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京剧】新编京剧为何大多难以保留与流传?

早就听说,首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所以要重选一些曾获大奖、受过好评的新编戏再次入围演出,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力图使一些新编戏能够不断地锤炼,成为精品,从而得到保留,进而能流传。我认为,这种举措,是对京剧本体特征中的一个重要美学思想的认同,这就是京剧所具有的重复欣赏性特征,因而是极具意义的。

 由于近些年来,我们的许多新编戏,大多难以保留下来,更难以流传下去,便有了一种意见,认为在新的时代,由于时尚的改变,现在的新戏不可能搞出保留剧目。

 这话似乎不能说没道理,因为人们的确常对新编戏只作一次性的观看。但我们不能不注意到这么个现象,就是恢复传统戏以来,一些新的京剧爱好者却对同一出传统戏表示有兴趣,而反复欣赏。由此而看,对于作为审美主体的观众来说,其重复欣赏性要求并未因时代的变迁而有所改易,同时,作为审美客体的戏(剧目)是否能被反复欣赏,也似乎不在于是否“新”戏。

筱翠花、郑醒民之《四郎探母》

 须知,对于那些新京剧迷来说,传统戏也是“新”戏。那么,问题在哪里呢?我以为,这里的关键,在于要找出京剧所具有的重复欣赏性的那个欣赏“焦点”是什么,在哪里。

 我们知道,就审美对象说,京剧艺术的构成,有两个基本元素,一是剧作,一是表演。一般说,它们都是审美主体的观照对象,然却又非是等量齐观。也就是说,那个可供重复欣赏的“焦点”不是两分的,而是集中地体现在个元素上,这就是“表演”。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过程。对于某个观众来说表演,最初只是作为一种传达剧作的媒介而呈现的,只有当其二次、三次重复地走进剧场时,表演才可能成为“焦点”而被反复观照。然而,这里又有个前提,表演必须提供足以供人重复欣赏的可能,否则,观者是不会持续地参与进来的。换言之,只有当作为媒介的表演转而成为了作为自身的表演(即具有了脱出剧作之外的独有价值)时,它所负载的那出戏,才有可能成为保留剧目并流传下去。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京剧审美活动(创作、观赏)中的一个重要现象,这就是,由最初的剧作中心(重点)转移到了最后的表演中心(重点),伴随着这种转移,同时也出现了由重内容到重形式(即超越内容)由重功利到重审美(即摆脱功利)的转移。京剧的重复欣赏性的本体特征,也只是在这三个层面的“转移”中才得以形成的。

马连良_谭富英早期主演的电影《草船借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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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我想结合这次观摩,从四个方面谈谈我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一、轰动与冷漠

 在这次京剧节的新编戏的演出中,我们看到,有些当初异常轰动的剧目,此次演出时,却不那么轰动了,甚至有些场面显得冷落,什么原因呢?也许我们有必要看看,曾经引起轰动的对象究竟是什么。

 粗略地说,一个是戏的内容。比如现代戏《高高的炼塔》,当初演出时,曾以职称、住房等热点问题的表现而赢得强烈的剧场效果。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热点”已不再那么“热”了,人们的关注对象转变了,若仍是“旧调重弹”,自然是难以激起人们的重复兴奋的。

 可见,第一,靠着内容的轰动,是不能持久的,因为内容,一般说不具重复欣赏性;第二,更不要说这种时效性尤其强的戏,它所带来的题材、内容的速朽,便先天地注定了它不可能完成向着形式的转移。即其尚未来得及从形式上对该戏进行精雕细刻,便因内容的过时而中辍,更遑论保留、流传呢!

 引起轰动的另一点是某种处理。比如《高高的炼塔》在幕间别具匠心地穿插了传统戏的演唱场面,这也是初演时为人们交口称赞而效果强烈的。

 而,当人们今天再次领略这种处理时,似乎变得冷静,甚至冷漠了。《徐九经升官记》中也有相似的情形,比如,徐九经扛着条凳的处理,其轰动效应便经不住人们的重复观照。可见,某种舞台处理是不具重复欣赏性的。

朱世慧之《徐九经升官记》

 这么说,在京剧舞台上,是否就没有持续轰动的东西呢?当然不是,它非但有,而且很强烈,这就是演员的或唱或念或做或打的表演。这是每一个京剧爱好者都能深切感受到的,他们之所以重复进剧场,正是为此而去的。

 因之京剧审美活动中的观照中心、重点必须转移到演员的表演,这是京剧的重复欣赏性特征决定的。而恰恰在这一关节点上,像《高高的炼塔》却反倒不那么轰动。如果说,初次上演时,它还能因剧本内容、导演处理的一时轰动而对此有所掩盖的话,那么,今天的再次上演,就因这种轰动的疲软而无以遮掩便难免要受到冷遇了。

二、共鸣与欣赏

 鼓掌叫好,是京剧演出过程中常常出现的现象,这次京剧艺术节,自然也是掌声不断,叫好不绝。不过,如果我们细加分辨,就会发现,其叫好实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为剧情叫好,一种是为表演叫好。前者是因共鸣而引起,后者则是欣赏的结果。因共鸣而叫好,表明该戏剧有戏可看扣人心弦,而惩恶扬善之间更令人得以一舒不平之气,这些无疑都是很可贵的。但是,一个戏如果仅仅停留在这种因共鸣而叫好的阶段,则也难以持久。

