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刘禹锡的为官之路
2020年11月4日(农历庚子年九月十九日),星期三。
凌晨4:45-5:49分,我在书房对门卧室内续读《刘禹锡研究(第二辑)》一书,续读《刘禹锡与中唐清流文化》一文,从P329页读至P336页,本文仍未读完。晚10:18-11时正,我在卧室内续读完了此文,读至P339页。
通过阅读《刘禹锡与中唐清流文化》一文,我方知唐代官场上的官员还被分成清流与浊流两种。
我的理解,清流是指官场上从事纯文学创作和著书立说、或从事拟诏、监察官员行为的一类官员,象宰相、监察御史这类官员即是属于清流士群。浊流,是指封建社会中所谓循吏,即从事军人职业、或从事朝廷、地方行政具体管理工作的官员,如节度使、将军、总兵,或从事财政税务管理的度支盐铁案等一类官员。至于巡抚、知府、刺史、知州、知县事等各级行政长官是不是属于浊流,我还没弄清,这篇研究文章中也未涉及。
及至中唐以后,官场中的清流一派势力日益强大,他们卑视、排斥浊流出身的官员,力图阻挡由浊流出身的官员进入朝廷高位。
刘禹锡一生宦途甚为坎坷,他年轻时积极参加王叔文政治革新集团,执掌度支盐铁案,力行改革弊政。但是发生于中唐时期这一次的永贞革新运动却受到很大阻力,很快归于失败,结果运动的几位主要成员即后来的八司马,都被贬往偏远地区任职,远离京城,不得参与朝廷执政。刘禹锡即为八司马中的一员,被贬到朗州(今湖南常德)担任闲职,在朗州呆了十年。
本来革新运动前刘禹锡任监察御史,属于所谓清流一派,但是他是王叔文集团的主要成员之一,而且又执掌度支盐铁案,因此被清流派认为是“由清入浊”;加之八司马在被贬期间书信联系密切,且在元和十年与柳宗元等几位永贞革新干将一起被诏回京师,又被清流派视为结党行为,引起清流派官员的高度警觉。结果刘、柳诸人很快再次被贬,而且是被发落到比第一次被贬州县更加偏远之地。
另外一个原因,是刘禹锡个性倔强,他在第一次被贬后仍不肯低头,被清流派视为“性乏厚重,名陷浮薄”之人,认为刘禹锡这种人不可重用。元和十年(815)刘禹锡被诏还京师时,其作七绝诗中有“玄都观里桃千树,都是刘郎去后栽”,语带讥刺,因而触怒宪宗再次被贬。
此后刘禹锡任连州刺史五年,长庆二年(822)正月抵夔州刺史任。长庆四年夏转任和州刺史,宝历二年(826)罢任。大和元年(827)春,刘禹锡返至洛阳,同年秋除主客郎中分司东都。大和二年春至京师长安,又作《再游玄都观》,其谓:“重游兹观,荡然无复一树,唯兔葵燕麦动摇于春风,因再题二十八字,以俟后游。”诗中有:“种桃道士今何在,前度刘郎今又来。”《旧唐书》在记载此事时云:“人嘉其才而薄其行”。刘禹锡的这首诗,再次刺激了京师的清流士群,他把自己再次推向清流士群的对立面。刘禹锡这次回到长安,本来有希望通过裴度的擢拔而登清流纶闱,因为他的这种“得志便猖狂”式的作为,被京师清流士群所不齿’不容,导致他即使有裴度等重臣的有心相助,但在清流士群的强烈反对下,亦爱莫能助。后,刘禹锡任礼部郎中兼集贤殿学士,距清流纶闱仅一步之遥。大和五年(831)十月,刘禹锡出为苏州刺史,再度离开长安这个全国政治文化中心,次年二月抵任。这一年他已六十一岁。
由此看来,不能够低调做人,是刘禹锡性格中最大的缺陷,也是造成他“人生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