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高效审批,东莞市控规调整管理办法出台

自2000年左右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编制工作以来,我市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九成,基本实现了控规全域覆盖,目前已进入了控规的“存量优化”时期。在城市品质提升以及“拓空间”攻坚战的任务下,如何通过规划调整实现控规“从有到优”,成为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大命题。

全市已批控规拼合图

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在2013版控规调整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开展《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修订工作,以全面规范并进一步优化我市控规调整的准入、原则、分类及流程。经市政府同意,该《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执行。

保障底线:分类管理控规内容,明确调整的“负面清单”

控规是我国法定规划之一,是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需符合国家、省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控规也是政府调控空间资源及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抓手,需守好底线。

为理清控规的刚性管控和弹性引导内容,《办法》将控规内容划分为一类管控内容、二类管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进行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图(详见《办法》)

同时《办法》坚守底线思维,明确不予调整的“负面清单”,一方面保障控规调整合法依规,另一方面打消市场不合理的预期,有效捍卫发展底线。

负面清单(详见《办法》)

强化导向: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公共配套及支持产业发展

四大原则(详见《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必须遵循的首要理念,要求控规调整需充分考虑并有机结合当地山水本地资源,切实守护好生态环境。

调整案例

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发展愿景下,围绕优质生活圈建设均衡、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我市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办法》突出了对公益设施建设的支持,新增公益性设施用地及优化公益性设施布局,均按控规微调执行,加快公益性项目落地建设。

微调案例

制造业是东莞的立市之基,拓展、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是我市的长久使命。《办法》突出了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工业保护线内的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调整不超过3.0(其中“工改工”容积率不超过3.5)和工业保护线外容积率调整不超过2.5的情形,按照控规微调执行,大幅降低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进行规划调整的时间成本。

微调案例(FAR为容积率)

高效审批:调整程序差异化,微调审批控制在一个月内

考虑到我市地方发展活力足、“拓空间”诉求强烈的特点,尤其近年来实体经济的迅猛发展,产业提容诉求显著增多的情况下,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办法》结合控规内容分类,将控规调整划分为重大调整、一般调整和微调三类,并实施差异化的审批流程。在符合上位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控规微调审批时间可缩短至一个月内,一般调整审批时间可缩短至三个月内。

审批流程图(详见《办法》)

同时,《办法》扩大了微调适用范围,共6大类、18条具体情形,更大程度将属于控规正向调整的情形纳入到微调管理序列,以简便流程提升项目审批的效率。

控规微调情形(详见《办法》)

增加弹性:设置成果勘误与规划执行机制,无需调整控规

《办法》创造性地设立成果勘误与规划执行机制,增加控规的适应性与弹性,避免频繁规划调整。

成果勘误是针对已批控规的信息错漏以及表达错误进行更正,包括技术性错误更正、依许可更正、依政策修正及其他等四类,简化成果修正流程,无需调整控规。

成果勘误案例

规划执行设置了10种情形,可直接出具规划条件或办理规划许可,无需前置调整控规。

规划执行情形(详见《办法》)

某企业因内部人流交通需要,在不妨碍城市支路通行的前提下,新增人行天桥连接各地块,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无需调整控规。

规划执行案例1

在满足绿化种植、环境、安全等要求,因周边地块的停车需求,在公共绿地增设一处地下公共停车场,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无需调整控规。

规划执行案例2

某居住用地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新增附设一处综合市场,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无需调整控规。

规划执行案例3

《办法》适应新时期高品质发展的需求,在实现高效、规范管理的同时,更大力度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支持公共服务完善和产业发展,以清晰的价值导向引领控规“从有到优”的转变,保障城市健康持续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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