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终于等来了春天!
减税降费的春风不停地吹,引无数人翘首以盼。今天吹来的春风温暖了哪个行业呢?是曾经等到花儿也谢了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为什么这么说?让我们回顾一下这段税收优惠历史。
近二十年来,我国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一直是有政策扶持的。
最初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这个政策优惠期限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这十年时间极大地促进了中国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十年,被业界称为"黄金十年"。
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继续实行包括财税优惠的多方面支持政策。具体税收优惠是通过两个文件落实的,一是关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税[2011]100号 ,优惠的内容是对企业销售软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财税[2012]27号,优惠内容很多,主要有“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均始于2011年1月1日,增值税没有规定优惠政策终了日期,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则规定了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
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在财税[2012]27号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中,将优惠的主体划分成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三个行业。从名字上看,好像前两个行业是一伙的,其实不然,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后两个行业才是一伙的,它们统一归属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这个门类中,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属于“制造业”这个门类中。
2017年12月31日过后,这两个门类中的三个行业,开始期待着企业所得税后续的优惠政策,等来等去,财税〔2018〕27号《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发布了,大家注意到了吗?保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只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而没有原先的好兄弟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
说好一起到白头,你却偷偷焗了油。被抛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心中的不忿该有多深?
我曾经数次接到软件企业财务人员的咨询,问他们公司能不能也适用财税〔2018〕27号的优惠?我说不能。接着他们会质问为什么国家不继续给软件企业优惠?听着他门愤愤不平的声音,我能说什么呢?我只好开导说,可能你们软件企业发展得很茁壮了,不需要在温室里继续呆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