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陷阱 随意增项 警惕房屋装修四大套路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房子的装修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市场上各家装修公司的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以致近年来涉及装修的纠纷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披露显示,消费者投诉的设计装修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陷阱、随意增项、装修购材套路以及质量问题等4个方面。

装修合同陷阱主要表现在虚构主体资格、资质,在使用材料、工艺要求、施工期限、验收方法、质量保修、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方面做文章,设计师的承诺不写入合同,导致消费者吃哑巴亏。

随意增项是众多装修“套路”中最让业主反感的一项。很多装修公司前期设计师以“低价缺项”的手段诱导客户签约,在装修过程中再由工人以各种借口让客户增加项目,以停工来迫使消费者付款,不懂装修的业主虽气愤但为了保障施工质量、尽早完工无奈掏钱。

装修时,需要使用的装修材料要么自己买,要么装修施工方提供。现在大多数消费者没有时间选购建材,装修材料都是装修公司提供,这时候装修公司可能会在数量、品牌上做文章,一些无良的装修公司会以次充好,赚取暴利。在家庭装修过程中,装修材料不环保、以次充好等问题引发索赔的纠纷不在少数。

装修中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水电、门窗、吊顶等项目上,工人的施工质量不过关常常导致刚刚装修好的房子就出现乳胶漆开裂、瓷砖脱落、吊顶脱落、漏水漏电等问题,非常影响消费者的生活。

虽然消费者有各种途径可以维权,但现实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据了解,调解机构对装修公司没有任何约束力,诉诸法律途径又耗时耗力,让许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而且一些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不懂装修,签订的合同都是对企业有利,让消费者维权难上加难。

浦东新区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装修前,学习一些装修的基本常识,了解家装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掌握相关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家装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尽量选择资质齐全的大型家装公司。家装企业不仅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还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一定要求家装企业将口头承诺写入合同并盖章。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要注意审核条目内容。合同的乙方是否就是所选用的家装企业。合同中是否明确划分违约责任以及是否明确争议的解决方式。还要仔细研读工程概况,做到心里有数。此外,还要注意保留家装过程中的每一个凭证。尤其是装修中间环节产生的收费,一定要注意保留收据或字据,作为日后纠纷调解过程中的凭证。

典型案例1

消费者余女士投诉称,2020年6月27日,其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2020年9月25日竣工,工期60天。余女士称开工当天被工人骗去300元保护家具的材料费。施工过程中,余女士还发现对方提供的门套材质与合同约定不符,遂提出异议,但工人不闻不顾仍坚持安装;对于部分订制的产品,对方以各种理由称无法提供;施工期间工人索要费用否则就停工,无奈下支付增加款6000元。

经消保委现场调解后,经营者同意赔偿门套及退还部分费用,但施工队长事后又提出增加费用,要求消费者再支付2000元。余女士表示按合同减去的项目和赔偿费用已经高于尾款和对方增加款,故不会再付给经营者工程款,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典型案例1

黄女士投诉,2020年9月9日,其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半包合同,约定2020年11月30日竣工,工期60天。由于施工质量导致返工,约定日期无法竣工。因装修租房在外,造成黄女士额外产生租房费用,且工期未定,严重影响其自行订购的厨柜、地板、木门等建材的安装。

经浦东新区消保委现场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提高延误工期的违约金,并约定了具体每项工程完工的期限。若还是因为经营者施工质量导致工程不能完工则补贴消费者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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