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绍昆:特异性治疗与非特异性治疗,这两种治疗区别很重要
我的一篇文章介绍了我用整脊手法分别治疗精神分裂症、心绞痛、耳鸣的3个病例。看到这篇文章后,大多数网友对于这种内病外治的疗法是赞同的,但是也有一个网友提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
他说,如果患者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成立,而你又能用整脊法去治愈,那么你完全可以去领诺贝尔医学奖了,否则请你不要抹黑中医,后面还用了3个惊叹号。
这个问题虽然有点尖锐,但我还是很乐意回答。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呢?关键就在于他混淆了方证相对应的通治和方病相对应的专病专治的不同。
对于一种独立的疾病来讲,专病专治是一种特异性治疗,如桃核承气汤治疗精神分裂症,就是一种专病专治的特异性治疗;然而整脊法治疗精神分裂症却是一种非特异性的治疗。
特异性治疗与非特异性治疗,这两种概念不可混淆,不然的话我们去讨论中医学,那中医学也是不可以理解的。
我们把直接的治疗叫特异性治疗,把间接的治疗叫非特异性治疗,这样就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了。
“中医不能识病却能治病。”这句话是陆渊雷先生说的。在《陆氏论医集·卷三》中,他以这句话为标题写了一篇通俗易懂、生动风趣的医话,其中写道:“张仲景能识病,又能治病,当然是医学家,不是医匠。不过治病的方法,只须识证,无须识病。本来识证很容易,识病却很难,中医学但求满足治病的需要,那难而无用的识病方法就不很注重。”
经方医学的治疗原则是方证对应,随证治之,这就是一种特异性治疗,而对于病而言则是一种非特异性治疗。
就好像桂枝汤针对桂枝汤证,就是一个特异性的治疗。这里注意,我们讲到特异性治疗,就是说非它莫属——有桂枝汤证,就是用桂枝汤。桂枝汤证你要判断出来,也就是说有“恶风、有汗、脉象浮而无力”这样一种状态,在外感的时候有发热,没外感的时候则没有发热。
桂枝汤可以治疗皮肤病、汗多症、关节痛、不孕症、胃病等疾病,严育斌、赵敏霞编著的《桂枝汤的临证应用》一书里汇集了桂枝汤治疗几百种病的报道与病例,这些病对于桂枝汤来讲是什么呢?就是其可能治疗的范围,也就是它的非特异性治疗。特异性治疗是针对性的治疗,其所针对的就是桂枝汤证,而不是某个病。所以我们在讲经方的时候要非常强调,今后还是这样。你知道了这个,就知道了《伤寒论》的很多秘密。
那个网友提出来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提到了我们在方证相对应的治疗时,一个最关键的、最要把握的问题。
《伤寒论》是疾病总论,由它所产生的经方医学是“研求患病机体的普遍反应规律,并在其基础上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胡希恕语)。
而临床诊治的具体方法就是方证相对应的随证治之,这一诊治方法和疾病分论的“治病必先议病,识病然后施药”(喻嘉言《寓意草·先议病后用药》)的诊治方法截然不同,其不同点就在于“抓主症”的目标对象不一样。
前者抓的主症是方证中的特异性症状,如桂枝汤证的主症是恶风、发热、汗出、头痛、脉浮缓;后者抓的主症是某种疾病中的特异性症状,如肺痨病的主症是咳嗽、咯血、低热、盗汗、脉细数等。
前者可以直接用桂枝汤随证治之;后者还需要进一步辨证分型,如分为肺阴虚、肾阴虚、肺肾阴虚、气阴两虚、阴阳并虚等证候,然后再依法选方。
同一个病人,运用两种不同的诊治方法,其最后所选的方药会不会一样呢?临床告诉我们,有时候也许会一样,但是更多的时候会不同。那是因为,由两种不同诊治观点决定了对某些症状特别关注,使医者的认知意向将临床中的某一类症状孤立出来,并且还在它们之间寻求一种“必然性”的关联,把它们的重要性提升到“本质”与“主流”的地位,而将临床中其他被过滤掉的症状当作是非本质的、意外的或偶然的因素,甚至当作是“非事实”。
因此,从疾病总论认知意向衍生出来的诊治方法,能够使我们“看到”疾病分论的诊治方法所不能看到的症状。反之也是如此,从疾病分论认知意向衍生出来的诊治方法,能够使我们“看到”疾病总论的诊治方法所不能看到的症状。
因此,作为一名中医师,对上述两种不同的诊治方法都要熟练掌握,临床上才能产生相得益彰的诊治效果。
本文摘自《娄绍昆一方一针解<伤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