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文艺评论须有必要的土壤
文艺评论须有必要的土壤
范美俊
今天是中元节,天色有些晦暗,后又下了好久的雨,气温变得阴冷。我宅在家里,要完成一篇关于艺术评论的评论。我不太喜欢“评论”这个偏中性的词,业内也多用“批评”二字。当批评变评论,现在又要加强评论,自然是评论出问题了。
新闻界有假新闻,甚至还有“威尔逊·爱德华滋”这样的假作者,而批评界也有假批评,有的批评还远离艺术别有用心。近些年,我已不太细看美术报刊了,但订阅了绝大部分微信公众号。一期微信容量顶多三五篇,不太可能全刊照登,所推内容除了广告,其他大概是值得一看或愿意让大家看的。每条微信题目下,会提示有几位朋友看过分享,耐人寻味的是,某些评论推出一两天后竟没人看,而我的微信朋友不少是批评家,还有编辑,这就有点意思了。当看到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感觉如一场及时雨,下在了文艺评论贫瘠荒芜的土地上。
显然,评论对文艺而言不可或缺,甚至能起到可持续良性发展的巨大作用。比如,在业界生态、创作环境、创作方向、创作手法、作品水平、形式风格等方面,能提供全方位的智性参考。说高一点为历史负责,防止贻笑大方,说低一点防错纠错、提高创作水平。比如一部电影上演后,影迷会惊喜地指出一些穿帮镜头,再如林木教授评论《流民图》,颠覆了业内既往看法,都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限于篇幅本文仅讨论评论的土壤问题,希望对业界有所启示,也算是对指导意见的学习与反馈。
一、艺术评论要有包容的社会大环境
评论很严肃,如啄木鸟护树那样能治病救人,甚至一语点醒梦中人,良莠不齐的创作也需要有高度的评论来引导。齐白石曾受益陈师曾点拨,称:“君无我不进,我无君则退。”而现在这块田地几近荒芜,多是单向度的吹捧,批评变按摩,批评家变表扬家,甚至沦为婚庆主持那样擅长无伤大雅的插科打诨,虽不停露脸但几乎没什么让人警醒的远见卓识。稍了解近现代美术史上的优秀评论,就会发现连艺术家也不时会写出颇具影响的作品。近百年来,作者为各种身份而且影响深远的代表性评论,如:林凤眠《中西艺术之前途》、徐悲鸿《任伯年评传》、潘天寿《谁说'中国画必然淘汰’?》傅抱石《政治挂了帅,笔墨就不同》、何溶《牡丹好,丁香也好》、李小山《当代中国画之我见》、栗宪庭《重要的不是艺术》、钱海源《韩美林的巨型雕塑属哪个档次》、吴冠中《笔墨等于零》、张瑞田《从段成桂到毕政——对吉林书法界的谏言》、周积寅《画派还是不打造的好》……
就更广泛的批评看,曾几何时也有较多平台,如报刊头版的时评漫谈,副刊的艺评漫画。我喜欢看《杂文报》《讽刺与幽默》等报刊,也喜欢《读书》杂志封二的丁聪画、陈四益文,真有点匕首投枪意味。如今,方成、华君武那样入骨三分的讽刺漫画变成了萌萌卡通,而李桦、古元那样放刀直干的新兴木刻也雅化无棱了,辛辣好笑的小品相声则变成了挤眉弄眼的假幽默。
为什么这样呢?似乎现在对批评的敏感度极高而容忍度极低,哪怕是最温柔的。我写过不少艺评,其中《王羲之不是书法家》等文还曾被反复转载。不过,近年有些疲惫不愿再写了。有些话想说但不便写,即便自我审查克制又克制地写了,也未必能发。如能幸运发表,又有多少人在乎呢?正如意见强调:要加强文艺评论的阵地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就目前看,评论的土壤与社会包容度都不乐观,如队伍不稳定,作品不算成果,稿费极低不说还经常拖欠,更烦人的是总有人对号入座,一言不慎就会有麻烦,我的《先要有画,再说派》一文就是这样。正如《增广贤文》所说“谁人背后无人说,哪个人前不说人。”人前议人背后被议乃人之常情,各种评论依然会存在,只是人员与平台有所转移,近年挺火的德云社与吐槽大会,不少参与者就是评论家。与严肃纸媒相比,坊间口舌或自媒体评论显得更为活泼。真心希望社会能包容不同平台的各种文艺评论,尽管其形式、价值的取向有所不同。
二、警惕滥用诉讼干涉正常文艺评论
近年文艺界因为审美价值判断不同,已不再是正常的笔墨官司,而直接上升到“名誉损害”的民事诉讼,甚至天价索赔。郭庆祥不指名批评“流水作业”,曹宝麟批评书坛贿选、“长安居”批评安徽书家的书评,均带来了官司。或许大家对官司的最终结果无感,有当事人也真没结果了,但对因评论吃官司强烈有感,久之就会形成寒蝉效应,繁荣文艺评论也就无从谈起。最近,某人在抖音上戏谑配上某酒广告旁白被判赔7万,引起轩然大波和市场连锁反应。现在年轻人喜欢的恶搞与嘻哈文化,似乎也危险了。
