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精要(三)
《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精要(三)
耕田的山里人
观龙以势,察穴以形。势者,神之显也;形者,情之著也。非势无以见龙之神,非形无以察穴之情。
——《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
现今的地理风水,不可避免地面对风水理论的两大流派。
形法理气,因其同源,万变不离其宗;
表述各异,侧重不一,形同陌路各异。
宋朝以后,形法、理气二派并存,到了明、清两朝,促进了风水学的繁荣,亦导致了民间风水术的“百花齐放”,真赝纯驳不一。
《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是如何看待形法与理气的呢?
通篇文章不难发现,《辨论》所宗之堪舆术无它,纯以形法为主,而辟理气之谬。
对于形势,钦天监漏刻科博士齐克昌分析道:
“观龙以势,察穴以形。
势者,神之显也;
形者,情之著也。
非势无以见龙之神,
非形无以察穴之情。
故
祖宗要有耸拔之势,
落脉要有降下之势,
出身要有屏障之势,
过峡要有顿跌之势,
行度要有起伏曲折之势,
转身要有后撑前趋之势。
或踊跃奔腾,若马之驰;
或层级平铺,若水之波。
有此势则为真龙,
无此势则为假龙。”
在“形势切要辨论”篇中,齐克昌直截了当地申明了自己的观点:
“故地理之要,不外乎形势而已矣。今业此术者,多以方位星卦之虚谈,视为精义,而于形势之实理,反目为浅说,以致地理混淆,真伪莫辨,欲不误人而不可得。
故辨明形势之理,以俾后之学者,指示天下,得以趋向于正,而无邪路之惑也。”
视方位星卦之虚谈为精义,而于形法之实理反目为浅说。若非风水实践的行家里手,深谙形、理机要奥秘,断不会有如此切中时弊的至理真言。
如何排除歪理干扰,正确运用风水术?《辨论》紧紧抓住主要环节,层层铺开,龙法、龙身、砂法、龙虎、朝案,逐一说来,头头是道。
龙法。书中强调要看其落脉方可知龙身真假。包括对龙身孤单问题的讨论,也是以此作为判断标准。
砂法。书中指出,论砂不可拘泥方位,而断吉凶。
“沙形方位切要辨论”篇曰:
“大要沙形以尖圆方正、相向有情为吉,以欹斜破碎、反背无情为凶,而方位不必拘也。
……故术家论沙,先当以龙法推求,次宜察其形状之美恶、性情之向背,不可泥于方位,而断为吉凶之应也。”
龙虎。龙虎之义,只以水别,不以名拘。
齐克昌“龙虎切要辨论”篇曰:
“故论宅墓左右之沙,只宜究其上下之义,不必泥于龙虎之名。如水从左来,则左为上沙,右为下沙。水从右来,则右为上沙,左为下沙。上沙宜低弱,低弱则天门开,得见水来。下沙宜高强,高强则地户闭,不见水去。此正理也。”
朝案。须以龙真穴正为本,不必全备。
李廷耀“朝案切要辨论”篇谈了自己的切身感受:
“本监寻地,全要认龙。龙真穴正,而沙水不足,不过小节之疵,焉能减其厚福?所以有朝案固妙,如无朝案,亦可。不可拘拘于此,而反弃龙穴之真也。”
水法。《辨论》水法部分,力辟诸法以星卦论水之谬误,认为水法之妙在于形势、性情。
管志宁“水法方位切要辨论”篇论曰:
“盖地理四用,龙穴为主,沙水为辅。龙真穴正,沙水自然合法。设或有小节之疵,则有裁剪之法在。岂可就星卦依方位而论其吉凶耶?”
“余遍目古墓以及福地,其水法情势合而不合方位,发身甚多;方位合而不合情势,发者绝少。以故愈信水法之妙,不外于形势性情而已矣。”
还原形法真髓,力辟理气之谬,是清代钦天监《辨论》一书鲜明的学术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