、手术等),可能延长疾病控制时间和患者的生存时间,获得潜在的根治性效果。姑息性放疗适用于对晚期肺癌原发灶和转移灶的减轻症状治疗,以控制局部病变进展、减轻病变进展导致的局部症状、骨转移导致的压迫症状和疼痛,以及脑转移导致的颅高压和神经症状等。脑转移病灶的手术治疗可迅速减轻相关症状,但对于肿瘤最大径<5mm病灶,肿瘤位于脑深部或功能区的转移瘤,如位于脑干、丘脑、基底节等,原则上首选放疗。放疗(外照射)是肺癌骨转移姑息性放疗的首选方法,主要适应症包括:有疼痛症状的骨转移灶、负重部位骨转移(如脊柱、骨盆和股骨转移)和骨寡转移等。化疗联合放疗是绝大多数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标准治疗方案,手术或立体定向放疗也可以作为少数早期患者的选择。T1-2N0M0期的早期小细胞肺癌可以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这部分患者约占所有局限期小细胞肺癌的5%。对于高龄、伴随严重内科合并症等不能耐受手术或不愿意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可予以体部立体定向放疗。并且,早期小细胞肺癌接受放疗后,辅助化疗依然不可缺少。临床实践中,有一部分患者手术后才病理证实为小细胞肺癌,对于术后病理显示肺门和/或纵膈淋巴结阳性的患者,除化疗外,还应当行肺门、纵膈淋巴结引流区的术后辅助放疗。化疗联合放疗的综合治疗是不可手术的局限期小细胞肺癌的标准治疗方式。
放疗早开始有利于改善预后,推荐放疗与第1或第2疗程化疗同步开始。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放化疗疗效评估达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者予以预防性脑放疗(PCI)可减少脑转移发生率,并可以提高长期生存率。对于转移数目和部位有限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在接受4~6个疗程化疗后,总体疗效评估为完全缓解及部分缓解的患者中给予胸部病灶放疗能提高总生存。对于非寡转移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放疗的目的主要是解除阻塞或压迫,减轻肿瘤转移所致的疼痛,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预防性脑放疗的作用目前存在争议,对于初始治疗后一般情况好或随访不便的患者可考虑。小细胞肺癌脑转移推荐行全脑放疗(WBRT),同时配合激素及脱水治疗。放疗依然是肺癌治疗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事实上,约70%肿瘤患者在疾病不同阶段需要接受放疗。随着放疗技术和其他肺癌治疗技术的发展,肺癌放疗不断出现新的亮点和热点,焕发新生机。[1].中国小细胞肺癌放射治疗临床指南(2020版)[J].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2020,29(08):608-614.[2].中国非小细胞肺癌放射治疗临床指南(2020版)[J].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2020,29(08):59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