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陋与媚俗不是诗的风格
诗歌是一种高雅的艺术形式,与音乐一样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同时也能提升人的审美情趣,所以,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是很多文人雅士终生所追求的一种境界。
至于诗歌的优劣高低,则来自于诗人对人生的感悟,以及对生命的体验。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造就了不同的诗歌风格。李白的诗洒脱豪放,不拘一格。“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等,足以让每个读者豪迈与激情蹿飞。杜甫的诗古朴沉郁,厚实冷峻,没有豪放与洒脱,却多了对民间疾苦的深刻关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每一句,每一笔,无不看到诗人的处境以及社会的现实。
因此,写怎样的诗,如何写得每个人理解不同,选择自然也不同,这是诗人的之自由。但诗是高雅的艺术,是阳春白雪,不媚俗,不粗陋是最其码的要求。如果不能站在这个角度去写诗,那么所写出来的东东,无论写的人,还是读的人,以及评论的人,怎么去说,怎么去想,也不能称其为诗。
民革时期的军阀张宗昌是个诗歌的爱好者。有事没事也会写上一两首所谓的诗。比较有名的《游泰山》“远看泰山黑糊糊,上头细来下头粗。如把泰山倒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 ”《大明湖》“大明湖明湖大,大明湖里有荷花,荷花上面有蛤蟆,一戳一蹦达。”
以及当代诗人所写的《咒麻雀》“麻雀麻雀气太傲,既怕红来又怕闹。 你真是混蛋鸟,五气俱全到处跳。”
诸如此类的东东,除了以诗的名丢人于大庭广众之下而外,找不到任何一点诗美感,如果这也能称之为诗,那还真是对诗的一种侮辱。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写诗,也可以写任何题材的诗,但不能脱离了诗的标准与初衷,否则以低俗为体,以诗歌为体,所写出的所谓诗歌,最终只能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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