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上海滩下等娼妓“幺二”、“台基”、“野鸡”、“花烟间”

上海滩上还有一种被人们视为下等娼妓的“幺二”妓院。幺二的得名也同长三一样,因其最早在同治年间的收费规定茶围取资一千文,侑酒取资二千文,数目与骨牌中的三点相似的缘故。幺二的势力在初创期时与长三不分上下,但由于居处、穿着和习惯远远不及长三,所以势力日减,后又受到下等娼妓如野鸡、台基等的冲击,身价日落,终于只能接纳商店伙计和工厂工头进院而沦为下等娼妓。幺二的地盘,起初只是在城北一带,租界繁荣后逐渐移到公共租界的四马路萃秀里。为招徕生意,每年九、十月间,幺二妓院门前还大排菊花山。光绪二十年(1894年)起至以后的十多年里,幺二娼妓仅在东棋盘街一带落脚,妓院的房屋大多为以前的客栈,十分简陋。幺二的生活十分艰辛,往往在晚上六、七点钟吃晚饭时,才是来客最多的时候。妓女只需龟奴一声“见客”,即刻到客堂里站班听来客挑选,被挑上的得强颜欢笑地应付一番,才能继续回去吃饭,又得匆匆出来伺候客人,有时通宵达旦。不接客的妓女常是五六个人挤在一间鸡笼似的小房间里睡觉。据1918年6月统计,上海的幺二娼妓的人数达500名左右,由于环境和待遇恶劣,她们中患性病的人数极多。

光绪中叶(1890年左右),上海滩出了个绰号唤作白沙枇杷的荡妇,此人首创痴男怨女集合的场所,名日“台基”。所谓台基实际上只需租一间房间,招几名愿来这个场所的女子便可开张营业。来台基的女子,多半是为与男子相爱而无法同居而烦恼的,白沙枇杷把这些人聚集在这里吸引男子,坐收利润。台基中之上等者介绍一个女子收费银洋10元至15元;中下等者只收5元至7、8元。所收费用台基主人取1/3,其余归台基女子。约在1905年左右,上海务本女学的学生薛文华被学校除名后,便以女学生的身份作招牌,在五马路(今广东路)开设了一家驻颜阁照相馆,遇见容貌出众的女子便设法勾引来干台基营生。以台基为形式的卖淫机关在上海滩曾风行一时。

清代咸丰年间(1851-1861),上海县城内出现了又ー种形式的娼妓一一“野鸡”,以后逐渐移到城外。所谓野鸡,实际上是以栖止无定的飞鸟为比喻的。随着十里洋场的踦形繁荣,上海的野鸡人数1918年达到6000人以上。其势力范围冠上海娼妓之首。

野鸡被视作道地的下等娼妓,操这种生涯的娼妓,生活之苦是难以想象的。她们白天在茶楼卖笑,夜里在街上拉客,不论夏日炎炎还是寒风凛冽,天天如此。往往是一个娼妓带一二个娘姨,从夜里八九点钟开始,三五一群,八九一阵地在街头伺机行事。看准不是久居上海的外地人,上前便拉,形同劫持一般。有些初来上海的外地人见状惊恐万分,大声呼救,有的还会拔拳相向。野鸡娼妓有时一夜下来拉不到客,回家挨鸨母龟公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野鸡娼妓中尚有为数众多的十三四岁未成年的女孩子,也在含泪操这种皮肉生涯。野鸡娼妓人数的众多和活动范围的广阔,一定程度地影响了租界内的社会治安。每到夜里,她们常常为了拉客发生帮与帮之间的争吵,以及野鸡和被拉客人之间的吵闹。这样一来,不得不使租界当局从原先的放纵变为干涉。

光绪初年(1875年),小东门一带还曾出现过“花烟间”,娼妓人数约200左右。先前,这种娼妓仅在城内虹桥左近出现,1874年因租界繁荣,便迁到城外临河一带。紧接着由于这一带建造大量商栈,又向小东门迁移。以后,又进一步扩充地盘,在小北门附近发展,逐渐造成声势。花烟间娼妓大多是逃荒来沪的难民,或被恶势力卖入妓院的女子。由于她们毫无人身自由,所以只得听从鸨母龟公的宰割。每天天一亮就得在客堂间里喊叫:“来哪!来哪!”接一次客只收费两角钱,有时一天要接客十多次。花烟间接客的阶层,基本上都是扛夫、水工匠、轿夫以及码头搬夫、人力车夫、工厂工人中无家室的青社汉子。由于接客的人多而杂,因此花烟间娼妓几乎人人都患有性病,通过接客又在社会上大肆传播。花烟间妓女的收入全部交给鸨母龟公,在没有客人光顾时,还得不停地做针线之类的活计,可谓艰辛之极。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上海滩竟然还有一种比花烟间娼妓更为低下的“钉棚”。这些人多是花烟间和下等野鸡娼妓中淘汰下来的,她们年老色衰,无路可走,全身患遍梅毒还得接客,一次收费先是制钱六十文,后来涨至一百二十文。钉棚娼妓的收入尽管十分低微,但鸨母规定她们每天须交纳二元左右的费用才可完账,否则便是无休止的打骂。钉棚娼妓先在香粉弄一带活动,后移到棋盘街幺二妓院地盘附近。

虹口一带还出现过一种专做外国水手、大兵生意的粤籍娼妓,人称”咸水妹”。

娼妓业的兴盛,必然会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道德观念的沦落,语言的粗俗,思想、风俗的破坏等等,给社会、家庭、婚姻带来的弊端之深,是可想而知的。娼妓对社会无一利而有百弊,但在十里洋场之中何以能如洪水猛兽般地发展呢?这个问题只能从主宰上海的租界殖民当局的立场,以及租界制度上去探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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