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放射性皮肤损伤的症状和特征
临床表现:
(一)急性皮肤放射性损伤
依据损伤的程度不同,临床上分为四度,每一度的临床表现又分为四期,即初期反应期、假愈期、症状明显期和恢复期。
(二)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是局部皮肤长期受到超剂量限值的照射,累积剂量一般>15Gy,受照数年后皮肤及附件出现的慢性病变;亦可因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迁延而来。根据损伤程度和病理变化,临床上通常分为3度,即Ⅰ度(慢性放射性皮炎)、Ⅱ度(硬结水肿)、Ⅲ度(慢性放射性溃疡)。
(三)放射性皮肤癌(skin cancer induced by radiation)
是指在电离辐射所致皮肤放射性损害的基础上发生的皮肤癌。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