娱乐界有一个判案比较荒唐,20岁农民工王吉胜评论某星“加拿大炮王”,竟被索赔22万,后判赔3.65万元,从2018年5月起分期还清。王吉胜到处打工还钱,因没及时还上还上过征信。该星现已涉嫌强奸被正式批捕,事实也打脸了此前判决,但该星律师也仅退还1万余元。法律专家罗翔说得好:“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基于社会公义的合理怀疑批评,应属于宪法第35条保障的言论自由范围,易中天曾说:“现代文明的底线,就是思想与言论的自由。思想与言论的自由,在现代文明社会、人权社会、法制社会是高于一切。”如滥用法律诉讼干涉正常文艺评论,自然到处是雷区,将严重影响到文艺界的发展,你画张飞杀岳飞,我说汉代就有青花瓷,他的书法作品错讹百出,也没人去叨叨了。
阮次山说:“评论不是结论,而是多了一个看问题的角度。”文艺评论未必是业界的反对者、诋毁者,而更是合作者、建设者。业界对之应持包容心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真理越辩越明,若批评不当,当然可以基于求真务实的学术目的反批评,可用商榷笔战等方式,没必要玻璃心借司法途径解决学术问题,更不能滥用诉讼打压不同声音。当年激烈的兰亭论辩,现在看来已是一段学术争鸣的佳话。在我看来,社会应形成包容文艺评论的共识,甚至由法律部门司法解释加以保障。从现实看,因文艺评论引发的名誉官司即便赢了,也可能伤害到更多人的感情而名誉扫地,别人自会绕着走,如《论语·雍也》称:“君子敬鬼神而远之。”
三、文艺评论平台的管控应谨慎包容
国家对新闻出版及自媒体的管控,我认为有必要,“守门人”的角色必须坚持。就艺术评论而言,打胡乱说、捕风捉影、哗众取宠并不利于业界的发展,甚至会加剧社会撕裂。
就文艺评论的媒体平台看,现在纸媒还保留的评论版块因各种原因已不多了。我曾主持八年的《中国书画报》“言论·视界”栏目,早在2019年秋就取消了。不过,博客、微信、抖音、头条等自媒体评论还是不少。
纸媒的审查异常严格,而现在自媒体的审查也加强了。不过,自媒体容量庞大的内容,无法做到如纸媒那样先由编辑部人工审校最后主编审定,引入人工智能的关键词过滤等技术是必要的。不过,某些审查也应谨慎,不能简单一刀切。词语的过滤一旦太过,就会影响正常语言表达。我发表过约450篇美术论文与评论,准备在博客上更新一下近两年的新发篇目,就以修改方式增加了这些内容,但提交时却老提示有敏感词。我真不知道是哪些字犯忌了,自我审查半天,把可能的十来个词用拼音甚至错别字处理后依然没通过,也只得作罢,有些悲凉绝望。不太明白,这些都是通过几审正式发表的文章啊,而且仅是题目加报刊名称、期数等简单内容。多年前曾看到一个段子,有高人居然从“黑夜总会过去,白天总会到来”一句看出“YZH”三字。
就文艺评论的技术性而言,媒体平台也要持包容心态。无需讳言,目前的评论五花八门。只要不是扣帽子、打棍子、胡吹捧、树牌位,即便王顾左右而言他、没有问题不痛不痒、无边无际的散文抒情等样式也无所谓。正如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艺方针,文艺评论生态最好能多元多样,形成一个披沙拣金的自由竞技场,久之可辨优劣。好的评论也未必有样板可套,若艺术标准设定太简单,行文方式要求太统一、创作手法规定太单一,甚至固化成文革时期那样的标准,则是灾难。
小 结
总之,艺术很难,艺术评论更难。就我看来,艺术评论之所以有问题,实乃认识态度、环境平台、现实困境等方面造成的,并非缺乏系统理论与人才储备。
1924年1月17日,鲁迅在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友会演讲,题目是《未有天才之前》,强调培养天才的土壤更为重要。同理,欲扶持文艺评论,如能营造出包容的评论环境,提供有营养的合适土壤,必定会出人才出作品,从而助力繁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艺创作。
(全文共3332字,发表时有删节)
载《美术报》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