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谦抑性
刑法是世界上最严厉的法律,它严厉到可以把一个人合理合法的从世界上消失。因此,刑法是国之利器,不能轻易出手,轻则破皮流血,重则伤骨殒命,如果说法律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刑法是最后一道防线里的最后那条钢丝,所以执法者在适用刑法时应该具有谦抑性。
刑罚者慎言,意思是说从事刑事工作的人要少说多听,谨言慎行。搞刑事工作的人手里拿的是利器,不可口若悬河,更不可妄言,不可夸大事实,亦不可缩小概念,前者滥用法度,后者不能伸张正义,怎样才能做到公正自在于心呢?内外兼修,内修正直善良,外修业务素质,适用依然要慎重,手持利器不可轻易出鞘。
法的生命在于辨,辩论原则贯穿整个审判程序,刑法即要惩罚犯罪又要保护人权,二者并重,遇到冲突时要优先保障人权,宁可枉纵,不可误杀。刑事案件本就造成社会利益的破损,错案非但不能弥补受损的社会利益,还造成了另一个社会利益破损,因此疑罪从无,疑案从轻,即体现司法温度,也体现刑法的温度。
法律宣传,防患于未然。在刑事一线工作十年有余,每个刑事案件都是一个灰暗色调故事,一个具有教育意义的范本。离开刑事一线后,给多个单位结合案例讲过法治课,开篇必得强调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一个单位必须要搞的培训就是业务培训和法治培训,业务培训是让工作人员会干活,单位能更好的运转;法治培训是让工作人员干活不出错,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转。搞好法律宣传及刑事犯罪防控工作,刑事案件自然就减少。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