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中的景观,通常是由广场、园路、建筑小品、水景、石景和植物景观等多种景观元素组成的。由于生态园林的理念方针,植物就成了其中最为主要的元素。因此,工程所使用的苗木数量和规格、质量就对景观效果的优劣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影响下,一些施工承包方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只要是设计中对苗木质量没有明确要求的,往往都采取以次充好的方式规避,直接影响了园林景观的效果。在设计时,对苗木的规格要求多数是乔木标注胸径、干径、米径、高度、冠幅;灌木和各种球类标注高度、冠幅;地被和小灌木标注高度、冠幅、每平方米多少株,个别小灌木规格标注每株多少分枝,有的标注每株多少总分枝。但这些只能称得上是对苗木体量的要求,并不包括对苗木质量的要求。若涉及质量,乔木除了应对胸径、高度、冠幅作出明确要求外,还应对干形、树形、分枝点高度、主枝数、主枝分布情况等提出标准,如雪松、桧柏、龙柏等类型的苗木应有脱脚高度的要求,银杏等特殊苗木应标明是实生苗还是嫁接苗,木槿应标明是重瓣还是单瓣;石榴是看石榴、果石榴还是玛瑙石榴等等。前几年,不少工程为尽快显现景观效果,要求的苗木规格逐年加大,苗商为了迎合这类需求,亦开始供应较多截干、移植大苗,如香樟、栾树、重阳木、千头椿、朴树、榉树等。由于这类苗木成活率高,栽植后见效快,所以供应的种类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大。虽然此类苗木价格昂贵,起挖、运输、栽植等费用也相对较高,但是在设计中对这类苗木却很少有规格、质量的明确要求。于是有业内人士提出,应对其胸径、截干高度、主枝数、截干后的年数、冠形等主要指标作出明确规定。
不少设计中对大灌木类只标注高度、冠幅,这样既不能确切的体现出苗木的体量,更不能确切的体现出苗木的质量。在我国苗木市场上,多年来形成一种潜规则,即冠幅是以苗木枝展最长处计算。按此规则,有的苗木冠幅虽然很大,由于干、主枝和分枝稀少,其体量并不大。规范的标注应该是每株几干以上、每干地径多长,这样标注对苗木的体量和质量都有一个较为明确的量化规定,其规格和质量都能有所保证。
不少设计中对此类苗木标注高度和冠幅,有的标注每株几分枝,或标注多少总分枝,这样的方式其实并不科学,因为从主枝上发出的枝叫分枝,分枝上发出的枝也叫分枝,分枝或总分枝是个模糊的概念,在操作上分枝和总分枝的确认和计量也很困难。规范的标注应该采用每株几主枝以上、每个主枝的径多长。扦插苗则可规定地径为多长,或者规定几年生以上。
不少设计对各类攀援植物只要求蔓长,而无地径的指标,规范的标注应对地径作出明确的要求。地径是规格的主要指标,蔓长是规格的次要指标。
球类在园林景观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各类小型绿地。如街心花园、街头绿地、中小型花坛、花境等球类应用很广。不少设计中对于各类球类只有高度、冠幅这2个规格指标。从景观功能角度应该标明是毛球还是净球(光球)。因为毛球和净球在形态上不甚相同,最终呈现的效果也不同,设计中应将两者进行明确界定。从质量角度,毛球和净球的差别悬殊,尤其密实度和脱脚高度,是球类质量指标中的两个重点,对景观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外,目前也有不少工程为提高和尽快体现景观效果,对大规格的苗木在移植过程中要求冠型完整,对于大苗的移植规定全冠种植,但对树形保留到什么程度才算全冠却很少有具体的要求,施工单位也很难把握。而且苗木全冠也会给运输(超长、超宽)和成活率带来重大影响,所以并不能笼统地要求全冠。规范全冠的标准应根据苗木的规格、树龄、耐修剪程度、萌发力、移植季节、景观功能等来确定,提出保留几次枝以上或是枝条疏剪、短截到什么程度,或是保留多大树冠等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