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场外衍生品市场情况介绍
海通期货期权投资者教育专栏
国内场外衍生品市场情况介绍
2016年02月15日 来源:期货日报 作者:武夏青 蔡婷婷
尽管场外衍生品在我国有着不可估量的发展前景,但相较于国际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历史和成交规模,国内场外衍生品市场尚在起步阶段。由于场外衍生品的特点是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特征设计不同的产品类型,具有高灵活性、规模大及复杂性。因此国内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导者一般为银行、券商与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国内场外衍生品市场常见的交易品种为外汇互换(远期)、利率互换、收益互换、收益凭证和场外期权。
银行系统是最早开展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主要在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进行,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互换和利率互换。截至2015年6月末,人民币外汇互换交易累计成交金额折合3.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51.8%;人民币外汇远期市场累计成交173亿美元,同比减少33.3%。截至2015年底,人民币利率互换共交易6.6万笔,名义本金总额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7.2%。银行由于其业务发展特点、资金实力雄厚,因此是我国最早开展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大军。
对券商而言,收益互换和收益凭证业务可谓其拓宽融资渠道的两个翅膀。收益互换是2012年底启动的创新业务,具体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进行现金流互换,可以是固定换固定、固定换浮动、浮动换浮动。至于收益凭证业务,则是在2013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提及证券公司融资工具包括收益凭证。收益凭证是指证券公司依照规定发行,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的有价证券。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利率、基础商品、证券的价格或者指数。收益凭证类似于银行理财产品中的结构化产品,诸如券商指数宝系列,最高年化收益可达18%,浮动收益区间为4%—18%,触碰值域为沪深300指数的115%。观察期结束时,沪深300指数碰触在不同区间,客户获取对应区间的收益,保本收益为4%。从产品设计角度,结构化产品设计多使用期权定价模型,因此场外期权产品也经常会和收益凭证相混淆,但两者本质有着根本的不同。
根据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统计,2015年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相较2014年呈现大幅度增长,截至2015年12月底,场外互换类产品38235笔,累计名义本金5454.87亿元;场外期权类产品共交易3145笔,累计名义本金4013.16亿元;收益凭证含报价系统和柜台市场,共发行9642只,累计发行本金7013.92亿元。具体参见下图统计: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与券商所提供的场外衍生品差异主要在连结标的上,通常证券公司提供的场外衍生品所连结标的以权益类为主,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所提供的场外衍生品所连结标的则以大宗商品为主。由于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提供的场外期权对于实体企业而言,具备锁定风险、锁定原料成本等诸多优势,已有实体企业寻求场外期权来为其解决产能过剩、库存质押等问题。
随着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的逐渐成长,其场外期权对冲、互换业务规模逐步成熟。掌握着实体企业需求的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也将在国内场外衍生品市场中崭露头角,为实体企业解决资金困境献力。
(海通期货期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