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长的“环保宣教观”说明什么?

【经岚观察】17017

环保部长的“环保宣教观”说明什么?

——《两会》环境经济观察之三

文/李志青

3月9日,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今年在部署2017年环保工作的时候,专门把环保的宣传教育作为我们环保工作的核心工作。过去不是我们的核心工作。”。作为国家环保部的部长,陈吉宁部长此次正式提出了他的“环保宣教观”,即“环保宣教将成为环保工作的核心工作”。作为一名专门研究环境经济政策的学者,笔者认为,陈吉宁部长有关环保宣教的提法真正触及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地带,这有助于提高各项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率,而同时,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也将在“环保宣教”的助力下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笔者认为,陈吉宁部长的“环保宣教观”至少可以说明以下几点:

科学家背景出身的陈吉宁部长,他的环境保护政策理念和思想在任上的第三个年头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笔者曾经跟踪观察了陈吉宁部长在历届“两会”上的发言,并从环境经济学的视角予以了分析(参加笔者相关文章“环保部长记者会问题的经济学解释”),在前面两届“两会”上,陈吉宁部长分别阐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和环境保护发展三阶段论,其中体现了陈吉宁部长对环境经济学中经典理论思想的吸收。今年两会上陈部长进一步围绕“环保宣教”展开论述,这说明陈吉宁部长的环境政策思想日臻完善和成熟。

为何呢?这是因为,在环境经济学的理论中,将环境政策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体现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命令与控制型”政策,第二是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政策(参见笔者文章“采取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政策”),第三则是“说教式”的环境政策,主要体现为环保宣教、社会参与和信息公开等,也可以称为“思想工作式”的环境政策。一般而言,在环境保护的最初阶段,往往重视第一种政策的实施,这种政策的实施也相对较为“容易”;在环境保护的中期阶段,则会偏向于采取第二种政策,从各种条件来看,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实则对市场有效性等各方面因素提出很大挑战,实施起来难度开始增加;直到环境保护的最高阶段,才会真正向第三种政策类型倾斜,而恰恰,环保宣教类的政策,实施起来是是最难的,原因很简单,这要激发公众内心的生态自律性和自觉性。

就此,有理由相信,陈吉宁部长对环境政策的理解已经接近全面而系统。但由此也说明另一个重要问题,既然陈吉宁部长开始重视“环保宣教”,那就意味着我国的环境治理也即将步入一个较高水平的阶段,意味着我国的环保治理有望真正迈向全面系统综合治理的“康庄大道”,但同时,这却也意味着我们即将步入环境治理中最为关键也是最难的一个阶段。如果说,环保法律法规解决了一个外部约束边界的问题,环境经济政策解决了一个激励的问题,那么环保宣教则不仅是解决环保的内生和自律问题,而且还在长期关涉到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就此而言,环保宣教实则是一种既创造自我约束,同时又带来自我激励的一种措施,是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共同的一个“基础设施”,而要建好这个“基础设施”需要我们投入更大的决心,是一场更为持久的“战争”。

除此之外,陈吉宁部长的“环保宣教观”还足以说明的一个问题在于,在当下各项绿色发展战略及举措有序实施的背景下,我们有信心在10-15年内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初级阶段的各项目标,初步建成美丽中国已曙光在即。因此,当下,有必要进一步开始研究和展望的是,一旦步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中期阶段,在15-30年的跨度内,如何巩固第一阶段的成果,以及在更高标准下继续推进各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这是当下开始在各个层面和领域大力推进“环保宣教”的重要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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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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