 假如我们能作一个调查,就会发现,那些为剧情内容叫好的观众,一般说多为第一次观看该剧,而重看戏的观众,就难以再为此而叫好了。这除了因人们已知情节而不再特别关注于此以外,更为深层的原因,则是因为其中含有较强的功利性。

 我们知道,在艺术活动的范畴里,功利性“效应”是“短期”的,徐九经的那个著名的“当官难”的唱段,一通“难经”,当初曾引起何等强烈的共鸣。而今再度“感叹”时,人们却多少有些漠然了。这正是由于那种强烈的共鸣是因功利引起的。问题还在于,功利性与艺术审美有相悖的一面。朱光潜说:“一件艺术品可能有道德价值,甚或有明确的道德目的,但当我们审美地欣赏它时,这种道德价值或目的是置之脑后的。”

 这一点在京剧的审美活动中有着尤为突出、鲜明的表现。当观众为裘盛戎扮演的潘洪大段的唱而大叫其好时,他们是把潘洪的“作恶多端”“置之脑后”的,惟其有了这种“置之脑后”的“审美地欣赏”时,一出戏才有可能具有长久的价值。因之,努力形成由重功利到重审美的转移,使人们不但能产生共鸣,而且更能处于一种欣赏的姿态,是保留流传一个戏必不可少的条件。

马连良、裘盛戎之《审潘洪》

三、情感与美感

 情感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即生理的、伦理的、审美的,我们这里所说的情感是指生理的和伦理的,用克莱夫·贝尔的话说,是普通情感。当然,这种情感也并非与审美毫无关系,在一定的层面上,它是获取美感的条件之一。

 然而,这却不等于说,愈有情感,便愈有美感。恰恰相反,欲愈有美感,就须愈收敛情感。换句话说,情感的过分张扬,是会伤害美的。梅兰芳的演唱之所以“愁时不够苦恼,哭时不够伤心”,正是为了美感而收敛情感,避免情感的过度而伤害美。问题还在于,太情感化的戏也是难以持久的,或者说不易流传。

 这次在天津举行首届京剧艺术节,我们看到,从开幕式到海河两岸的“沽水流霞”,再到小戏迷的专场演出,无处不传唱杨宝森的杨派《文昭关》,可我们知道,早于杨者,更有汪桂芬的汪派《文昭关》。从表现人物的激愤之情说,汪是绝对优于杨的,然汪唱在今天却几乎难有一闻,这一传一不传之间,正在于美感与情感关系的尺度把握。

 也就是说,在京剧的欣赏领域,人们更认同的是美感。由此而看《曹操与杨修》,两个主要演员都极有激情,观众也看得投入,自始至终,几无懈怠。然而,也正因为情感太浓,难于化开,就不可避免地削弱了美感,而无以使观众能在某个段落里取一种纯欣赏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其要广泛传唱也是较为困难的。如果说,《曹操与杨修》还须“更上一层楼”,我以为,如何处理好情感与美感的关系,则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

尚长荣、陈圣杰演唱的京剧《曹操与杨修》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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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忧患与乐感

 港台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徐复观指出,中国文化的深层特质在于“忧患意识”,大陆学者李泽厚则认为中国文化是“乐感文化”,大陆另一位学者庞朴则在此基础上提出“忧乐圆融”,并以此来界说中国的人文精神。我以为,作为有“国剧”之称的京剧,正集中而又典型地体现了“忧乐圆融”的精神。

 具体讲,这种“忧乐圆融”则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个是内容自身的,一个是内容与形式之间的。

 从前者看,主要表现为在剧情安排人物关系等方面,常常利用“乐”的因素来化解、协调剧中的“忧”,比如《四郎探母》中的两个国舅(乐)之于四郎、公主等(忧),即此。这次演出的《曹操与杨修》,那个四处鸣锣的“招贤人”也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这种作用。

《四郎探母》萧长华、马富禄之国舅

 从后者说,主要是指以形式之“乐”来调和内容之“忧”。如果说,内容中既含有“忧”又存有“乐',那么,形式里则只有“乐”。直言之,京剧的形式便是“乐感文化”的产物,它的表演、音乐、化装等,都提供的是一种美,是一种可供反复欣赏、把玩的对象,一种足以令人赏心悦目而产生无穷愉悦的精神物。

 由此可见,形式中的“乐”是京剧本体的“乐”,也正是这种“乐”才保证、促成了个戏的保留、流传。我们说,一个戏必须完成由重内容到重形式的转移,其根本价值即在于此。

 一出新编演的戏,能否保留、流传,一个重要的判断尺度就是要看它有否可能完成我们上述的三个“转移”。如果我们能认同这一点,一方面是有助于我们有意识地去努力实现这种“转移”,一方面则有助于我们避免在“先天”不足的某些戏上的无效劳动。当然,我们也还完全可以,甚至应该搞一些能轰动一时,却未必能传的戏,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京剧思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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