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青年
我的一个哥们儿总结说,哪里有鸡飞蛋打鸟兽四散的动静,哪里肯定就有摇滚青年的演出。
我对摇滚一向了解不多,而对于摇滚青年的印象大致如此:脑袋又脏有乱,像是在草窝的下面盖着个鸟蛋,胡子拉碴,像是沙漠化严重的乌尔开溜大草原,而且还是那种到处散落着牛马的粪便的草原,其实那只不过是挂在脸上早已风干了的鼻屎而已。
关于这些,我只能说这是他们的个性问题,而不是卫生问题,否则街上的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大爷老大妈一定会责怪他们说,台湾之所以天天吵着闹着要独立,完全是这帮人影响市容所致。
相对而言,二十一世纪的摇滚青年看上去就卫生干净得多了,不过看上去一个个却像是精神分裂的艺术家。颓废的艺术家是时尚给予他们的称号,不过对摇滚一向没有什么好感的人们好像就没有这么客气了,不管是摇滚青年还是真正的艺术家,他们一律称之为傻逼。
时下,有人评论说,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张扬个性的时代。很明显,这些人误解了个性的真正的含义,它并不是说你的头发长得谢霆锋一点儿,他的衣服露得李文一点儿,就叫做个性,而真正的个性是从一个人的内心和骨子里透出来的,是一个人外在的言谈举止和内在修为中表现出来的,它不是头发说长说乱衣服说露就可以露出来的。
当然,我这么给个性下定义并不是说我这人天生古板没有潮流意识,如果我没有潮流意识那世界上好像就没有什么时尚可言了。
就我个人认为,并不反对一个男人留着又长又乱的头发,留长发乱发说明你自信根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当然,我也不是很反对一个女人穿得太过于暴露,我甚至还认为女人的衣服穿得少了还是很好看的,如果连一件衣服也不穿那就更好看了,至少法国人会认为这是很浪漫的事情,但是如果放在我泱泱的中华大国,那好像就是一件很伤害灵魂的事情了。
如果说一个人在内在修为上没有什么高明之处,而只好求得在外形上搞独特力行的话,那么这个人 倒不如去马戏团扮演狗熊大象,这样至少可以博得人们的喝彩声,或者干脆下辈子就投胎去做狗熊大象,至少这样别人不会叫你傻逼。
对于我们这些喜欢音乐的人而言,我们更看重的是一个歌手的唱工实力,而不是这个歌手在唱歌的时候穿什么衣服或者留什么样的发型,假如说你可以把一首歌唱成经典,那么即使他不穿衣服或者是不留头发我们也会认为他照样个性得一塌糊涂。
假如说一个歌手把本来可以成为一首经典的歌曲唱得无可救药,只有靠怪异的发型和服装造型来显示个性的话,那他倒不如改行去做模特,因为他已经失去了作为歌手所应该有的责任。
在张扬个性的同时,现在的很多校园乐队也开始把摇滚的形式推向了及至。我本身对摇滚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啊 只是在看了几场校园乐队所谓的激情演出之后才稍微搞明白了那种被人称之为杀猪的叫声为什么叫做摇滚。
摇滚,摇滚,又摇又滚,他们虽然不会真的躺在地上又摇又滚,但是脑袋却确实像是吃错了药似的乱摇乱滚,让外星人看了肯定会以为那是ET在虐待地球人,更让我不明白的是,那些高音他们是怎么喊出来的。
在这里,我并不是在故意贬低这些所谓的校园乐队或者某些二三流的乐队摇滚得一无是处,而是说他们摇滚个性得稍微过火而已。当然,其中的某些乐队在演唱技巧的运用和乐感的把握方面还是存在着可圈可点之处的,如果加以时日的练习,绝对可以成为中国第二第三个零点。
至今我所喜欢的乐队只有两个,Beyond和零点。Beyond的粤语歌唱得很有味道,零点的狂放让人心潮澎湃,只可以Beyond在风风雨雨走过二十二个年头之后还是走向了分手,而零点也因为发服药事件而烟消云散,不能不为之叹息。但有一点我们可以毫无犹豫的是,他们却是把中国的摇滚推向了及至。
所以,现在我只希望那些校园乐队能够多多参考一下这些前辈们的经典之作,而不要一味沉迷于原创。当然,我们提倡原创,但是,我们不要走向异端毫无根据胡编乱造的原创。你能够把前辈们的经典再一次唱出激情,被人则会认为你有水准 ,但是假如你老是幻想着用自己胡编乱造的原创一夜成名大红大紫,那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经典的东西就像是陈年的竹叶青,它并不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人所遗忘,恰恰相反,时间越久也就越香,更能让人品出味道;而那些以出奇制胜的东西虽然有时候似乎可以一夜成名,但他却就像是转瞬即逝的流星,很快就要被人们所遗忘的。
2004年最热门的一首歌曲恐怕要数《老鼠爱大米》,刚开始的时候听着确实很有味道,让人觉得像是喝了种新奇的汽水般舒服,可是到了现在,很多人再听这首看似很个性的东西很多人恐怕要忍不住翻胃了。
在我现在的这所学校,据说有也同样潜伏着一支实力雄厚名字响当当的摇滚乐队,被西安的媒体称之为古城的零点,这让我对他们肃然起敬不小,觉得这果然是一帮很牛的家伙,光听这称号就够吓人的,不过当我知道了这支乐队的名字叫做红飘带之后,立刻对他们的崇敬之心立刻消失了大半,而在知道了乐队主唱的名字叫做蜡笔小新之后 ,我对他们已经基本失去了信心,他们究竟是摇滚乐队还是儿童合唱团呀。
只是在听了他们的几场演出之后才知道自己判断失误,恩,效果还可以,基本上不像是在唱儿歌了。
作为一个成功的歌手,在我们的心目中最重要的修养应该是吐字清晰,假如你在台上唱得春心荡漾而台下的观众却以为你是在学鸟叫,那么这个乐队可能只有两种后果,一是开香槟大家散伙,一是去吓鬼,但周杰伦好像并不符合这个条件也照样红遍半边天,那我只能给你这么一个扯皮的解释,他唱得又不是摇滚。
对于那些吐字不清却仍然有着一颗对音乐的痴迷之心的人们,我建议他们去唱英文的歌曲,在一个满是中国人的舞台上唱英文歌曲不仅显示你有水平,而且不怕忘词,因为没有人能够听懂你在唱什么,所以即使是忘记了词之后随便你在那里鸟语花香了没有人知道你是忘了词,还以为你那是新式的唱法呢。
在这方面武汉大学的×××教授做得就比较到位。
在武大百年的校庆上,这位教授对着台下满座的中国人,满怀深情地说,×××××××××
这让我佩服不小,心想教授就是教授,自己确实不是人家一个档次上的,人家那水平说的那个××××××××多好呀,只可惜一句没有听懂。
后来才明白那个所谓的××××××不是中国话而是英文,从此以后我开始对英文敬而远之,至今英语的四六级考试没有及格。
最后,我只是想告诉那些一心想成名成宛儿而正准备搞什么激情之夜演唱会的二三流的乐队和校园乐队,如果你们不希望演出没有进行一半,而观众却已经给吓走了一半,那么就请你们把那些自以为很个性的东西收敛一点儿,因为你们那些自以为很个性的东西并不一定是好东西。
更重要的是,观众是去欣赏音乐的,而不是却看猴子耍把戏的。