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就说出口
我不是什么公众人物
文:七月娃娃
不是什么公众人物,从来都不是。所以取了一个词不达意的标题,无所谓,懂我者无需多言,不懂我者亦无须多言。前些天有人在微博借钱,作为一个普通人,公布出来让朋友们免于同样的伎俩,应是正常人之举,结果有好些平时不怎么说话的人却跳出来好心建议,言之凿凿,意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言行举止需要恰当,不应该那么自私,要给别人留后路,作为“公众人物”,只需要把自己的形象经营好即可。在随即删除了有可能真的是有苦难言的骗钱伎俩的同时,也同时拉黑了这帮消费“公众人物”的假仁慈。
此事不了了之,然而给我扣上一顶“公众人物”的帽子,让我突然想言不敢多言,这对于一个平常多嘴八卦的女人来说,实在有点遭罪,并且陷入了一个三十多年未曾思考过的问题之中:如何维护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人设?
查了一下词典对公众人物的定义,是如此:是指一定范围内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具有重要影响,为人们所广泛知晓关注,且能因此从社会中得到巨大利益,并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人物。
回到我自己,一个几乎不出席任何活动,不参加任何活动,守着一家小民宿,靠做点小买卖过日子的人,怎么就成了别人口中的“公众人物”了?去过几个国家就定义环球旅行家,拍过几张照片就是著名摄影师,美术学院刚毕业出来就成了某派大师……往自己身上贴一些原本没有的标签,假装拥有本不属于自己的气质,说真的,我自己对现在所谓的“公众人物”并没有太大的期待,所以我的人生目标里也从来没有想成为“公众人物”。
今天一早起来看了一篇关于朴树的报道,最近一年也经常能看到这个任性大男孩的诸多任性行为,也曾把他“不讨好任何人”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然而,在高速路上停车看夕阳、完成录制任务中途说要睡觉了就挥手而去,包括之前风靡一时的录歌一半掩面大哭,如此性情中人真是打动了无数守着规矩的大众。真正作为公众人物的他,言传身教,有多少人艳羡这种做最真实自己的人,然而事实表明,公众人物最忌讳的就是,做真实的自己。是的,你可以不讨好任何人,但做人是有规则和讲信用的。
换一个城市生活,来到杭州,其实是在广州呆不下去了呀,但是很多人仍然抱着羡慕仰望的态度,觉得这种生活状态好幸福好憧憬,觉得只有“公众人物”才能这么洒脱,不了解情况的人还巴不得从我身上能挖出什么金矿来,其实最让人佩服和尊敬的不是你们自己么?能认清生活真相却依然坚持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才是真英雄,而我,不过是做了一个小小逃兵,租个小院子,过生活,安安静静,客人甚至不要多,更不要去引领什么自在的生活方式,无非是选择,选择自然就有取有舍。
《长安十二时辰》我在工作之余断断续续看了一些片段,剧情有点紧凑,所以大多数情节只是一幕画面,但却记住了郭将军对李司丞说的一席话,大概意思说,如果你想做好人就不要为官,去山里修行做居士好了。这世界,大多数人的选择都是因为身居其位,要么进要么退,我想我亦是做了这么一个简单的选择罢了。
最后我想大家都明白了一个道理,作为一个普通人,少表达一点情绪,利己利人。不用去歪解和多解“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这春风拂面,可真是温润可人,世界在你眼里,就看你怎么看这个世界罢了。
以上图片是台风过境后去云栖竹径散步所得,没有什么意义,就是觉得手痒想按快门了。图片跟文章没有什么关系,文章皆个人观点,都是牢骚,看官们无须上纲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